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1 / 3)

一月一日

國家今日之要事,為抗日、防共與建設三者,欲實行此三者,必須整個的黨,統一的國。欲完成整個的黨,統一的國,必須求諸己。前者求諸人,致使整個的黨成為破碎,統一的國形成分裂,誤國實多。此後謀國應矯其非,黨員斷除為己之心以為黨,以黨之利害為自己之利害,使黨員與黨的利害相合為一,以完成整個的黨。黨斷除為黨的心以為國,以國之利害為黨之利害,使民與黨相合為一,以完成統一的國。庶幾抗日、防共與建設能有辦法。

一月二日

學為啟智,非能益智,若己無智可啟,則他人之智無從益之也。

一月三日

服其心,其身亦服之矣。服其身,則心不服也。心不服,則身服不固。服心以理,服身以力,故為政必須合理。

一月四日

牽之以情勉強,處之以理自然。處家須寓情於理,不可缺理恃情。

一月五日

勉強一時易,勉強長久難。勿使人長久勉強處己。

一月六日

與人相處,利害須預先分清,利害分清,受害者不能與人混,得利者人不能混,始可久處。

一月七日

照顧住腳下,永遠不至有錯。估算到將來,永遠不至有禍。

一月八日

複劉靈華函

靈華先生有道:

惠書敬悉。錫山侍親無狀,大故猝膺,失怙興悲,百身莫贖。承賜挽聯,並以親喪時,足以體驗人生觀之真無常,諄諄指示,隆施稠疊,感切歿存。錫山未學佛,對靈魄輪回之說未敢仰讚,惟近體儒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及祭神如神在之意,虔誠將事,頃覺有所感通。親喪誠是改變人生觀之一大關鍵,辱承教言,謹以奉複,祗頌道祺,統維衿鑒。

棘人閻錫山稽顙二十四年一月八日

持得住不為物擾,擺得開不為物惑。即使持不住,亦須擺得開。縱然擺得開,不若持得住。

一月九日

複崔首席參事函

文征如晤:

山侍親無狀,先嚴棄養,承執事先後吊唁,並贈梁皇懺隨聞錄,歿存均感。餘未學佛,不諳佛理,惟就耳聞所及,對儒釋作如是之區別,釋道滅情以顯理,儒道達情以複理。故釋道離開人情做工夫,儒道就著人情做工夫。釋道避人事,儒道重人事。釋則以心朽身,身能愈朽,心境亦愈淨。儒則以物表心,物力愈大,表心亦愈大。釋道在斷生根而成佛,重在苦修,故須清靜寂滅。儒道在善生趣而成仁,重在養生,喪死無憾,故須棲棲皇皇。總覺生人學佛,有遺生之憾,人死之後,無遺生之慮,學佛理當能通,故對各寺派遣僧眾前來為先嚴誦經,一一延接,而餘心並予以同情也。

執事所贈梁皇懺隨聞錄,已代薦靈前矣。至所陳將一切禮典樂譜等彙印成冊一節,所見甚是,自當托人辦理。民國改製之後,鄉間對於喪葬禮儀徘徊於新舊之間,莫知所從。山奉葬先嚴所用一切禮儀,係參酌鄉禮,本自心之所安而定,將來印就之後,並願質諸世人也。

山一月九日

一月十日

複力空函

力空大師法鑒:

惠函暨印光老人書戒殺放生俗歌,均敬悉。錫山侍親無狀,罹此鞠凶,承以素筵益親之語,諄諄相告,仰企慈悲,實深銘感。佛儒雖各有所宗,而民胞物與之念實乃相同,佛則痛切言之耳。儒門雖有遠庖避聲之義,而非肉不飽,膾不厭細之句,亦屢見不鮮。錫山對此問題,早有所討論,至今尚無真切之認識。對昔日討論之結果,尚待證諸賢達,固不敢輕予信認,致啟戒殺之端。對大函所示亦不敢輕於接納,致驟改鄉裏之俗。錫山幼讀詩書,少知儒學,但平生應事接物,一以我心之所安為準。今日之事,姑從鄉俗,係出認識之未定,非囿於環境,亦非敢以未學佛道,即根據儒理抹殺佛理也。且茲事理甚大,於人生及動植礦物之成全毀滅均關重要,在錫山必須加以深切之探討,得其心之所安而後始能毅然行之也。專此敬頌法祺。棘人閻錫山稽顙。一月十日。附“討論結果”感想錄二十年三月二十九日。

理不可以深求,深求則不易見諸事實。事不可以淺為,淺為則難於一勞永逸。

一月十一日

抱定自由自動自成之決心,非特人無我如之何,造化亦無我如之何。否則,擊於功者為功累,擊於名者為名累,擊於理者為理累,既不自由,又不自動,何能自成乎。

一月十四日

心晦莫如今。

注:閻太公本日奉葬。

一月十五日

不為物誘始能自主,不為力衝始能自動。

一月十六日

(即複三日廬墓之第一日)大事畢,居遊自如,死生俱可矣。孝義十則:

第一成親之德。

第二補親之德。

第三成親之善。

第四助親之善。

第五養親之心。

第六順親之心。

第七養親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