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3)

標題就是文案,作者就是雷點。

內容標簽:

主角:淩錚,秦嶸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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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皮鞋

“你、你想做什麼,你不要過來啊!”留著大波浪頭的女人一步步地倒退,在她的麵前,一個戴棒球帽的男人正在漸漸迫近,帽簷遮住了他大半張臉,卻掩蓋不住嘴角猙獰的笑意。

恐懼使女人腳步慌亂,終於一個踉蹌向後狼狽跌倒,發軟的腿腳已無法支撐她再度爬起,唯有本能地用手撐著地麵一點點向後退去,做著徒勞的掙紮。

一隻手掐上了女人的脖子,將她輕而易舉地按倒在地,如鐵鉗般的虎口慢慢收緊,女人的四肢開始垂死的抽搐,她的手拚命地在周圍摸索著,試圖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的稻草。

“停!”

女人的牙縫裏突然擠出這樣一個字,脖頸上的力量瞬間卸去了,隻見原本躺在地上的波浪頭一個軲轆翻起來,對著身邊的沙發仔細研究起來。

“手電。”他手一伸,剛才企圖行凶的人連忙把連在鑰匙串上的迷你手電遞了過去。

波浪頭借著手電光認真地檢查著沙發腳的內側,片刻後從地上站了起來,旁邊的人眼睛一亮,立刻追問道:“淩隊,有什麼發現?”

“我們猜得沒錯,這裏應該就是案發第一現場,死者在這個地方跌倒,緊接著抓住沙發的底柱試圖借力逃跑,在柱子的內側留下了刮痕,”年輕的隊長轉過頭:“叫法證的人過來,檢查一下沙發木頭的成分跟死者指甲裏發現的木屑是不是一樣。”

小劉照他的吩咐給警局同事打了電話後道:“要是二者確認一致,那這次可就是證據確鑿了,淩隊你演技也太棒,要是不當警察的話,改行演電影算了。”

淩錚白了他一眼,“我這是案件重演,誰跟你演戲呢。”

“嘿,我看的那些個偵探電影裏,所有的神探都是代入的凶手視角,繞啊繞啊就把觀眾繞蒙了,還真沒見過幾個把自己當成被害人的。”

“代入凶手是為了推理作案手法,模擬死者是為了尋找作案證據,要是光靠想就能破案,還要警察做什麼,網絡寫手都辦得到。”

“也是,”小劉隔著帽子撓了撓頭,“不過淩隊你也夠敬業的,還特地整了這麼頭假發,要說是為了破案我覺得沒必要,你是不是有……?”

“你懂什麼,”淩錚把對方沒來得及說出口的異裝癖三個字堵了回去,“女人的頭發最容易勾東勾西,經常能成為破案的線索,我要是凶手,絕對不會找長頭發的女人下手。”

說完他在頭上一抹,摘下假發就朝小劉丟了過去,“下次別笑得那麼惡心。”

“哎,”小劉無辜地接住飛來的東西,嘴裏小聲嘀咕著:“我這也是為了配合你入戲啊。”

處理完其他事情,淩錚回到家已是深夜,剛打開門,就看到黑暗中躡手躡腳走過去一個身影,聽到門響,那人腳步一滯,但仍抱著沒被發現的僥幸心理踮著腳尖往裏走。

“淩、小、箏!”

牆邊的身影一僵,淩錚抬手一撥,屋內大亮,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子現了形,明明還不是很暖和的天氣,卻穿了條超短的毛呢裙。她顯然是剛剛從外麵回來,身上還帶著這個季節夜晚特有的寒氣,由於不適應光線的改變,在燈亮的一瞬間迅速舉起手遮住了眼。

場景靜止了片刻,女孩子僵硬地轉過頭來:“嘿嘿,哥,今天不用睡警局啊?”

“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天天睡警局啊?這麼晚了,你一個女孩子家穿成這樣在外麵瞎跑,像話嗎?你知不知道,像你這樣打扮的女生,我上個月剛剛見到一個,你知道她現在在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