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詫異李先生想通過這個荒唐的官司達到什麼目的,《中國圖書商報》的采訪為我解開了謎底,他坦然承認“算是一種自我炒作”,並宣稱:“起訴周國平正好為我提供了宣傳創商理論的平台和機會。”據他說,他的“這套理論是獨一無二的,並注冊了商標,它不是一個簡單作品,是一套理論發明,不允許別人妄加評判”。這樣奇特的邏輯真是聞所未聞。原來我不小心碰上了一個奇人,他手上有一套獨一無二的“理論發明”,不過,這個“理論發明”不但需要通過注冊商標、而且必須通過起訴我才能讓世人接受。我不得不承認,這樣的“理論發明”的確是世上獨一無二的。
有人冒用五糧液商標銷售劣酒,五糧液廠家揭露這不但是假酒,而且是劣酒,於是劣酒的製造者跳出來告廠家侵犯了他的名譽權。我遭遇的就是這麼一回事。
2005年9月
靠言論自由還原曆史真相
——在法庭上宣讀的答辯詞
尊敬的法官,請允許我就曹先生對我的起訴做一個簡要的答辯。全麵的答辯由我的律師代理我進行,我想著重闡明本案的最主要事實和我的立場。
我於2004年7月出版自傳性質的作品《歲月與性情》,其中,在對四十幾年前大學時代的回憶中,著重描寫了對我一生有重要影響的郭世英,曹與郭有密切關係,在寫時無法完全避開,有少量篇幅涉及。在寫相關內容時,我的目的決不是要追究四十幾年前的曆史老帳和個人責任,而是為了反思那個時代以及它所造成的人間悲劇。我與曹之間沒有任何個人恩怨可言,當年我們的來往不多,後來幾乎沒有再見麵,正如他所說,他從來沒有招我惹我。幾十年來,我心中始終解不開的困惑是他當年對郭的行為以及由此反映出的他的人品。凡是與郭有所接觸的人無不承認,郭是一個極其善良而單純的人,正因為如此,曹的行為就更令人費解。不過,在寫到他時,我的文字仍是很有分寸的,力圖從他在當年時代背景下的艱難處境出發給予一種解釋,實際上是在努力解答我自己心中的困惑。
當然,書中對曹的敘述畢竟是負麵的,為了盡量減少書出版後他可能感到的壓力,我在書中用了一個化名。我的用意是,不讓一般讀者知道所寫的那個人是誰,同時期待書中所寫的往事能引起他本人的反省。事實上,在書出版後,直到2004年8月5日,這方麵的情節並未引起讀者的注意。從8月5日起,曹開始頻繁在媒體和網站上發表措辭激烈的言論,直接把問題推到了公眾麵前,使得他本人以及他在X事件中的作用引起了輿論的關注,也迫使其他幾位當事人和知情人不得不出麵澄清那段曆史。
從一開始我就認為,曹公開發表言論對我進行反駁和談他的看法,這是他的權利,我理應尊重。因此,雖然他的言辭異常激烈,我始終保持沉默,沒有在媒體上就此事說一句話,媒體所刊我的言論其實都引自我的書。我希望我們能用一種比較心平氣和的方式來討論問題,把事情鬧上法庭,這是我所不願意的。然而,情形既已如此,我也就隻好應對。我心中十分坦然,相信自己做了應該做的事,就是對亡友和曆史負責,說出自己所知道的情況。否則,再過一些年,事情的真相或者將石沉大海,或者將被歪曲得麵目全非。現在,人們有了關於往事的多份陳述,包括曹自己的陳述,可以互相參證,就更有把握接近事情的真相了。
在本案中,雙方爭論的焦點是曹是否告發了郭世英及X小組。對於這個問題,我想指出以下幾點……(略)
綜上所述,我認為,我書中對告發一事的很有分寸的陳述完全不構成對曹的名譽侵權。
尊敬的法官,本案涉及的是四十幾年前的曆史事件,當時,有幾個年輕人組織了一個名為X的文學小團體,從事文學創作和精神探索,在那個特殊的政治環境中,他們因此而遭遇了厄運,被公安機關抓捕,張鶴慈、孫經武被關押多年,郭世英在“文革”中非正常死亡。要弄清這一曆史事件的真相,包括曹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除了期待相關檔案有朝一日解密之外,隻有依靠所有當事人、知情人都出來說話。也就是說,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方式是言論自由,讓每個人把從自己視角看到的曆史側麵呈現出來,保存下來,供現在和今後關心這一段曆史的人們研究。我願意把本法庭也看作這樣的一個空間。應該允許各人的陳述有差異乃至衝突,這是正常的,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怎麼可能記憶和認識都一致。對於這些差異,可以爭論而求同,也可以不爭論而存異,唯獨不可以用強製手段來禁止。曹現在是美國公民,享受著美國法律所賦予的言論自由,同時卻僅僅因為言論把我告上中國的法庭,想借助中國的法庭來封住我和別的知情人的嘴,我覺得這不該是一個以學者自居的人做的事。在是否告發的問題上,盡管所有其他當事人、知情人的陳述都是不利於他的,我仍然認為,他說出並且堅持自己的看法是他的神聖權利。法庭在這一問題上不必也無法做結論,所能夠和應該做的事情正是保護言論自由,保護包括曹和我在內的每個人回憶、敘述、研究、反思曆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