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小哥忍無可忍,冷著臉說:“腳丫子放下去!”
可馬飛飛非但沒吱聲也沒聽話,還對著他吹了個大泡泡。
“啪!”泡泡碎了,馬飛飛嗬嗬一樂。
警察小哥剛要教育她,於嵐從門口進來,客客氣氣地說道:“您好,我是馬飛飛的家長,來接馬飛飛。”
於嵐178,是天生的衣架子,黃金比例的身材,雙腿筆直修長,她隻是簡單穿了件低領毛衣和緊身長褲,長發隨意披散著,那氣勢就足夠震懾人心。
小哥恍惚了幾秒,還以為自己看到了大明星。他甩甩腦袋清醒過來,裝腔作勢教育於嵐:“你們做家長的長點心,怎麼現在才來啊!”
於嵐:“……”
我能說我不是家長嗎?
小哥拿出本子讓於嵐簽字,把事情的發生經過陳述了一遍後說:“還是頭一回見到富二代組團見義勇為的,但見義勇為是好事兒,這無照駕駛也必須得罰!念在是初犯還幫公安機關抓到流竄犯,就不拘留了,但你們家長帶回去得好好教育,大半夜多不讓人省心,交了罰款就快走吧。”
於嵐賠著笑臉,按照小哥的指示辦理好手續,這才問小哥:“我現在把她領走,她人呢?”
“那不在那兒呢嗎?自己家孩子不認識嗎!”小哥搖搖頭,心道這些有錢人真逗。
而另一邊的馬飛飛,從於嵐出現在屋裏,就開始不停地冒冷汗,人也不狂了,泡泡糖也不嚼了。緣分太奇妙,剛闖完禍就重逢喜歡的人,她沒法泰然自若。此時她立正站好,戰戰兢兢地出聲道:“您,您好。”
仿佛瞬間回到了十四歲,她還是個乖乖女的時代。馬飛飛好想把舌頭咬掉,明明有那麼多灑脫大方的打招呼方式,可她還是這麼蠢。
於嵐摘下太陽鏡打量馬飛飛,記憶中這孩子總是穿著校服,留著柔軟的齊耳短發,一說話就臉紅,清純而靦腆,跟眼前這個朋克少女判若兩人。要不是麵對自己時那如出一轍的緊張和局促,於嵐真要以為自己領到假孩子了。
於嵐重新戴上太陽鏡,平靜地對馬飛飛說:“走吧,跟我回家。”
馬飛飛如蒙大赦,同手同腳地走在於嵐身後。她一點聲音都不敢發出,可心裏已經炸起了煙花。
她暗戀的女神要領她回家!她沒聽錯!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無照駕駛危險大,現實中千萬不要做!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珍愛生命!
☆、第二章
馬飛飛忐忑而激動地跟著於嵐回到住處。
她做夢都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也能堂而皇之地踏足於嵐的家。算起來,這已經是她暗戀於嵐的第四年,當初遠走他鄉以為人生再無交集,誰知道回國還有這種驚喜。
於嵐帶她去一樓客房,指著裏麵的臥室說:“你先在客房睡一會兒吧,廁所和浴室都是幹淨的,放心用。”於嵐頓了一下:“洗手台上門的儲物櫃裏有卸妝油。”
馬飛飛羞赧地低頭,耳根發熱。三年的距離好像未曾留下痕跡,她在於嵐麵前還是手足無措。
安排好了馬飛飛,於嵐上樓給周淑琴打電話。
馬飛飛進了屋,如鼓的心跳告訴她沒做夢,她真的住進了於嵐家,一改剛才的拘謹,她忍不住在房間裏一蹦三尺高,歡呼雀躍地想要上天。她隻知道於嵐曾是周淑琴的助理,但沒想到三年不見,她還在親媽手底下工作。看來於嵐深得器重,不然周淑琴也不能讓她來接自己。
親媽終於做了一次好事!馬飛飛開心得要死。
她是高興了,樓上的於嵐卻愁眉不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