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關於同性戀問題(2 / 2)

一個人的成長大體受到三種力量的左右:他父母的意願,他的際遇,他本人的意願。而一個人成為同性戀者不是因為父母的意願,也不是他自己的決定,而是一種際遇。就算這是遺傳決定的,一個人帶有何種遺傳因子,對他也是一種際遇吧。既然這不由他本人決定,同性戀就不是一種道德或者思想問題。我們想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同性戀者像其他人群一樣有些負麵的現象,比如喜新厭舊、對戀愛對象不忠誠,對妻子家人隱瞞自己的真實性傾向等等,這些或者可以說是思想或者道德問題,有一些具體的人應當為此負責任。但不該讓全體同性戀者為此負責。

沒有人願意自己的孩子長成一個同性戀者,包括同性戀者本人在內。這是因為同性戀者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會遇到比常人不利的成長環境。這種願望無可非議,但是現在舉不出什麼可靠的方法可以防止孩子成為同性戀者。發現孩子有同性戀傾向,也沒有可靠的辦法矯正。

不久前,在一個會議上聽到一種說法,把同性戀稱為“社會醜惡現象”,列入了應當根除之列。在驚愕之餘,我們也感覺到一些人對我們的社會期望之高。假如我們這個社會是一片莊稼地的話,這些同誌希望這裏的苗整齊劃一,不但沒有雜草,而且每一棵苗都是一樣的,這或許就是那位以同性戀為“醜惡現象”的人心目中的“美麗現象”吧。不幸的是,人的存在是一種自然現象,而不是某種意誌的產物。這種現象的內容就包括: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有性別之分,賢愚之分,還有同性戀和異性戀之分,這都是自然的現象。把屬於自然的現象叫做“醜惡”,不是一種鄭重的態度。這段話的意思說白了就是這樣的:有些事原本就是某個樣子,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現在我們都知道納粹分子對猶太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知道他們對同性戀者也犯下了同樣的罪行的人就少了。這是因為猶太人在道德上比較清白無辜,同性戀者在多數人看來就不是這樣的,遇到傷害以後很少有人同情,故而處於軟弱無力的境地,我們的好幾位調查對象就曾受敲詐,遭毆打,事後也不敢聲張。有一個形容缺德行為的順口溜:打聾子罵啞巴扒絕戶墳——現在可以給它加上一句:敲詐同性戀。打聾子缺德,是因為他不知你為何打他,也就不知該不該還手;罵啞巴缺德,是因為他還不了口;扒絕戶墳缺德,是因為沒有他的後人來找你算賬;敲詐同性戀缺德,是因為他不敢報案。這四種行為全在同一水平線上。照我們的看法,這才是“醜惡現象”,應當加以根除。一個現象是否醜惡,應當由它的性質來決定,而不是由它是針對什麼人來決定。

國外不少社會學同仁都在做這方麵的工作——了解那些在社會中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群,如娼妓、同性戀者、少數民族,甚至與男性相比之下處於不利地位的全體女性,幫助他們改善生存環境,改變於人於己有害的行為方式,以便得到更好的生活。雖然我們研究同性戀現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發現事實,但同時也希望通過我們的調查研究,使公眾對這個社會的許多不為人知的方麵有所了解,並持一種更符合現代精神的科學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