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乎“蜜”和“喇”之間的是“傍家”。傍家,本指相互依靠、陪伴的朋友、夥伴、幫手,比如“咱們和桑普公司也是傍家兒”,也就是誰也離不開誰的“戰略夥伴”。參加這種合作、協助、輔佐就叫“加傍”,斷絕這種朋友、夥伴、幫手關係則叫“撤傍”。如果把自己的“傍家”介紹或轉讓給別人,就叫“發”。不過這“發”可不是發財的發。即便不是發配的發,至少也是發貨的發。說得體麵一點,也可以說是發“伊妹兒”的發。
被款爺們“發”出去的“傍家”多半是他們的“女朋友”。事實上“傍家”一詞如果用於同性之間,多半指的是“哥們”“姐們”;如果用於男女之間,指的就是情人了,和“蜜”差不多。但我們可以說某男和某女是“傍家”,卻不能說某男是某女的“蜜”。還有一種“專業傍家”是專門“傍大款”的。傍大款當然是衝著錢來,不過當真傍上了也講點感情,不像“喇”宰一刀是一刀。然而那條件也高得多。心氣高的,還要先看是“美軍”還是“皇軍”。如果是“國軍”,門兒都沒有。
這就說到錢了。錢這玩意,也是要忌諱的。錢不是好東西嗎?怎麼也忌諱?錢當然是好東西。金錢雖然並不萬能,沒有錢可是萬萬不能。但並非隻有不好的東西才忌諱,好東西也不能隨便說的。隨便說,弄不好它就沒了。再說,錢這玩意,畢竟有些“銅臭”。文人清高,就改“錢”為“泉”。“泉”多好呀,高山流水的,撥算盤也成彈古琴了。其實,上古時代就稱錢為泉,也叫“泉布”,意思是“流行如泉”,或“藏如泉,行如布”,也就是“通貨”,與“高山流水”的雅興沒什麼關係。
老百姓沒這麼多窮講究,卻也記得“財不露白”的古訓,因此能不說就不說,要說也得換個說法。於是有叫“銅鈿”的,有叫“票子”的,還有叫“麻腦殼”的。北京則叫“屜”,也叫“頁子”(指紙鈔)、“鋼鏰”(指硬幣)。搞錢、弄錢叫“搬”,數錢叫“點張”。這些原本都是黑道上的說法,現在也都普及了。
錢數也有種種說法。具體說來,一元叫一分,十元叫一張,一百元叫一棵,一千元叫一噸,一萬元叫一方。比如“被人搬走了半方外帶七棵半”,就是五千七百五十元落進了別人的腰包。方,是萬字出頭,也就是“萬”;噸,是一千公斤,也就是“千”;棵,是白菜一棵,也就是“百”。至於一元是“分”,十元是“張”,一百元是“一個數”,則不過是不把錢當錢,顯得財大氣粗,拔份兒罷了。此外還有大團結(十元)、工農兵(五十元)、四老人(一百元),都是因人民幣票麵圖案而得名,其他地方也有這麼說的。如果是外彙,則另有一說。美元叫美子,日元叫老日,港幣叫港紙。三方老日,六噸港紙,九棵美子,也就是三萬日元,六千港幣,九百美金。它們也都是“屜”。隻要有“火紅的屜”,就不愁沒有“巨灑的蜜”(極其漂亮瀟灑有風度的“女朋友”)。
介乎“蜜”和“喇”之間的是“傍家”。傍家,本指相互依靠、陪伴的朋友、夥伴、幫手,比如“咱們和桑普公司也是傍家兒”,也就是誰也離不開誰的“戰略夥伴”。參加這種合作、協助、輔佐就叫“加傍”,斷絕這種朋友、夥伴、幫手關係則叫“撤傍”。如果把自己的“傍家”介紹或轉讓給別人,就叫“發”。不過這“發”可不是發財的發。即便不是發配的發,至少也是發貨的發。說得體麵一點,也可以說是發“伊妹兒”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