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回到那天在我家的聚會上。之所以要想到這個十分熱鬧的場麵,是因為這樣的聚會屬於父輩這一代人,隻有劫後餘生的他們才能分享。右派們平反後,行情看漲,開始揚眉吐氣,一個個都神氣活現,文壇上春風得意,官場上不斷進取。記得那天話最多的是劉紹棠,然後就是鄧友梅,說什麼內容已記不清楚,不過是高談而闊論,口無遮攔指天畫地。北方人總是比南方人嗓門兒高一些。我念念不忘這事,是想不到在我們家客廳,竟然會一下子聚集了這麼多文壇上的著名右派。說老實話,作為一個晚輩,我當時也沒什麼別的想法,也輪不到我插嘴,隻是覺得很熱鬧,覺得他們一個個返老還童了,都太亢奮。
2006年開全國作家代表大會,在北京飯店大堂,林斤瀾抓住了我的手,很難過地說:“走了,都走了!”反反複複地念叨,就這一句話,眼淚從他的眼角流出來。我知道他是指父輩那些老朋友,一看見我這個晚輩,就又想起了他們。終於平靜下來,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他沉默了一會兒,又說:“你爸爸走了,曾祺也走了,老高也走了,老陸也走了。唉,怎麼都走了呢?”
我能感受到他深深的悲哀和無奈,林斤瀾是最幸運的,與過世的老朋友相比,他最健康,心態最好,創作生命也維持得最持久,直到八十多歲,還能寫。這時候,他八十三歲了,精神還不錯,兩眼仍然有神,可是走路已經緩慢,反應明顯不如從前,也是我最後一次跟他見麵。今年4月,程紹國兄發信給我,告訴不好消息:“兆言兄,林斤瀾先生病危(全身浮腫,神誌時清時不清),離大去之期不遠矣。這是他五妹今早通知我的。悲慟。”
第二天晚上,又來了一信,像電報一樣,隻有幾個字:“林老下午去世。紹國”我打開信箱,見到這封信,無限感慨,心裏十分難過,傻坐了一會兒,回了一封短信:“剛從外麵回來,剛看到,黯然銷魂。無言。兆言”
真不知道說什麼才好,1979年第四次文代會召開,據說有一個很感人的場麵,就是大家起立,為過去年代遭迫害而過世的作家默哀。從此,文壇舊的一頁翻了過去,新的一頁打開。當時有一個流行詞叫“新時期”,還有一個詞叫“重放的鮮花”,這鮮花就是指父親那輩人,那些在上世紀50年代開始寫作的作家重新活了過來。時過境遷,新的那一頁也基本上翻了過去,重放的鮮花大都凋零,父輩的老人中雖然還有些幸存者,譬如邵燕祥,譬如李國文,譬如王蒙和鄧友梅,還有張賢亮,還有江蘇的梅汝愷和陳椿年,但是那個曾經讓他們無限風光的時代,卻已無可奈何地結束了。
3
右派平反以後,中文係的支部書記約我這個學生談話,說是在我的檔案中,有一些父親的材料,要當麵銷毀。我覺得很奇怪,說為什麼要銷毀呢,這玩意兒已存在了很多年。書記說銷毀了,對你以後的前途就不再會有什麼影響,這可是黑材料。我拒絕了書記的好意,認為它們既然未能阻止我上大學,那麼也就阻止不了別的什麼。
右派是從十八層地獄裏爬出來的人,我實際上是直到右派平反,才知道父親和他的那些朋友是右派。這些並不光彩的往事,一直都是瞞著我,在此之前,我隻見過韓叔叔和陸叔叔。韓是方之,他姓韓,方之是筆名,陸就是陸文夫,他來過幾次南京,是我應該稱之為叔叔的父親眾多好朋友之一。在我的記憶中,“探求者”成員被打成右派後,互相往來很少。除了父親和方之,他們都在南京,是標準的難兄難弟,根本顧不上避嫌疑,其他的人幾乎斷絕音訊,譬如高曉聲,父親就懷疑他是否還在人間。
和知道方之一樣,我最早知道的陸文夫,既不是作家,也不是美食家。方之與陸文夫在“文革”中都被下放蘇北農村,粉碎“四人幫”後,分別回到南京和蘇州,然後就蠢蠢欲動,開始大寫小說,加上一直蟄伏在常州鄉間的高曉聲,很快名震文壇,享譽全國。陸文夫是江蘇第一個得全國短篇小說獎的人,也是獲得各種獎項最多的一位。加上方之和高曉聲,緊隨其後跟著獲得大獎,在上世紀80年代文學熱的大背景下,一時間,隻要一提起江蘇的“探求者”,人們立刻刮目相看。
陸文夫在“文革”後期有沒有寫過小說我不知道,反正方之和高曉聲是努力地寫了,在那個特定時期,他們的小說不可能寫好,也不可能產生任何影響。“文革”後期開始文學創作,思想雖然不可能解放,但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提前預熱,先活動活動手腳,俗話說一著鮮吃遍天。當然右派作家還有一個優勢,早在上世紀50年代已開始寫作,有著很不錯的基礎,本來就是不錯的寫手,趕上新時期這個好日子,水到而渠成,大顯身手獨領風騷便在情理之中。顯然,江蘇作家中的陸文夫運氣要好一些,一出手就拿了個獎,方之沒那福分,他的《在閣樓上》與陸文夫的《獻身》發表在同一年《人民文學》上,同樣是重頭稿,而且還要早一期,也有影響,卻隻能看著《獻身》得獎。
說到文學風格,方之自稱為辛辣現實主義,稱高曉聲是苦澀現實主義,稱陸文夫是糖醋現實主義。方之小說的辛辣味道,一度並不見容於文壇,其代表作《內奸》被退了兩次稿,這讓他覺得很沒有麵子,不止一次當著我的麵罵娘。好在《內奸》還是發表了,而且很快得了全國獎,這個獎被評上不能說與方之的逝世有關,然而在評獎之前,方之的英年早逝引起文壇震惶,連巴金都趕寫了文章悼念,也是不爭的事實,畢竟是影響太大,說紅就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