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行動啊。

沒幾天就是二月十四情人節了,在這之前,我做了簡單的思想鬥爭,然後直接打包了足夠多的行李。我要去找黎華,陪他過日子。

大三最大的好處就是自由,下個學期不回學校也沒什麼。

走之前,李拜天已經給我發了那組照片過來,我也就順手發到了自己的博客,以及隨資料投了兩家經紀公司。

剩下的事情聽天由命吧,眼下我覺得很有必要專心維護下我的愛情。

我去了貴州,黎華現在生活的地方,他說準備在這裏呆很久,是個長期的工程。

這次黎華接到我的時候,體貌狀況我就還比較滿意,比在新疆的時候胖了點兒,也白了點兒,這邊空氣潮濕,皮膚也就跟著好了點兒。

總結來說,就是比之前帥了。

我飛奔到他懷裏,也許因為太長時間的分離,稍微會有種陌生了的感覺。而他還是那樣抱著我微笑,抱過很多回了,沒什麼特殊的感覺。

抱夠了,他鬆開我,自覺地拉行李箱,這次我搞了個很大的行李箱,他拉一下,問我:“什麼東西這麼沉?”

我說:“好東西。”

他沒繼續問,拉箱子的時候,有意無意地活動了下肩膀,好像是有點不舒服。

其實我箱子裏沒什麼特別的東西,就是衣服啊化妝品之類常用的,隻是我足足帶了幾個月內我能穿上的衣服,多了點兒。我帶我的衣服,跟他本人其實沒什麼關係,但這些衣服,是我的全部,它代表了我要陪在他身邊的決心。

至於陪伴的過程裏,再有什麼突發倩況,比如拍個戲什麼的,我走了再回來就是。我已經打算,把有他的地方當家過,如果我早反應過來,做這麼個打算就好了。

但我們還年輕,不怕錯過很多。

我讓黎華直接帶我去他住的地方,這些電話裏都說好了。他這次工作,是在貴州的山區裏,山裏的路不太好走,依然有點與世隔絕的意思。

不過山裏是有人住的,村民,還有留守兒童孤寡老人。這次他們居住的地方,就連著這一代的村莊,生活起來也方便。

黎華住的是個二層小樓,樓上的一間,比上次寬敞,推開窗戶能看到外麵的風景,唔,感覺還不錯。

然後去試了一下他的床,床板有點硬,不過兩個人能抱在一起睡,這些小細節就不管啦。

出發之前,我在家那邊看到一套四件套,覺得特別漂亮,手感也舒服,上麵有淡紫色的碎花。心動之下,就買下來了。

我覺得黎華的床單有點發潮,就打開行李箱,把帶來的四件套換上。

黎華說:“你還真打算在這兒過日子?”

我說:“幹嘛,不歡迎?”

他笑得賊眉鼠眼,好像美事兒得逞一樣,一邊陪我套被子,一邊說:“到時候不習慣了再跑。”

我衝他吐了吐舌頭,我看他才是自己一個人呆習慣了,巴不得我走人吧。

不過我也能感覺到,對於我這次的到來,黎華是歡迎的,畢竟這邊環境比在新疆好很多,是個人呆的地方。他主要就是有點擔心,怕我不適應。我有什麼不適應的呀,我又不是什麼千金小姐。

床單換好以後,那些紫色的小碎花,好歹給房間增添了種有女人居住的味道。我坐在鋪得十分平整的床上,對接下來的小日子產生了許多美好的憧憬。

我設想的是,像許多家庭主婦一樣,早上他出去工作,我睡夠懶覺起床,做家務,給他準備午飯,他回來吃或者不回來吃,然後自己想辦法打發時間,我可以考慮學著打打毛衣喂個雞什麼的,一直等到他晚上回來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