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一個他一個李拜天,都太有錢了。我又窮,又沒本事,空有一張終究會人老珠黃的臉蛋,就算勉強高攀了人家,以後還不知道有多少憋屈和破事兒等著呢。
出於這個念想,我就多瞅了沈頌那麼幾眼。其實我對沈頌挺差的,有點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跟他說了多少遍了,我真的不喜歡他,也沒打算試著喜歡他,可他就是不拋棄不放棄,我還能拿刀子去捅人家麼。
而且他把我爸媽巴結得特別好,弄得我們那片兒都覺得,我跟沈頌有點啥關係,就算現在沒關係,以後也鐵定會有關係。
我問過沈頌,你到底是喜歡我啥呀。
他特深情地說:“喜歡你漂亮,獨立,還孝順,反正我一直都挺喜歡你,你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本來“女神”這詞兒吧,挺好的。別人開玩笑拿女神誇誇我,我心裏還挺美的。被沈頌這麼一說,我心裏卻是怕怕的,隱隱有種變態盯上了的感覺。
我說:“你能不能試著去喜歡喜歡別人,你這麼好的條件,是吧?”
他說:“我覺得你就挺好的,哪兒都挺好的。”
我說:“我窮,我爸身體還不好,我結婚的時候還沒嫁妝。”
他略略猶豫,說:“男人麼,養女人是應該的。有份工作養活自己就行了,還要多有錢啊。不過你那個工作不好,拋頭露麵的,要不去我們公司幹個文職?這樣咱倆就能天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
哎,我跟他說不通。
早起,化個淡妝去上班,路上買個裏脊肉餅,到公司總有杯現成的熱豆漿,吃著早飯整理一天的工作行程,我現在每天的工作生活都非常規律。其實這個狀態也挺好,在我逐漸適應了它以後,我也並不期望發生什麼來改變它。
比如談戀愛。
所以在對黎華的事情,短暫悸動以後,我打算還是不要有什麼行動。凡事順其自然就好,我以前總把自己逼得那麼難受,就是因為太喜歡強求了。
中午的時候,李拜天給我打電話,他說:“經紀公司的合同給你弄出來了,怎麼謝我啊?”
我說:“發工資請你吃飯,不過得找你有空,人在W市的時候。”
李拜天於是問了問我工作上的情況,我說:“還不錯,這個月做了差不多一萬塊的業績。”
我們公司小,業務大多隻做縣城之內的,這廣告並沒有想象中好拉,我跑二十個門頭,能成一家就不錯不錯的了。
廣告雜誌,頁內廣告一篇才一千塊,封底一萬,封麵兩萬。但一般封底和封麵的廣告,都是老板自己找朋友捧場,價錢其實可以壓得很低,或者幹脆不收錢。老板也是個年輕人,雖然公司不怎麼賺錢,但也在拿自己的錢硬撐著,有時候窮的都找我們員工借錢加油。
所以我一個月一萬塊的業績,在我們公司就算最牛逼的。
李拜天看不上這點兒小錢,他說:“你要是願意跑廣告,這簡直太容易了,到我公司來,隨便給你掛個崗。正好出租車LED那邊缺人,把你扔過去,一個月光數錢就夠你幹的了。”
這種話,李拜天說過兩回,在工作不順利的時候,我也會動心考慮。但人是有惰性的,你在外麵奔跑著,就不願意輕易停下來,而當你停下來的時候,又不想那麼輕易上路了。
我對如今的生活,保持一種很安逸的態度,我覺得一個月掙三千塊錢,足夠我活了。也許有一天,我的業務能力修煉得更強,我會試圖往更有發展的地方跳槽,但我覺得現在還不是時候。
並且我不想去北京,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覺得那裏是一個讓人感覺冷漠的城市。也許隻是因為曾經在那裏的經曆,不夠愉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