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是《讓我心痛的妞妞和〈妞妞〉》,作者子尤。子尤!我吃驚了。我不是可以算認識他的嗎?在他發病之前,我的好友正來就經常對我說起他,十分讚賞他的才華,正來的女兒、我的幹女兒嘟兒還與他通信。他發病的當天,正來就知道了,我們兩家人聚在一起,為之心痛悲傷。自他得病後,我時時惦記著他的病情,在心中為他祈禱。前不久,在正來的生日宴會上,我看見了他,瘦弱得仿佛風一吹就會倒的身軀,眉宇間卻依然透著靈氣。現在,這個我所欣賞和同情的少年要對我的書說些什麼呢?
讀了正文,我悶了,傻了。論斷和語氣之偏激,是我無論怎麼想象也想不到的。我無法把這篇文章與我見過的那個少年聯係起來。我的心情隻能用震驚來概括。
按照子尤的解讀,《妞妞》中的“哲學家父親”是一個極端自私和虛偽的人,就差沒有說是這個“哲學家父親”親手把妞妞害死的了。我不能不感覺到他對“哲學家父親”的強烈的恨。正是“哲學家父親”,這個在不長的篇幅中重複了二十二次的詞組。我忽然想到,他的父親也是一個“哲學家父親”,而現在,在離異之後,隻有他的單身母親和他朝夕相守。我有些明白了:這裏有一種也許是無意識的情感的移置,在相當程度上,我成了一個替身。
二
為了描繪出一個令人痛恨的“哲學家父親”形象,子尤在引證書中內容時常常故意張冠李戴,斷章取義。偏激是少年人的特權,我不能要求一個少年人持論公正,使我驚詫的是他的手法上的不公正。
妞妞是在不足滿月時被發現患有雙眼視網膜母細胞瘤的。當時,我們從醫生和醫書得到的信息都是悲觀的,不能不使我們在是否動手術的問題上猶豫。我和雨兒的態度有所不同,她傾向於不動,而我總想著手術的可能性。書中有許多這方麵的對話,其實未必都是原話,有一些是我根據兩人態度的差異而創作的,以表達那種悖論性質的困境。這些對話成了子尤的寶貝,大量引證。可是,他是怎樣引證的呢?恰恰是把我的話都刪去,而把雨兒的話全安在了“哲學家父親”的頭上。其實,我和雨兒的態度差異原本並不重要,隻是因為子尤的故意混淆,才有了澄清的必要。
至於斷章取義地截取書中的一句話甚至半句話,歪曲其含義,這種情況比比皆是。略舉幾例。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認識一對夫婦,他們的十七歲的獨生女兒患了癌症。開始,他們也痛不欲生。可是,時間久了,他們被拖得疲憊不堪,便盼望女兒早日死去,使他們得以解脫。我完全理解這種境況,長期伺候一個絕症病人是令人心煩的。我和媽媽也身心交瘁了。但是,我們不煩……”
在子尤的文章裏,引文截取到“我完全理解這種境況”為止,這樣一來,意思正好相反了,於是他可以接著議論道:“我完全不理解這種情況!也真奇怪,遍視全書,哲學家父親從別人身上聽的所有例子都對他的思想有利,像孩子得癌症家長就很厭煩,甚至棄嬰而去之類。”
書中有一節,原文是我自己當法官,又自己當被告,一正一反逼問我在救治妞妞問題上無所作為的責任。其中,法官指出:“你不作選擇……已經是一種選擇,拖延意味著喪失手術機會,順其自然就是聽任疾病一點點發展並終於奪去妞妞的生命。”被告隻好承認:“這就是說,我實質上已經作了選擇:放棄手術,讓妞妞在命定的時刻死去。”子尤掐掉“這就是說”及之前的話,截取後麵的話,然後下斷語:“這是命定的嗎?這是父親給女兒定的吧!還沒等命運判死刑,他先積極主動地給女兒判了死刑。”
這一節出自書中《無可選擇》一章。這一章是我的悔恨之章,我把自己判為向妞妞收緊羅網的死亡陰謀的“同謀犯”,並寫道:“你注定要遺恨終生。”子尤為了證明我悔恨得不夠,常略去我的悔恨之言,代之以他的指控。例如,我已悔恨自己對殘疾的偏見,檢討是妞妞“以她的失明使我睜開了眼睛,看到了我以往的淺薄和自負”,他對這些內容皆視而不見,仍用許多篇幅聲討“哲學家父親對殘疾的敵視”。他畢竟無法回避這一章中明顯的悔恨之情,可是,在摘出“既然我得不到‘全’,那麼就讓她‘無’!更有甚者:讓她‘無’,以成‘全’我!結果,我活著,妞妞卻死了”等句子後,竟然挖苦道:“既然他都悔恨成這樣了,把我批評他的話都先拿來主動批評自己了,我還有什麼可寫的?”老天,我寫這些句子的時候,“我批評他的話”在哪裏,怎麼能叫作“都先拿來主動批評自己了”!我吃驚:脹滿他胸中的怒氣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