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倒還是其次)。從大正到昭和,日本陸軍的政策像萬花筒似的亂變,但唯一從來沒有變過的的就是滿洲政策。要維護所謂在滿蒙的“帝國權益”。
常常可以看到“滿蒙權益”這個字,那麼日本當時在中國東北和內蒙古,也就是他們常說的“滿蒙地區”到底有些什麼特殊權益呢?主要有以下七項:
(1)到1997年為止的包括旅順,大連在內的關東州租借權。
(2)到2002年為止的長春以南的“南滿洲鐵道”(即“滿鐵”)的經營權,包括附屬地的行政權和禁止鋪設平行線路及支線等“有害滿鐵的線路”。
(3)到2007年為止的安奉鐵道經營權。
(4)滿蒙五條鐵道的合資敷設權和兩條相關鐵道的受托經營權。
(5)礦山開采及森林采伐權。
(6)土地商租權,自由往來居住權以及工商營業權。
(7)鐵道守備兵駐屯權(一公裏鐵道15名士兵,總共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五名以內)。
這些大多是出於1905年9月日俄戰爭後的《樸茨茅斯和約》從沙皇俄國手裏接受來的,又由當年12月的《日清善後條約》得到確認。爾後1915年的《日中條約》(就是那個臭名昭著的“21條”)又大大加以了擴充。
你看這些“權益”怎樣?由於這些權益的存在,東北其實已經是日本的半殖民地了。可是用當時《朝日新聞》論說委員大西齋在《支那的現狀》裏的話來說就是:“僅僅是滿蒙(東三省和東部內蒙古)全土的三百一十分之一,隻不過是相當圍棋盤上的一顆黑子”。他們要求更多的權益。
而石原莞爾的“滿蒙生命線”理論,則正好是為這種垂涎或者情結提供了理論根據。
所以後來對於皇姑屯事件的處理,僅僅是關東軍司令官村岡長太郎退休,河本大作退出現役。沒一人受到軍法審判。河本大作退出現役後,還是在滿洲混。先任“滿州鐵道”理事,後任“滿洲炭坑”理事,負責幫關東軍的後輩參謀們掙錢。什麼意思?石原們搞滿洲事變的經費幾乎都是河本給的。1942年以後受第一軍(當時司令部在太原)參謀長花穀正(陸大34期)的邀請就任“山西產業株式會社社長”,一直到抗戰結束。
這個花穀正也是關東軍出身,皇姑屯事件兩個月後赴關東軍任少佐參謀。後來在石原莞爾手下混,參與柳條溝事件(9.18事變)。1955年曾經寫過一篇《滿洲事變是這樣計劃的》。9.18事變參與者自己寫文章說明9.18事變,這是幾乎唯一的一位,那篇文章裏談到了搞陰謀用的資金來源:“因為有河本前輩,用錢根本就不要考慮”。
抗戰結束後河本沒有回日本,而是繼續在山西活動。“山西產業株式會社”被國民黨接受後改名為“西北實業建設公司”,河本大作也不知是受蔣介石之邀還是受閻錫山之邀。反正就任了公司最高顧問。河本那個最高顧問可不白幹,他幫閻錫山挽留了一半日本人雇員約1200人繼續工作,待遇不變。一直到49年共產黨來了才把他抓了起來,關在太原收容所。1953年8月25日在收容所病死,逃過了審判。
軍國幕僚——有一類戰犯叫“參謀”(二十六)
但是應該說關東軍參謀們策劃的皇姑屯事件是很失敗的,事情沒有朝他們的期望走,那個被關東軍參謀們看不起的二流子張學良又做了一件讓他們想不到的事情:和蔣介石拜把子了,東北易幟。這下關東軍想不通了,早知道不殺張作霖東北也不一定就到處掛“青天白日滿地紅”, 還不如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