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高饒事件(3)(1 / 3)

中央書記處幾次開會聽取組織工作會議情況彙報時,我都在場。當時我已感到饒漱石的言行十分反常,但對他為什麼要同少奇同誌一再“頂牛”,一時還解不開這個謎。

在最後一次領導小組會上,少奇同誌代表中央明確指出:“中央組織部過去的工作是有成績的,在工作中是執行了中央的正確路線的。”對於這個部過去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缺點和錯誤,他以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坦蕩胸懷,主動承擔了領導責任。鄧小平也在會上強調:中組部工作的成績,“是與毛主席特別是少奇同誌的直接領導分不開的,但子文同誌也有成績,不能設想隻是領導得好、他們做不好而會有成績”。與會的中央領導同誌本著對待犯錯誤的同誌“一看二幫”的精神,在發言中又都給了饒漱石一個“體麵退卻”的台階。但饒最後發言時,仍然堅持自己“原則正確,方法錯誤”,不肯老實認錯。這以後,他還繼續在毛主席麵前數落少奇同誌、安子文和中央組織部一些同誌的所謂“錯誤”,並照舊到高崗那裏去議長論短,發泄怨氣。後來,不知出於什麼心理,饒又一反常態,對安子文說:“我說你對財經會議有抵觸,其實不是指的你,而是指的少奇同誌。”這真是一語泄露了天機。

五、對高饒事件的處理

高崗、饒漱石分裂黨的活動跡象越來越明顯,到全國財經會議和第二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前後,問題已經充分暴露。黨中央據此判明他們是野心家、陰謀家,下決心予以揭露。

1953年12月24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首次點明:“北京有兩個司令部,一個是以我為首的司令部,就是刮陽風,燒陽火;一個是以別人為司令的司令部,叫做刮陰風,燒陰火,一股地下水,究竟政出一門,還是政出多門?”同時,他建議政治局搞個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會後,少奇同誌在北京主持起草《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草案)》;毛主席離京去杭州,在那裏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這前後,毛主席就高、饒分裂黨的問題分別向黨內一些高級幹部打了招呼,如:

1953年12月,陳毅由上海到北京參加全國軍事係統高幹會議期間,毛主席兩次約談。頭一次,主席向陳毅詢問他所了解的饒漱石情況,陳不明底裏,按一般情況下盡量說同級幹部優點的習慣,說了幾句,毛聽後反應冷漠。陳毅感到困惑,出來後向一位中央機關負責人談起,對方提醒他:“主席問你,是要聽你說真實情況。”陳馬上折回去,把他所接觸到的饒漱石的言行向毛主席和盤托出。毛主席這才點頭,並且把已經掌握了的高、饒不正常活動的情況告訴了陳毅。幾天後,第二次約見陳毅,專門談高、饒問題,其中主要是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的任命問題。毛主席告誡陳毅:“不要傷風,不要失去靈敏的嗅覺,要警惕非法活動。”又說:“你推讓是不對的,謙遜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好的。對野心家就不讓,讓給他會使黨受損失。”

1953年12月26日晚,毛主席去杭州路過上海作短暫停留時,向前來迎接的譚震林、張鼎丞、粟裕三位華東局負責同誌說了饒漱石的問題。這時,中央已決定調張鼎丞到中央組織部任第一副部長,張問毛有什麼指示?主席說:“對黨對人民忠誠老實,這是很好的。對陰謀家、野心家可不能老實呀!對陰謀家、野心家老實是要上當的。”

盡管這樣,從籌備召開七屆四中全會到籌備召開全國黨代表會議的這一年裏,黨中央對高崗、饒漱石的問題,在處理上仍然堅持了與人為善、治病救人的方針。

1954年1月中旬,《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草案)》在少奇同誌主持下草擬完成後,由我送往杭州。毛主席約請同他一道起草《憲法》的喬木等同誌共同研究修改,並且提議:“此決議宜召開一次中央全會通過,以示慎重。”同時提出:“為了團結決議應盡可能做到隻作正麵說明,不對任何同誌展開批評。”

1月18日,毛主席向黨中央建議,在七屆四中全會前先把《決議(草案)》用電報發給參加會議的同誌,要他們準備意見;同時也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的意見,並提出要通知駐蘇大使張聞天到會。

高崗看到《決議(草案)》後,惶惶不可終日,急忙寫信給毛主席,說他完全擁護和讚成《決議(草案)》,表示自己犯了錯誤,擬在四中全會上作自我批評,並想在會前去杭州見主席。我把他的要求代為轉達後,按照毛主席的交代,托詞主席正忙於修改憲法草案,沒有時間,把高回絕了。高崗還兩次向毛主席表示要保護饒漱石。頭一次,高崗對毛主席說,饒漱石現在不得了了,要毛主席來解圍。主席說,你為什麼代表饒漱石說話?我在北京,饒漱石也在北京,他為什麼要你代表,不直接來找我呢?在西藏還可以打電報嘛,就在北京嘛,他有腳嘛。第二次,是在揭露高崗的前一天,高崗還表示要保護饒漱石。饒漱石直到最後還表示要給高崗伸冤。

1月22日,毛主席電告劉少奇,重申:“關於四中全會開會的方針,除文件表示者外,任何同誌的自我批評均表示歡迎,但應盡量避免對任何同誌展開批評,以便等候犯錯誤同誌的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