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1)(1 / 3)

一月一日

藥無良否,適病是用。衣無美惡,適體是穿。政無對否,需用是施。

一月二日

人以理知以欲行,故其事結果每成其私,尤其是有力與眾多方麵更然,為政者當審知此點。

一月三日

要挾之來,拋棄其致要挾之源,要挾可止。恫嚇之來,拋棄其致恫嚇之源,恫嚇可止。

一月四日

發易收難的事,未發之前要慎於發,既發之後,要努力於收。

一月五日

能以理性作好惡之人,實為人群之寶,人類中有權利的組織,為表示理性,而其結果反以權力掩滅理性,故權力非使以理性作好惡者操之不可。

一月六日

言其要哉,言其難哉。可與言而不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言失言。失人誤事,失言壞事。

一月七日

有權可以做對事,亦可以做錯事。無權不能做錯事,並且不能做對事。做對事的人不可使之無權,做錯事的人不可使之有權。

一月八日

改革政治,找著空隙,始能一呼百應,天下從風。

一月九日

根本上錯了的事,隻可找錯少的一條路走。中國模仿外國的政治,根本上錯了處甚多。

一月十日

努力的自成定成,努力的自敗定敗,努力的自救必救,努力的自殺必殺。

努力的成人即是自成,努力的敗人即是自敗,努力的救人即是自救,努力的殺人即是自殺。努力的成人救人者,百不一見,努力的敗人殺人者,舉世皆是。亦即努力的自成自救者百不見,努力的自敗自殺者舉世皆是。

一月十一日

清水可以玩,洪水可以灌,高山可以遊,平坡可以種。清高可以成名,不足以濟世。

一月十二日

害同則合,利同則爭。

一月十三日

大計大謀,要決於平靜時。

一月十四日

司政務者要威重,威則可以遏亂萌,重則可以杜嚐試。

一月十五日

道有千萬條,到什麼地,走什麼路。藥有千萬種,治什麼病,用什麼藥。舍了想到的地走好路,離開想治的病服好藥,未有對處,而今之論政者,每犯此病,焉得治。

一月十六日

奇法不如常法寶貴,奇法用處少,常法用處多。奇能不如常能寶貴,奇能用處少,常能用處多。奇物不如常物寶貴,奇物用處少,常物用處多。

一月十七日

知法易,守法難。立法易,行法難。知而不守人危,立而不行國殆。

一月十八日

說的有十分把握的事,作的結果能有七八分,故謀事不可不多,行事不可不慎。

一月十九日

人與人之糾紛多由資產生息而來,國與國之糾紛多由金銀代值而來。資不生息人類間之等差減小,金不代值國際間之盈虧無由。

一月二十日

施政須應需要,若為時所需要,初拒終迎,若非時所需要,初迎終拒。

一月二十一日

政治基礎不到工農終是苟且。上不了生產合理的政治軌道,終難滿足人生。

一月二十二日

知向外責人,行向內為己,則學荒世亂。知向內責己,行向外為人,則學勵世治。以習慣囿智能是凡夫,以智能改習慣是豪傑。

一月二十三日

從己說,常識可貴,常言可寶。從人說,常識可懼,常言可畏。

一月二十四日

處事以謹懼為常態,以無畏為變格。大無畏的精神,要在知彼知己審時度勢之後拿出,方免敗事。且成功以後,即當改無畏為謹懼。

一月二十五日

膽大不先之以心小,膽大隻有闖禍。心小不繼之以膽大,心小即是無能。

一月二十六日

物不以稀奇為貴,以需要為貴。中是理的極則,對是事的極則,中為體,對為用,求理之中,即為得事之對。

一月二十七日

人心如水,無隙不入,為政者當知而善處之。

一月二十八日

權操之人,涉己之事,當慎與人為。

一月三十一日

政失法馳,人無畏慎,凡百事件,無不表示人欲之橫流。求人材,考試與選舉皆難得其真。設學校,教者與學者皆非為教育。理財政,征收與起解惟求其中飽。辦建設,與利除弊皆供其擾民之資。言司法裁判獨立,僅放其受賄之膽。政何可為。

二月一日

作事務須表裏如一。表裏如一雖仍有成敗,但無憂患。

二月二日

智知易,勇行難,仁繼尤難。

二月三日

撂了物的心,等於腐化物的黴菌。撂了心的物,等於毒害人的蛇蠍。

二月四日

凡事不能無困難,要從多方設法解除之,十分困難的事,一方解除一分,十方即可以完全解除。

二月五日

智者知之,愚者昧之,智者言之,愚者行之,故智惡其奢也。

二月六日

取人之財益己之財為窮盜,取人之智益己之智為賢哲,窮盜賢哲由心物辨之。

惜己之財為利,借人之財為義,義利為己為人辨之。

桑園寄子可,桑園寄父不可,賢逆由父子辨之。

二月七日

易唯謙卦六爻皆吉,蓋謙壓己而悅人,純屬自己一方麵之努力。餘雖善亦屬與人共善,故有吉凶也。

二月八日

知人易而自知難,故知人不算明,自知始為明。

學問上撂了物則缺物,缺物則易為物所役,故撂了物的學問,終反為物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