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4)(1 / 3)

日本新進國際法家、現任眾議員蘆田均四月間在東洋經濟新報社召開之中日親善時賢座談會席上發表意見雲:“日本今日之國力(包含經濟力、武力及其他)尚不足並吞中國四百餘州,今並吞無由消化之大物,實為不利之政策,今後十年、二十年之中,若日本仍能以今日破竹之勢向前進展,則實力即強,在實力未充以前,日本亟應隱忍以待時機。”

此為日本老成訓誡其少壯之語,乃亦僅為我國留十年或二十年之餘地。凡我國人聞此語,應如何驚懼,如何憤慨。但驚懼憤慨之餘,應本行有不得者反求諸己之義,一反前此自亡之錯誤,以求自強。不可徒事向外責人,而反速其亡也。蓋第三者可責恃強淩弱者為非義,若被侮辱者隻當反求諸己,自責其不能自強,致招侮辱。並應反思恃強淩弱者何不加之於諸強國,而猶加之於吾國也,則應自責而不應責人之理甚明矣。若不求諸己之自強,而責人以不應淩我,非特永無脫離被侵侮之日,反速度其亡也。欲國人於此下一堅決之決心,以求自強,惟此十年之間。欲用常法以求自強,無論何人,均知其不能及也。非用非常法,無以圖之,此國人當首先覺悟者。若不覺悟此,吾敢斷言其雖救國有心,終無補益也。所謂以非常法求自強者:一、加速度以縮短年限。二、加強度以增進效率是也。所謂加速度與加強度,由正麵說是使做甚的務甚,由反麵說是使做甚不務甚的感受不安。自強非易事,觀強國政府之勵精圖治,官吏之勤勞辛苦,人民之擔負犧牲,較亡國民未亡國前其痛苦緊張,不啻十倍。今中國欲於短期間求自強,非用非常法使國人皆忍痛犧牲,強製國人走上做甚務甚之路,尤非先使全國公務員一改前此委靡腐化貽誤而不知貽誤廢弛而不知廢弛之麻木不仁之政治不為功。

欲於十年中改造麻木不仁之政治,發達救國必要之富強文明事項,固非一端,而首當以非常法規定公務員之貽誤罪,一振前此安於亡是其亡之輿論與習慣,若不如此而仍以常法處此非常時期,敢斷定其日困一日,勢必至人心瓦解,弱者附異國求富貴,強者投赤化圖報複,至彼時雖欲用非常法,亦不可得矣。此願當國者加以審慎考慮勿失時機也。公務員之貽誤罪應如何,非常規定也,貽誤罪規定愈嚴,增加速度強度愈大,應規定:一、為貪圖私利而貽誤公務者處以死刑。二、為講情麵而貽誤公務者處以無期徒刑。三、因才識不夠而貽誤公務者處以有期徒刑。國人勿以為如此規定公務員之貽誤罪為過重也,亡人身家者尚當處死刑,亡人國者定為死刑,絕非過重。蓋救國不亡,全憑國之富強文明。國之富強文明不能憑空而來,全賴公務員之做甚務甚。國亡即由於全體公務員做甚不務甚而致毀國恃以立之富強文明。今科公務員以貽誤罪,實即科公務員以亡國罪,亡國罪而處死刑,隻有嫌其寬假,而不得謂之為嚴峻也。亡人身家,一人可亡之。亡人之國,非一公務員可以亡之,固全般公務員亡之也。然今日之貽誤罪,係為全般公務員所定,亦非為一二公務員所定也。此等對公務員貽誤罪太重之錯誤認識,將亡人身家者看的重,亡人國者看的輕,以致亡人身家人不敢為,亡人國人敢大膽為之,而人反不以為非也。假使前二十年之政府,規定公務員之貽誤罪而實行之,敢斷定今日之中國,不致為他人所亡也。國人願輕行非常法,蓋愛惜現狀之秩序也,此亦未審輕重者也。武力亡我者,固未能予我以十年之優容,即經濟亡我主義亡我者,亦何嚐為我留十年之餘地。吾國若不能於此十年之內,以非常法圖自強以自存,國之存將不能有十年矣。此現狀之秩序,又何足愛惜哉。與其安常守故,十年而必亡,十年之後,非特土地為他人之土地,人民為他人之人民,主義為他人之主義,而仁義道德亦並為他人奪之而去。何若踢破範圍,以十年後他人之土地他人之人民他人之主義用非常法以圖存。果能存也,無異於拾得中國之土地人民與主義也,即不能存,亦尚可為民族爭光輝,以蓄將來複興之民族種子也。民不願亡,若久無救亡之法,則民怨生而民心離,政府必失其統馭之能力。政府失其統馭之後,千奇百怪之現象有不可思議者。恐亡我者非外人之武力,乃國人之武力也,殺我辱我者亦非外國兵,乃中國兵也,讀亡國史何國不然。願政府乘人心將瓦解而未瓦解之前,堅民誌而固民心。堅民誌而固民心,要在不失機,此為領導民族者,不可不認識而並須十分顧及之也。處此非常之時,當用非常之法,理固然也。然亦須得其要,始能有路可循。立國之要,不外精神與事業兩者。精神與事業皆根源於國人之責任心,國人無責任心,立國即無精神,國家即無事業。無精神事業即無富強文明,不富不強不文明而欲立國於今日必不可能。蓋國之存在與富強文明為正比例,有幾分富強文明,始有幾分存在之可能。而富強文明又與責任心為正比例,國人有多少責任心,國家始有多少富強文明。故今日首應以非常法督勵中國人之責任心,俾物質建設有因可期,富強文明有路可尋,此其一。國家之力量在國民,國民總力量之表現在組織與訓練。若無組織等於散沙,若無訓練等於麻木。散沙麻木之人民,有等於無,多等於少。亦當以非常之法組織訓練之,使多數人民能用於自強圖存,此其二。吾國落後在自然科學之不發達,今欲圖存,當以非常方法以求發達自然科學之捷徑,若照各國先例,聽其自然演進,恐非十年所能收效,此其三。

以上三者,為自強圖存之扼要辦法,有此三者以為基礎,再從事於精神物質之建設,亦當以非常方法,期收實效。所謂建設之非常方法,係有計畫有督促有考察有懲罰,使之增加速度增加強度,雖造成曆史上之建設恐怖時期,亦應不惜。尤當實行物產證券以擴開造產途徑,防止經濟侵略,以期物力集中。實行按勞分配,防止主義侵略,以期人力集中。物力集中,人力集中,庶幾於不可為之中尋得或可為之路乎。蓋今日國家在國際間所處之地位,不外三種,一攻擊人者,二被人攻擊者,三不攻擊人亦不畏人攻擊者。此三種地位,人皆以為應以其國力為標準,已往固然也。然吾人細加推思,經濟製度實為此三種地位之莫大根據。蓋國力亦不外人力與物力二者,經濟製度實可驟變其人力與物力。吾國今日完全處於被武力經濟主義侵略之地位,欲脫此危險,非由此畏人攻擊之國勢進而為不畏人攻擊之國勢,不能使國家由危而複興也。如明顯的說,畏人經濟侵略而且無辦法之國家,實行物產證券,所畏全消。畏人主義侵略而且無辦法之國家,實行按勞分配,所畏全消。畏人武力侵略而且無辦法之國家,就積極方麵說,實行物力集中,人力集中,國力可以相當加強。就消極方麵說,經濟平等,人性普俱。今日侵略人之國家其武力皆產生其經濟不平等之構造,以其不平等之構造而置諸經濟平等之社會中,其不自亂者幾希。願國人於此點加審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