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2 / 3)

“走吧,我帶你去個好地方。”蘭妮笑道。

“什麼地方?”牧黎問。

“別問了,去了就知道了,你一定會感興趣的。”說罷,就自然地挽住牧黎的胳膊,帶著她一道走。

牧黎身子僵硬起來,她並不排斥身體接觸,但因著性向問題,一些別人毫不在意的事,在她這裏卻會被放大。雖然她試著去忽略,但越是刻意去忽略就越是在意:

大小姐,蹭到胸了...

第二十四章

牧黎是過慣貧苦日子的人,她的養父雖有一身強大的武藝,卻沒什麼賺錢的頭腦,她自幼就過得清貧。後來進了軍隊,更是很少有機會去接觸上流社會,不懂什麼叫真正的富裕。在她看來,能有一個幹淨整潔的落腳之地,不需多大,樸實平凡就是最好。

出入社會一年的時間,開始明白有錢人過得是什麼樣的日子。不是毫不在意的,偶爾她也會羨慕:若是自己有錢,就能如何如何。她內心其實也很平凡,但她知道,自己天生就是窮命,一顆榆木腦袋瓜,即便有賺錢的機會放在她麵前,她都不一定會發現。

窮人嘛,窮有窮得好,她窮得自由,窮得開心,精神上是富足的,沒什麼好抱怨的。

但是牧黎今天卻明白了,貧窮究竟有多麼的可怕。

蘭妮帶著她穿過肮髒不堪的街道,她看到道路兩旁衣衫襤褸以至於衣不蔽體的乞丐般的貧民,半死不活地躺在路邊,一動也不動;看到簡陋不堪的棚窩彼此形成的間隙裏,正在翻扒垃圾的小孩和野貓打架爭搶食物;看到枯槁的老人跪伏在她腳下,輕聲祈求著‘軍官大人,給點吃的吧’,他們的脖子上無一不戴著漆黑的項圈,牧黎的心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緩緩攥住,漸漸難以呼吸。

她和蘭妮,穿著布料精貴的軍裝製服,打扮得華美又貴氣,威嚴十足。昂貴的牛皮軍靴踩踏在汙濁的街道上,漸漸染上泥點,她們與這裏格格不入。牧黎不知道蘭妮為什麼要帶她來這裏,此刻,她甚至沒有心思去揣摩蘭妮的意圖,隻是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這裏就是阿瑞斯大區的貧民窟,這裏有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叛變者。”蘭妮走得穩當,語氣不急不緩,聽不出情緒。

牧黎亦步亦趨地跟著,沒有吭聲。

“每個大區都有屬於自己的貧民窟,這裏麵如何髒亂差,都沒有人管,唯一受到管製的是貧民區的出入問題。外麵的人不能隨意進入,裏麵的人更是不能隨意出去。我是提前做了準備,才能帶你暢通無阻地走進來的。”

確實,牧黎回想方才蘭妮挽著她的手臂過檢查的時候,守衛的士官隻是看了一下她們的□□,就立刻放行了。

“你為什麼帶我來這裏?”牧黎問她。

蘭妮笑了笑,道:

“我知道你對一些東西很感興趣,所以特意為你作了安排。”

“我對這裏提不起一絲一毫的興趣,站在這裏,真是讓我飯都要吃不下了。少校,我看我們還是快離開這裏吧。”牧黎厭惡地說道。

蘭妮又是一笑,定住腳步,回身看向牧黎。牧黎捂著鼻子看著她,麵上將欲作嘔的表情看起來十分逼真。

“牧少尉,你的戲演得太糟糕了。”蘭妮說完,嘲諷般斜了她一眼,然後繼續回身向前帶路。-_-!思-_-!兔-_-!網-_-!文-_-!檔-_-!共-_-!享-_-!與-_-!在-_-!線-_-!閱-_-!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