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上班有門道(2)(1 / 3)

第五,沒有別的同事知道你要求加薪的事情。如果你拉幫結夥去談加薪,後果很可能就是自己被解雇。加薪是自己一個人的事情,最好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如果聯合一批人去找老板談加薪,就演變成鬧事了,這就擾亂了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老板一定會予以懲罰。我的公司就出現過類似的事情,結果是這些鬧事的人全部離職,而公司照常經營。

第六,老板平時對自己印象不錯。如果老板對自己印象不好,加薪就很難了。老板平時對自己印象如何,自己應該心裏有數。老板對自己的印象好壞主要取決於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其次是自己是否會為人處世。

第七,老板最近心情不錯。最好趕在老板心情好的時候去談加薪,比如公司剛簽下一個大單,老板剛剛喜得貴子,這樣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如果最近公司經營情況不好,老板心情不佳,最好不要提出加薪的要求,避免給老板“添堵”。

如果自己認為具備了上述條件,那麼獲得加薪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否則就別輕易開口。

不要經常跳槽

跳槽在職場中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但是經常跳槽就不好了。我自己就曾經常跳槽,下麵就看看我的履曆:

1988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

1988年8月到1989年7月在一家公司做貿易;

1989年8月到1989年10月在東北和我表弟開商店;

1989年11月到1990年5月在家待業,學習英語;

1990年6月到1992年1月在一家酒店做銷售主管;

1992年2月到1993年5月在一家中外合資公司做進出口貿易;

1993年6月到1993年8月在一家香港公司做外彙交易員;

1993年9月到1997年1月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做證券部經理;

1997年2月到1998年10月在一家民營企業做總裁助理;

1998年11月到2000年5月在一家投資谘詢公司做部門經理;

2000年6月到2002年11月在一家投資公司做總裁助理;

2002年12月到2004年5月在一家投資管理公司做副總經理;

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在一家體育發展公司做總經理;

2005年3月和我現在的合夥人共同開辦北京東方華爾金融谘詢有限責任公司,任總裁。

相信讀者看到這裏已經感覺暈了吧,但這是我真實的簡曆。至於我經常跳槽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第一,尋找自己的職業方向。我是學企業管理的,也可以說是沒有專業。參加工作後一直不知道自己應該幹什麼,直到1993年開始從事投資工作,才確定了自己的職業方向。

第二,跳槽能獲得職位的提升。在自己創業之前,我一直把“當一家公司的總經理”作為自己的職業目標,直到當上了總經理,才發現自己仍然什麼都不是,因為公司是別人的,老板可以隨時讓自己卷鋪蓋走人。

第三,能多掙點工資。我在打工的時候,隻有工資收入,而且收入不高,自己就總想找個工資高的工作,我2000年跳槽就是因為新的公司工資高一倍。

第四,所在的公司倒閉。我1997年跳槽,是因為原來的公司要倒閉了。

第五,被公司辭退。我2002年跳槽是因為被原來的公司辭退了,這是我職業生涯中唯一一次被辭退的經曆。

經常跳槽有許多弊端:

第一,事業發展缺乏持續性,使自己找不到職業方向。今天在這家公司幹這個,明天到另一家公司幹那個,最後自己都不知道該幹什麼了。我要不是創立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真不知道自己的後半生應該幹什麼工作——我的經曆太豐富了,當然這些經曆對現在的我來說是財富,但我的成功實在是太偶然,沒有什麼借鑒的價值。對現在的職場人來說,還是不要經常跳槽。

第二,讓用人單位對你缺乏信任感。過於豐富的跳槽經曆表讓用人單位產生擔心:擔心這個人幹什麼都沒有長性。看著你長長的簡曆,用人單位肯定在想:這個人肯定幹不長,還是不用為好。

第三,隨著年齡的增長,事業上越來越沒有發展空間。打工的人是越老越不值錢的,除非自己在某一領域有特殊的才能。隨著自己年齡的增長,找工作越來越難,如果超過40歲,找到新工作的可能性就接近於零了。要在年輕的時候想到:自己在哪家公司養老。能給自己養老的公司一定是員工服務時間很長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