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錯案查究(3)(1 / 3)

專案組對蔣某的審訊沒有獲取呂某某被害案的有用證據。1997年2月4日,故意傷害裴某一案的幾名嫌疑人被邯鄲市勞教委員會批準勞動教養,但對此案的主謀蔣某,專案組卻以其涉嫌殺害呂某某案件未查清為由,將其另案處理。事實上,此後的蔣某並沒有受到任何處理。這其中,又有什麼原因呢?

民警張光誌回憶,所謂的另案處理,我覺得欠妥,另案處理後來就是不處理。

至1997年1月中旬,因為呂某某被殺案的線索中斷,偵查工作陷於停頓。而讓人想不到的是,作為本案主要嫌疑人的蔣某此時的身份卻變成了人民警察。一個身存劣跡、又與警察職業毫不沾邊的偵查對象,怎麼就神奇地成了警察呢?經調查組調查發現,蔣某的警察身份,是原曲周縣公安局局長指示政辦室主任辦的,政辦室主任先是將蔣某錄用為合同製司機,然後又辦理了《吸收人民警察審批表》、《首次評定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等,並經原邯鄲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之手,由邯鄲市公安局政治部批準授予蔣某一級警員警銜,並發給了警服。從邯鄲市局到曲周縣局,不具備幹部身份的蔣某,有全套的人民警察人事檔案,先後四次調整公資,並晉升為三級警司。尤其令人費解的是,在蔣某由一級警員到三級警司的幾年間,他並沒有到曲周縣公安局上過一天班。

更令人費解的是,穿上警服的蔣某,印製的名片是邯鄲某集團公司董事長,該公司辦公地點就在邯鋼第一招待所,與呂某某專案組同樓辦公。沒過多久,邯鋼第一招待所提出諸多理由,不讓專案組在那裏辦公了。

在偵查工作沒有取得任何進展的情況下,專案組停止集中辦案,也沒有再次明確責任人,一樁命案被長期擱置,由此也為日後案卷的丟失埋下了伏筆。

民警劉讚川回憶,當時沒有規定在案卷移交中必須簽字,也沒有嚴格的檔案管理製度,像這類案件,案卷材料由主辦人保管。辦案人員調走,沒有案卷移交的程序,通常放在抽屜裏不管了。

主要辦案人員各自回到了單位,幾乎沒有人再關注此案,而案卷材料,更沒有人認真對待。據他們回憶,當時案卷材料應該是由分局移交給了刑警支隊,彙總到了時任刑警支隊四大隊大隊長的手中。但如此重要的案卷移交過程竟然沒有留下任何移交手續。

案件沒有偵破,專案組又解散了,王學磊別無選擇,隻好踏上上訪之路。

王學磊說,逼得我沒辦法,我才寫信給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邯鄲市委政法委、邯鄲市檢察院,但連著發信都沒有回音。97年、98年、99年,我連著去公安部、全國人大上訪,也沒有人搭理我。

因為通過司法渠道沒有任何進展,王學磊轉而尋找媒體監督來促進案件的偵破。

王學磊說,我通過關係找到河北日報社,河北日報寫了個內參,很快省委政法委書記就批了,批得很嚴肅,轉到了邯鄲市。我聽說後,趕忙去找,邯鄲市檢察院一個姓李的副檢察長接待了我,他說,你這個事不要說了,省領導很重視,已經批下來了,而且批得很嚴肅,前天市委政法委專門開的會,讓市公安局組織專案組,為你盡快破案。

當新成立的市公安局專案組調閱案卷時,案卷已經找不到了。他們把當時參與破案的人員全部找遍了,最後的結果是,保管此案卷宗資料的原刑警四大隊大隊長已經病逝,案卷已不知所蹤。據辦案人員回憶,複興分局主辦該案的刑警大隊長韓福廷、副大隊長劉讚川,刑警大隊二探組探長張貴峰、偵查員陳連波等人負責立案手續以及先期現場筆錄等工作。但在專案組找他們要時,這些活著的人幾乎眾口一詞,說這些材料已經在專案組成立後交給了已經去世的四大隊大隊長。追問他們為什麼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一致的說法是,因為當時辦案程序並不規範。

劉讚川對調查組說,當時我作為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領導安排我負責找卷宗。我知道,這個案卷是找不著了,因為沒有移交手續。領導要求認真查找,我把分局檔案室多少年都沒有動過的那些檔案,全部翻了一遍,還是沒有找著。

一起命案,非但多年未破,竟然連案卷材料也下落不明。如此辦案,已經不能簡單用工作程序不規範、管理不嚴格等說辭來自圓其說了。

王學磊沒有退路,唯有用上訪把自己的訴求往前推進。雖然公安機關沒有把殺害他妻子與蔣某聯係起來的證據,但這個在他眼裏劣跡斑斑的蔣某披一身警服,就使得他氣憤不過。於是,在王學磊的上訪訴求中,加進了依法嚴懲蔣某這個假警察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