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本命年紀事(3)(2 / 3)

子尤還有另一種移情。他把自己稱作“另一個故事版本中的妞妞”,理由是他與妞妞同年同月生,且同患癌症。這個視角贏得了他周圍的大人們的喝彩,也被媒體視為他的文章的最大看點。

看啊,現在有了兩個妞妞,一個活著的妞妞出來現身說法,告訴人們一個最簡單的邏輯:我媽媽不放棄,我還活著,所以我媽媽是真愛我,是高尚的;他們放棄了,妞妞死了,所以他們不是真愛妞妞,是卑鄙的。黑白分明,鐵證如山!

我理解子尤的心情。不用說一個十五歲少年,即使一個成人,患了絕症也會害怕被放棄。但是,我仍想告訴他,他不該自比妞妞,那些大人更不該用這個似是而非的類比來煽情。

同為患癌症,生命的境遇千差萬別,不是用患癌症就可以劃一的。一個簡單的事實:妞妞不到滿月就被診斷出了癌症,子尤則健康地活到了十四歲才發病。這是重大的差異,必使患者的父母有很不同的感受,而這種不同是不能夠用道德來評判的。就說說被子尤揪住不放的放棄手術吧。子尤引以自豪的是,他母親迅速決定給他動手術。他動的是什麼手術?摘除胸縱膈裏的一個腫瘤。妞妞要動的是什麼手術?摘除眼球。剛滿月的妞妞,雖已被查出癌症,眼睛仍然明亮美麗,叫我們如何下得了手!任何家長,在子尤的情況下都不會猶豫,在妞妞的情況下都會猶豫。我們不忍心挖去妞妞的眼睛,但決不肯放棄妞妞,隻好病急亂投醫,包括找了許多氣功師。奇跡沒有出現。十五年後,當子尤居高臨下地嘲笑“哲學家父親”在給女兒治病方麵“不僅不高明反而愚昧”時,我無言自辯。

回想救治妞妞的過程,我常想起昆德拉的一句話:“人在霧中行走。”我承認我是盲目的,每一步都可能走錯。走了幾步,回頭看看,那裏的霧似乎消散了,發現自己走錯了路,後悔莫及。其實我仍在霧中,真走了另一條路,未必不是後悔。在子尤眼裏,當年我們的路上沒有霧,一目了然,他隻看見我們一步步把妞妞送向了死亡。我無法否認這個事實:妞妞死了,他活著。當然,他和他的母親是英雄,我們不是。我不反對以成敗論英雄,但我祝願有一天他會懂得,至少不該以成敗論善惡。他們母子全力與死神搏鬥的勇氣令人敬佩,我不希望看到的是,這種勇氣轉化成了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和審判他人的權力。

我把《南方周末》發來的子尤文章轉發給了正來和雨兒。正來先後給子尤和他的母親寫信,雨兒給我寫信,表達了同一個觀點,即應該尊重對生命的不同態度。

正來在給子尤的信中寫道:“在上帝那裏,也就是在我們的生命和對生命的態度的淵源中,生命和對生命的態度,有的隻是不同,而不存在道德上的優劣。”正來是在子尤之後不久也被發現患有癌症並動了手術的,他向小病友談自己的體驗:“生命,一如死亡,於我都隻是一種上帝所賜的經曆:死亡的出現才真正意味著生命的存在……對死、對生,在我這裏是一樣的,都出自於上帝(或者我心中的佛)的規定。因此,在生的過程中,我所能做的便是所謂的行善……而不是去讚美或拒絕任何一種不同的生命或對生命的態度……”最後他懇切地說:“我絕不想改變你的任何看法,隻是以一種對朋友的嚴肅責任,真誠地告訴你我的看法,一種不同於你的看法,一種其他人不會向你表達的看法——我之所以能夠這樣,因為我與你一樣都是癌症患者。”

雨兒在給我的信中坦言:對於當年不主張動手術,“我也反思自己,可能在眾多的理由之中,隱藏著這樣的真實:懦弱的生命在回避太殘酷的現實。即便真如此,那也是人之常情。我還假設了,假如殘疾的妞妞活下來長大了(暫不考慮她的想法),或許我們會轉變想法,拚死不放棄,不過,那也與英雄主義無關,隻是血肉相連、長相廝守的愛讓我們實在不忍,撒不了手了而已。”她還指出:“對待類似妞妞那種境遇的生命爭取還是放棄?爭取就值得讚美,放棄就該被譴責(盡管事實是我們也爭取了)?對這種問題一直就有不同的看法。”

接著,雨兒打電話給正來,托他轉告子尤母子,她極其尊重他們對生命的信念,但她自己仍持當年的看法,因此,請他們把雨兒的話歸還給雨兒,不要籠統地扣在“哲學家父親”頭上。正來給子尤的母親寫信,轉達了這一請求,並表示:“希望你們能夠理解和尊重她對生命的看法”,“真的要感謝雨兒,感謝她能夠這樣真誠地為自己的對生命的看法和做法擔當。相信你們也會受感動的,因為這是一種對生命的勇氣。”信的結尾是:“想子尤好,想子尤有更多的從容和平靜,在熱愛和執著生命的同時,也能夠博大地寬容其他對生命的看法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