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茬找得不亦樂乎。

我說:“我後悔了。”

黎華說:“別後悔,你都已經是我的人了。”

我什麼時候是他的人了,我這個人感情跟原則向來分得清清楚楚,一碼歸一碼。不管我多愛一個,多麼不舍得和他分開,但我這個人,始終是我自己的。我堅決不是會把自己依附在別人身上的人。

所以黎華說他要養我的時候,我才習慣性地頂嘴,還說得那麼難聽。

我媽從小給我灌輸一個思想,“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和我爸離婚,我媽的山倒了,人也跑了,如今雖然已經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但精神方麵神神叨叨的。

我媽是個鮮活的例子,我當然要刻意防止,不去重蹈覆轍。

黎華的“他的人”,和我想的“他的人”,根本不是一個意思。我想得太深刻了,而他說的其實隻是很膚淺的意思,眯眼看著我,他說:“哦?難道除了我之外還有別人?”

我臉一僵,“沒有,這個絕對沒有。”

他心滿意足地抱著我,不久後傳來安睡的呼吸聲。

雖然也曾有過不好的遭遇,雖然也會碰到被否定被懷疑甚至被侮辱的煩惱,但我感覺,黎華的內心是相對常人而言更平靜的。光看他這幾天在醫院,那個沒完沒了地睡覺就夠了。

我仰起頭不停地親吻他的下巴,覺得他身上每一寸皮膚都滑滑的,有不涼不熱溫柔的溫度,我覺得很幸福很幸福,就此時此刻,我擁有著我認為的,全世界最完美的男人。而他也擁有我。

上次我拍的戲,已經快要殺青,還有些瑣碎的事情,劇組會給我打電話確認。導演說我古裝上鏡效果很好,下部戲依然是古裝題材,有機會可以再合作。我美滋滋地答應。

黎華在旁邊瞟著我的笑臉,表情不冷不熱的。

我知道他對我執著當演員這事兒有想法,湊過去摟著他的脖子親一下,死皮賴臉地問,“親愛的,我棒不棒?”

黎華涼涼瞟我一眼,拉著我的小手說,“我是不是又該找工作了?還是你覺得……”

後麵的話,他沒直接說,不過我差不多能懂。

不能說黎華身上沒有錢味兒,他也是個俗人,俗起來的時候很俗很俗,可惜他又是個有追求的俗人。黎華是真的不喜歡做生意,可能是因為他沒吃過苦,所以沒有那種對飛黃騰達的渴望?

他就是喜歡跳舞,小時候第一次跳舞,是在幼兒園,為的是什麼呢,是幼兒園阿姨誇他好看,逢年過節被他媽拉出來臭顯擺,人家都說這兒子真帥。後來變成習慣,變成陪伴,繼而有了熱情。

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就是除了眼前的這件事情,不知道自己還能幹什麼。除了跳舞,黎華也許並不確定自己還能做什麼。

他在問我的意見,到底有沒有必要考慮放棄舞蹈,跟家裏人學做生意。

我正經了,問他:“你以前不是不這樣想的麼?”

他深吸一口氣,大約是在哄我開心吧,“這不是有你了麼。”

我要做演員,我將麵對比常人更容易遇到的誘惑、危險乃至逼迫。黎華不可能跟一打手似得隨時跟在我身邊,而他能想到的,最有效的保護我的方式,就是錢。

他已經長大了,畢業了,不能再毫無節製地花媽媽的錢了,並且娛樂圈動輒豪擲千金,他媽那點錢,不夠給他養小明星用的。

當時我沒想那麼多,隻覺得這句話聽了很開心,就在他臉上親了好幾下。至於他跟我討論的事情,我不發表意見,他這麼有主意的人,早晚會自己選擇好的。

而對我來講,他要做個滿身銅臭的生意人,還是酸腐貧寒的文藝工作者,他都還是他,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