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為支持我國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8)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上述所稱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19)納稅人向第四屆全國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和第十屆全國運動會捐贈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第四屆全國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籌委會和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籌委會的捐贈,可按現行稅法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贈辦法,準予企業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個人在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在所得稅前扣除。
(20)納稅人向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捐贈所得稅前扣除問題。
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是經中編辦批準成立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單位,其宗旨是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為處於危難之際、急需救助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納稅人向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捐贈,捐贈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和在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21)納稅人向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的捐贈所得稅前扣除問題。
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是經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全國性專業社會團體,其宗旨是募集資金資助中國檢察官教育事業,特別是資助中西部貧困地區的檢察教育培訓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納稅人向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的捐贈,捐贈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和在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5.4 提高個人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後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2號)提高了個人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對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納稅人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規定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納稅人,除稅收政策規定的以外,一律不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2)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後,對采取核定征稅辦法的納稅人(包括按綜合征收率或按應繳納流轉稅的一定比例附征個人所得稅等方法的納稅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後納稅人所得相應增加的實際情況,本著科學、合理、公開的原則,重新核定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定額。
(3)對原按照應繳納流轉稅的一定比例附征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後不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而仍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改變原附征方法,重新確定與新情況相適應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方法。
5.5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減免稅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對減免稅的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減免稅是指依據稅收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以下簡稱稅法規定)給予納稅人減稅、免稅。減稅是指從應納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指免征某一稅種、某一項目的稅款。
第三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遵循依法、公開、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則,規範減免稅管理。
第四條 減免稅分為報批類減免稅和備案類減免稅。報批類減免稅是指應由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減免稅是指取消審批手續的減免稅項目和不需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
第五條 納稅人享受報批類減免稅,應提交相應資料,提出申請,經按本辦法規定具有審批權限的稅務機關(以下簡稱有權稅務機關)審批確認後執行。未按規定申請或雖申請但未經有權稅務機關審批確認的,納稅人不得享受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