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然後翻了翻沒有其他可以洗的髒衣服,失望而歸。
李拜天今天又是晚歸,不知道幹什麼去了,回來也不理我,自己到廁所間洗洗涮涮,然後關燈。
我總是等確定他睡著以後,我才能睡著。
他開工作室的資料,基本都放在我這邊,因為他的房間沒有像樣的學習工作區。這兩天他也不過來搞研究了,怎麼,就因為和我冷戰,連對工作室都沒有興趣了?
可我每天還是按時回家,餓了就自己做很難吃的東西,好像其實我一直在等,等李拜天主動來找我。
他不用跟我道歉,隻要像以前每次吵架一樣,裝若無其事就好。之前的日子明明也好好的,就那麼過著就好,過到過不下去的時候。
嚼著自己做的難以下咽的飯菜,終於在某個瞬間我忽然醒悟,“周問雪,你為什麼一定要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然後把飯菜倒進垃圾桶,我拿著錢包出去了。
我漸漸重新適應一個人的生活,隻有護照到手的那天,才忽然感慨了下,我們本來說好下個月一起去東京的。
雖然他每天都睡在我隔壁,但我卻好像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他。算了,不就是生活中少了一個人,少了親爹親媽都得一樣過。
我把更多的經曆去投入在工作中,但說實話,做同傳真的太累了,那種會議中間,腦袋時刻緊繃的感覺,特別不好受。每場會議下來,就是打了一場惡戰的感覺,所以這行工資高。資深的已經習慣了還好,像我們這種剛開始做的,很多最後沒有堅持下來。
那天去一個大型會議做翻譯助理,就是混經驗,碰到一個沒帶入場證的外媒記者,看門的保衛跟他交流不了,兩邊的對話完全就是sorrysorrynonono。我於是過去幫忙交流,很順暢地解決了問題。
這外媒記者,是個金發碧眼的英國小夥,工作調度來到北京,時間不長,不太會說漢語,且沒什麼朋友。
我把他帶進會場以後,小夥子很熱情,和我交換了名片,英文名字翻譯過來,可以叫他小邁。
後來我們就認識了,很平常很普通的那種認識。我願意跟他交流,是可以多學一些口語上的東西,他願意跟我交流,是因為在這邊太無聊沒有朋友。
打過幾次電話,還算聊得來。
熟悉以後,會偶爾見麵,他做記者的,全世界到處跑,見識很多,我挺樂意跟他聊的,並且他自己又很健談。
偶爾會去一些格調比較慢的酒吧,聽聽舒緩的鄉村音樂,我聽他講故事,陪他喝兩杯。這是我現在最主要的業餘活動。
無論慢吧快吧,酒吧的燈光總是泛濫著迷醉的光彩,會把人的輪廓突然得異常夢幻。必須承認的是,眼前這個金發碧眼的小夥子真心是帥,我感覺他們這個種族的小夥子,年輕的時候大多都挺帥。
然後某一天,我跟小邁在酒吧碰到了李拜天。我們去的時候,隻是在吧台附近隨便找個散座,酒吧音樂開得比較輕,一進去就能聽到卡座位置傳來的吹牛逼的聲音,而且那聲音我太熟悉了。
我把目光移過去,看到李拜天帶著個姑娘坐在那邊,對麵還坐著幾個人五人六的人。然後李拜天一直在吹牛逼,跟對麵的人講身邊的姑娘如何如何,那姑娘今天妝化得有點重,我花了好幾眼的功夫才看清,這是我見過的那個小沫妹妹。
小沫妹妹一直在對對麵的人很禮貌地笑,和李拜天倒是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兩個人沒什麼肢體接觸。
李拜天今天打扮也很精神,手腕上沒戴表,顯得光禿禿的。
看,他又回去了,變回老樣子了,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