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裏曼斯開口道:“我沒有和他在一起過。”
眾人恍然大驚。
林暄慢慢鬆開了手指,露出一抹失望的笑容:“果然如此嗎……”
“我不是和他在一起過,你應該直接說,我和他做僾過。我喜歡他,所以我才會和他做僾,我從一開始就知道的,如果我不喜歡他,我不可能和他做僾。我愛他,全世界都應該知道,我愛上了我所說的那頭豬,我說他是豬,說他是一坨肥肉,但是我就是愛上了他。整個好萊塢都該知道,我克裏曼斯·霍爾特,和他做僾過,還愛上了他。”
聲音慢慢停住,克裏曼斯緩緩勾起唇角,在周圍人異樣詫異的眼光中,露出一抹蒼白的笑容:“隻要他過得好,我怎麼樣,都無所謂。林暄,你說他會過得很好嗎?”
林暄捏緊了手指,沒有吭聲。
克裏曼斯也沒覺得自己能得到回答,他抬步向大門走去。在那裏,他很快會乘上出租車,直接去機場,然後離開這個國家。從此以後,他接受好萊塢那群人的嘲笑,他的新聞第二天應該會上頭條,被全世界的影迷討論,被許多討厭他的人譏諷談笑。
而他的林深,會活得很好。
這樣的人生,是他以前從來都不敢想的。如果真變成那樣,他會恨不得直接去死。
可是現在,隻要他的林深活得好,隻要林暄活得好,他怎麼樣,還有所謂嗎?
“……你真的再也不來華夏了嗎!”
忽然聽到這話,克裏曼斯腳步頓住,回身看去。
陽光下,那個消失了十四年的笑容,慢慢地在那張漂亮的娃娃臉上揚起。錯過了十四年的時光,少了十四年的陪伴,無數個冰冷寂寞的夜晚,無數次隻能擁抱自己悲傷地哭泣,已經三十二歲的林暄,輕輕地笑著:“三個月後,我和容容會合唱一次演唱會。你真的不來?你不是和容容關係還不錯麼。”⑦思⑦兔⑦網⑦
渾身冰冷的血液,竟然一點點地回溫。
“我到時候……可以來嗎?”
林暄認真地凝視著遠處的金發男人,這一次,燦爛的陽光依舊照射在這個人的頭發上,讓那頭金色的頭發,仿佛熊熊燃燒。可這一次,這個人留給他的不再是背影,而是一個帶著惶恐和害怕的眼神,屬於他所不熟悉的克裏曼斯·霍爾特,又讓他無法拒絕。
十四年的痛苦與折磨,到最後,化為短短兩個字——
“可以。”
這世上唯一僅有的初戀,屬於林暄,屬於克裏曼斯·霍爾特。
這份初戀,各自保管了十四年,或許無法很快忘記痛苦,但隻要還愛著,就不會忘記。
我這一生放不下你,隻因為,我愛你。
作者有話要說: 【小劇場】
三個月以後——
容容:……所以你就用我當理由,表示可以談戀愛了?
二木:誰說我要和他談戀愛了?誰說的誰說的?
容容:=_=那你什麼意思?
二木:至少……讓他再追十四個月是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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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寫到這,就是正式完結了。
本來想寫個小甜餅當最後的番外的,但是一來時太累了,寫不出來。二來是最近沒想到什麼好梗,沒靈感,寫出來也是強寫,不會有趣。
最後說一說關於秦橙橙的馬甲的事情。我家秦神是很蠢萌,但這個蠢萌隻蠢萌給容容看,在其他人麵前,秦神永遠是秦瘋瘋【不知道大家還記得不,秦瘋瘋小組的全名是:(如何在與秦呈相處時占據上風並無情地碾壓他讓他羞愧難當恨不得找條地縫鑽進去)】~
最後的最後,謝謝小天使們這半年的支持。
巨星寫了100多萬字,連載半年,其中我自己因為精神狀態和三次元繁忙,更新非常不穩定。能包容我、並且看到現在,我真的非常感激。希望下本書,還能與你們再見,我愛你們。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宣傳新文啦~新文下周一6月5號開坑,繼續寫小甜文啦啦啦~蠢福娃會努力更新噠,這次不會像巨星一樣斷更啦,喜歡的妹子趕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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