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是按照複式記賬法的原理,以資產與權益的平衡關係為基礎,以“借”“貸”二字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來登記經濟業務的一種記賬方法。借貸記賬法的基本內容包括記賬符號、賬戶結構、記賬規則和試算平衡四項。
1.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來記錄會計要素項目的增減變化的一種複式記賬法。借貸記賬法就因此而得名。“借(Debit簡寫Dr)”“貸(Credit簡寫Cr)”二字的含義,日本在引進複式記賬法時,將Debit和Credit翻譯成“借”和“貸”,我國在從日本引進時,援引了日本的這種譯法。
2.賬戶結構
(1)資產類賬戶的結構:借方記錄資產的增加額,貸方記錄資產的減少額,期末餘額一般在借方。用公式表示為:
資產類賬戶借方餘額=借方期初餘額 借方本期發生額-貸方本期發生額
(2)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貸方記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借方記錄減少額,期末餘額一般在貸方。用公式表示為: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貸方餘額=貸方期初餘額 貸方本期發生額-借方本期發生額
(3)費用成本類賬戶的結構:借方記錄費用成本的發生額,貸方記錄費用成本轉銷額,賬戶一般無餘額,若有期末餘額,應在借方。
(4)收益類賬戶的結構:貸方記錄收入的增加額,借方記錄收益轉出額,賬戶一般無餘額,若有期末餘額,應在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