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他說:“你怎麼跟你姐說話呢,躺著的不是你爸是吧?”
我弟覺得有點道理,但嘴巴上不肯輸了,說:“那我不能因為這個不出國啊,那他以後怎麼辦,我姐姐這個樣子,她也管不了。”
我更不爽了,衝他嚷嚷:“你這意⊕
而我爸又覺得,反正自己這個樣子,可能活不了幾年了,所以也不會拖累我太多。
哎……
這年五月,我和沈頌領了結婚證。
因為他把我感動了,因為他說他會和我一起照顧我爸,就算我人不在這邊,他也會照顧我爸。因為他說,我不愛他不要緊,不想跟他過也不要緊,他家房子要拆遷了,他再不結婚來不及了,為了那六七十萬一套房子,就當我是幫他一個忙,先領證,讓他把房子的事情辦了。
我們倆要是過不到一起去,大不了等房子拿到手再離。
領證那天,我沒有打扮,我無精打采的,好像自己在過別人的人生。好像從現在開始,叢優已經不是叢優,不知道是誰了,反正不是我自己了。
我們沒有戀愛過,著急領證就是為了那筆錢,從我的方麵講,甚至是為了還這些年在沈頌那裏欠下的人情債。
領證結束以後,我說我要回家,沈頌說想帶我去看看裝好的房子。加上他自己買的房子,算上之後會領到的兩套,沈頌也算有三套房產的小土豪了。
我行屍走肉一般,陪著他去看房子,然後在新房裏,他想非禮我。
他太心急了,心急得我有點反感。
我把他推開,我說:“我們說好的,這些事情慢慢來。”
他說:“你現在已經是我老婆了。”
我說:“沈頌你知道,我和上個男朋友在一起四年,不可能說忘就忘的,我這麼快和你領證什麼原因都說明白了,我也不想騙你。”
這之前,我們真的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
沈頌在我麵前生氣了,但好歹現在還是忍著的,他說:“那行,你先帶著你爸搬過來住吧。”
我沒和沈頌住在一起,因為打心眼裏,不認同這是一場婚姻。可是我已經把自己賣了,在腦袋不清楚的情況下,糊裏糊塗地就這麼賣掉了。
盡管我和沈頌說得一清二楚,但在我爸媽和他爸媽那邊根本就說不清楚,他們就是認為我和沈頌結婚了。
後來沈頌他媽跟我爸商量辦酒的事情,我從醫院做完檢查回來,看到我爸離婚後難得一見的笑容,得知他們在商量的事情。
我這心裏忽然一堵,又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找沈頌出來談,我說:“你怎麼沒跟你媽講清楚啊?”
他說:“結婚辦酒不是很正常的麼?”
我發現沈頌這是賴上我了,下了個套讓我鑽進來以後,我們之前的約法三章就統統不算數了。我好聲好氣地跟他講,“沈頌我是真不想欠你的,你家分房子的錢,我一分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