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讓教育回歸常識(2)(3 / 3)

如此製造出來的“成果”究竟有多大價值,應是不難想見的。近年來,學術著作抄襲的醜聞時有曝光,往往還引發了著作權官司,其中不乏上述師生作坊中生產出來的產品。學生反正是在替老師幹活,能偷懶就偷懶,有的是能力所限,隻好找捷徑,還有的可能是惡作劇式的報複。即使老師親自製作,若以多拿課題為目標,同樣不免會粗製濫造,甚或投機取巧。有識之士業已指出,與教育和科研經費大量投入適成對照的是,在同時期,我國教育和科研的水平卻明顯下降。例如,菲爾茲獎華人唯一得主丘成桐指出:雖然經費大量增加,這十年來北大數學院培養的學生素質比十年前相差很遠。國家圖書館前館長任繼愈指出:國家圖書館收存的各學科博士論文水平逐年下降。中國科學院前院長周光召指出:增選院士的總體水平一屆不如一屆。回顧整個生產線,大量課題經費換來的結果竟是大量學術垃圾,以及一部分教師的“先富起來”。當然,更嚴重的後果是,在逼良為娼、劣勝優汰的機製下,我們的教師隊伍正在發生可怕的蛻變,一屆屆學生被耽誤了,長此以往,真會毀掉我們的教育。

“老板”稱呼的流行僅是一個表征,令人痛心的是它所反映的教師職業的異化和師生關係的功利化之趨勢。教育原是神聖的精神事業,師生關係本應是最純粹、最具精神性的關係。現在人們討論大學改革,依我看,大學教育的核心問題就是要有一批心靈高貴、頭腦活躍的學者,靠他們去影響學生,而體製優劣的標準就在於能否吸引和保護這樣的學者。懷特海指出:“大學存在的理由是,它使青年和老年人融為一體,對學術進行充滿想象力的探索,從而在知識和追求生命的熱情之間架起橋梁。”人們不禁要問:在今日的大學中,這樣一種美好的師生關係到哪裏去尋找,大學又如何來證明其存在的理由?羅素說:教師愛學生應該勝於愛國家和教會。針對今日大學裏的情況,我要強調:更應該勝於愛職稱和經費。愛學生是教師的第一職業道德,學生是辦學校的理由之所在,教師永遠要把學生看作目的而不是手段。事實上,對於教師人品和教學的優劣,學生基本上是心中有數的。因此,在評聘教師包括博導時,除了同行評議外,理應更多地聽取學生的心聲,把那些在心智上真正能給學生以良好熏陶、因而受到學生歡迎的教師選拔上來,而不是像現行體製下時常發生的這樣,竟然因為他們拿不到課題就把他們淘汰掉。

2006年1月

研究生為導師“打工”很不正常

我在1月15日《新京報》上發表《導師豈能成“老板”》一文,對現在大學裏導師讓研究生為自己打工的現象提出批評。1月22日,《新京報》刊登李寶元先生《研究生為導師“打工”很正當》一文,對我的觀點表示異議。近幾天我把我的文章貼在新浪博客上,引起較大反響,有許多讚同的,也有一些反對的。這使我感到,有必要就這個話題繼續闡明我的看法。

李先生在文章中說:“研究生跟隨導師做課題是‘研究生’的題中之義,是他們‘天經地義’的分內工作和責任義務,是他們‘上研究生’即研究生教育本身必須經過的‘教學研究環節’。”針對我批評“導師申報課題,然後讓學生為其查資料、做調查或實驗、寫書稿、完成課題”,他認為:讓學生做這些事是很正常的,因為“任何科研項目都需要從這些最基本、最基礎的工作開始”。博客上也有類似的評論,認為在導師指導下做這些事“才符合研究生的定義”,“故從某種角度來說研究生應該就是幫老師幹活的‘勞動力’”。

有一點是清楚的:我當然不會反對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從事查資料、做調查或實驗、寫論文等基本的訓練,我反對的是這些事情都圍繞著導師的課題來做,把跟隨導師做課題作為培養研究生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