Part 3 謝謝你,陪我一路同行(2 / 3)

原本這樣不可動搖的信任是所有人都不敢奢望的神聖之物,因為它們違背了人情世故的基本邏輯,它隻存在於我們遙不可及的理想之中,權當是對現實生活諸多無可奈何的一種精神救贖。可是現在你知道那是一個“精神家族”唯一重要的必需品,也是唯一的家族信條,你們必定會保持絕對的信任。因為你們相互交托了“靈魂”,因為你們絕不允許自己喪失理性與善良,因而也絕不懷疑對方的理性與善良。

知己,是心靈世界的家人

我之所以稱知己關係為“精神家族”,是因為它與“血緣家族”有著相似之處。它源於“投緣”,這“緣”雖不是“血緣”,卻也和“血緣”一樣同屬於不可抗拒的力量。兩者的區別隻是血緣基於生理的事實,而“投緣”基於心理的事實。知己不是血親,不符合“血濃於水”的定義,但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也有著與濃鬱的“父慈子孝”“手足情深”一樣的甘美與不可替代。如果靈魂有血,那麼知己應當與我流著相同的血。他也是我的親人,也是我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

“血緣家族”是我們生命的“家園”,而“精神家族”則是我們找到了失散多時的心靈的兄弟姐妹。或許正是這樣的相似之處,人們才會在生活中把那些常住自己心中的“摯友”喚為“兄弟”,如此,劉備關羽張飛才會這般惺惺相惜,以至於要桃園結義、歃血為盟。對知己的摯愛到了最深厚的階段,大概就是忍不住要將他從“精神家族”納入“血緣家族”吧,某種程度上“兄弟”的稱呼、歃血為盟的儀式,正是在創造這樣的一種“人造血緣”“後天血親”。看似孩子氣的言行,其中卻充滿了熱忱與真摯,我們煞有介事地將各自的血滴在水中,待其互融,變得難分彼此,再一飲而盡,從此他們成了我真正的“兄弟”,成了我真正的親人,成了真正和我血脈相連的人。由此,“精神家族”與“血緣家族”之間有了交集,那可能是我們最美妙的一部分人生。

當然,在這個交集裏,除了那些被我們喚為“兄弟”“姐妹”的知己摯友,也有一些被我們稱為“朋友”的親人,比如父子之間、母女之間的無話不談、心有靈犀,也是時有發生的美好事例。幸運的是,母親和我之間的關係就十分接近這一種。這樣一來倒是給了我很多方便,至少省得去特意構思一個足以表示我們“精神親密”的特殊稱呼了:相信她能理解我口中的“母親”二字是全然發自我的內心,那不隻是個稱謂,也包含了很多欣賞與感激。

愛情使人永葆青春

還有一類人不可忽視,那就是我們的愛人。愛人必定是我們心靈的選擇,不,更準確地說,心靈無力選擇愛情,心靈隻能臣服於愛情,為之傾倒。愛情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東西,身處其中的人感覺自己永不厭煩、永不疲憊、永不衰老。盡管它並不總是精神的瓊漿玉液,並不總能讓人心花怒放、春風沉醉,很多時候,與它的妙不可言相對等的是隨它而來的痛苦、創傷、焦躁、迷茫、自卑、多疑、恐懼……但即使如此,“世上一切的快樂仍比不上它的煩惱”12,人們總還是無可救藥地心甘情願,“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若問愛河中人為何如此這般全心全意,獨獨隻愛那一個,他看起來並不最美,也沒什麼獨特,卻能讓你心馳神往、愛得無法自拔,沒人說得清這裏的奧秘,思前想後,還是理不出一個頭緒來。我們隻知道,愛情是心靈不由自主的全神貫注。哪怕在熙熙攘攘的人潮洶湧之中,我們的神經仍能像雷達一樣確知他的存在,我們仍會條件反射般皺起鼻子嗅出他的氣味,我們的目光能穿越眾人圈定他的身影,因為我們的靈魂已然不在自己這裏,而是放進了他的胸膛。

愛情並不真正使人盲目,他的缺點在我們自己眼中,和在旁人眼裏一樣清晰。或許愛情可以被歸為一種“迷信”,“盲”的不是“目”,而是“魂”。畢竟,從頭到尾,你不是用雙眼在看他,而是用心靈在感受他;你需要他,隻是因為你愛他。

當我寫下這話的時候,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一位可敬可愛的美國學者,65歲,頭發都已花白,言行舉止中透露著歲月修成的成熟持重。在與他交談的過程中,我常常聽他提到他的妻子,給我的印象是如果他身上有一些美好的東西,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妻子美好的影響力。我問他:“她長得什麼樣?”他沉思片刻,凝視著我說:“對我而言,是天使的模樣。”那一刻,我看到的是一個二十歲的他,他臉上的表情鄭重其事,但洋溢著內心的微笑與滿足。

無意間,我似乎窺見了愛情的“秘密”:愛情能使人永葆青春——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愛情如傳說中的靈丹妙藥,能減少時光在我們皮膚上留下的刻痕;而是說,每一個大人靈魂裏都有一個“小孩”,而愛情能喚醒那個“小孩”,使我們返老還童,使我們的心靈活力無窮,讓我們變得單純與虔誠。

毫無疑問,愛人屬於我們的“精神家族”,我們的精神因他而朝氣蓬勃。當我們的心中裝下了愛人的心,不但不覺沉重,反倒像鳥兒找到了天空那樣能更勇敢更自在地飛翔;他進入了我們的生活,不但沒有增加我們的負擔,反倒為我們的人生添了一雙眼睛、開了一扇門,使我們的世界變得更豐富更廣闊。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忍不住用“婚姻”這樣類似於“歃血為盟”的儀式將這一個“精神家族”中的靈魂人物轉型為我們“血緣家族”中的人生伴侶。這也是一種後天創造的“人工血緣”,是在“血緣家族”與“精神家族”之間完成的一次富有創造力的偉大跨越。

我們還有一種誤解,認為孤獨者獨來獨往、不合群,應該是一些沒有朋友的人。事實上,隻有常以孤獨之自我意識反觀自身的人才可能擁有真正彌足珍貴的朋友。

對“朋友”的濫用

“朋友”一詞的濫用,恐怕僅次於“愛情”。正因為頻繁遭到誤用,人們對它自然而然也就產生了誤解,“朋友”一詞也因此掉價不少。真摯的“朋友”即是“摯友”,他們不是玩伴,不是酒友,不是寂寞時的慰藉者,不是精神的避難所,也不是基於利益牽扯或實用效果的“人脈”,更不是在場麵上隨口說說的套話或社交辭令;“朋友”往往不是哄來哄去的一個群體,也不是紮堆出現的一個圈子;“朋友”不是對你的主意或見解都抱以讚同、迎合的人,也不是對你事事妥協、盲目跟從的人;“朋友”不是跟班,不是附庸,也不是陪襯人,而是在人格和精神上彼此對等的人;“朋友”很少是一見如故者,因為心靈的親近、精神的契合往往需要在時間中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如果我們以為“朋友”就是自己的精神避難所,我們可以不假思索地將自己無力擔當的哀怨情緒一股腦地向他宣泄,也不管他是否願意、生活處境如何,都要他與我們分擔我們的煩惱,至少是傾聽我們的滿腹牢騷,那我們作為“朋友”恐怕顯得過於自私了。我們這樣做,對我們的朋友不好。或許我們應當意識到,此時的我們是在借“朋友”的名義將他當作我們的情緒宣泄對象、語言垃圾桶,我們毫無節製地讓無辜者承受了本應由我們自己消化的怨氣衝天——這是一種對友情的濫用、對朋友的損耗,我們實際上在這樣喋喋不休的抱怨中浪費了與朋友在一起的寶貴時間。朋友之間分擔“苦”卻不分擔“怨”,因為“苦”是心靈的受難,“怨”是情緒的毒氣;朋友之苦往往也是我們的苦,而一個人絕不會忍心用自己情緒的毒霧籠罩朋友的生活,使其遭受汙染。

朋友是“無用”的

朋友是“無用”的。我們之所以交朋友、之所以需要朋友、之所以愛我們的朋友,不是因為他們“有用”。朋友不是為了“利用”,不是為了找一個安全的情緒宣泄渠道,不是為了索取安慰,不是為了陪襯自己的優越,不是為了多一個“幫手”或“同謀”,而是為了奉獻我們的愛與關懷,為了與之分享心靈的豐富和生活的美好,為了那種相互理解所帶來的默契,為了“不時常想起,卻無處不在”的空氣般的同在感和信賴感。與朋友在一起,我們不期待得到任何東西,僅那份彼此無需設防的內心鬆弛、不刻意的流暢自如,已然使我們心滿意足。我的一個同性朋友是這樣描述朋友之間的心領神會的,“執手相看無語,卻心事了然”,確實如此,她一句不經意的“我還不知道你嗎”常能讓我心生感動、備感幸運——你知道我,正如我知道你知道我,無需太多解釋,因為你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