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章 手不沾血(2 / 3)

他實在是心亂如麻,多喝幾杯似乎能好受一點。

他想報仇,但馬爾和老喬都是戰師級高手,男爵也是巔峰修士,這樣一來,他不動用“君王套裝”就沒有打贏的可能。

“君王套裝”能用嗎?哪怕再用一次?最後一次?

但隻要再用一次,說不定套裝就會與靈魂徹底融合,那時自己還是常樂嗎?魔王可能正是要借自己的軀體重生,這種可能性令常樂不寒而栗。

而父親的傷勢,雖然將來能靠獸魂空間休眠艙來修補,可那些斬手、跺腳、挖眼的殘忍痛楚都已發生,父親一輩子都不會忘掉,這都是受了自己的連累。內疚感也像一塊巨石,沉重地壓在常樂心頭。

還有一事令他耿耿於懷:明天阿蘭要嫁人。

與自己青梅竹馬海誓山盟的姑娘,明天就會成為別人的老婆,為別人縫衣做飯生孩子,被別人壓在身下親吻衝|撞。無論他如何勸說自己,“我對阿蘭隻是兄妹之情”,心裏的莫名酸楚還是難以形容。

何況阿蘭那麼瘦小柔弱,肉販子河生出了名的粗暴,他真能對阿蘭體貼愛護嗎?

這麼多東西堵在心口,他惟有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

酒這東西果然很有用!

常樂過去基本沒沾過酒,七八杯下肚就已天旋地轉,心情倒是好了起來,無論對麵的人說了什麼笑話,或者做出滑稽動作,都能讓他拍著腿狂笑。

他還扔出一大把金幣,猛捶桌子大喊:

“我請大家喝酒!所有人!”

與常樂聊熟了的幾人緊張起來,連忙低聲提醒他,酒吧裏魚龍混雜,不能這樣露富。

常樂卻大笑:

“我是惡魔!誰敢搶|劫惡魔?哈哈哈……”

當然沒人因為這一句話就將他看作惡魔,反而因為他的豪闊手段,引來了酒館裏許多攬客的姑娘。

常樂也喝了幻羽天露,比過去更加白淨清秀,如此人物扔出一堆金幣,對姑娘們的吸引力實在難以估量,所以他立刻就被包圍起來,左邊一個,右邊也坐一個,耳邊都是咯咯嬌笑聲。

一個來晚了的姑娘索性站到常樂身後,把他的頭摟入柔軟胸懷中,在他耳邊笑問:

“英俊的少年,您是不是失戀了?我最會安慰人,咱們去樓上談談心”。

這裏的姑娘普遍豐滿,衣裙領口又低,每人胸前都是白花花兩彎高坡夾一道深溝。

酒後的常樂感覺快樂無比,也沒什麼羞澀,就用那柔軟當枕頭,舒舒服往後服一靠,笑眯眯問道:

“隻是談心嗎?”

“女人還有什麼別的用處?當然隻能談心。”幾個姑娘都咯咯嬌笑,還有人補充,“要談得很深入……”

“談深入了,要多少錢?”

“十個銀幣可以談一夜,您要是願意多給,我絕不反對,嘻嘻……”

常樂直接從獸魂空間抓出一把金幣,根本沒點數目,舉到自己腦後,往姑娘胸前溝中一撒。

那些金幣一部分落入姑娘上衣裏,更多的則是墜到地麵,叮當作響,四處亂滾。這些錢找幾百個姑娘都綽綽有餘了。

周圍頓時騷動起來,姑娘們都俯身撿錢,還相互爭奪,揪頭發扯衣服,尖叫斥罵聲響成一片,四周男人則舉著酒杯哈哈大笑。

混亂中,從鄰桌站起一個很漂亮的紅發姑娘,提著裙擺婀娜走來,卻沒參與哄搶金幣,而是姿態端莊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個朋友,您叫什麼名字?

“我叫……呃,常斯樂爾。”常樂胡編了一個不像賤民的名字,與艾米握了握手,望著她笑,“你比她們都漂亮,我還是跟你上樓談心好了。”

“艾米是個幹淨女孩,一向隻陪人喝酒。”艾米扭捏著,卻拉住常樂的手不放。

“給金幣也不行?”

“我不是為了金幣……除非……”

這邊還沒談妥價錢,鄰桌原本與艾米坐在一起的壯漢已跳了起來,“倉啷”一聲拔劍,衝過來怒罵:

“敢跟老子搶姑娘,沒聽說過毒狼大名嗎?你眼瞎,還是耳聾?”

常樂眯眼看了看,那人不過1級修士而已,好像還有幾個跟班,應該是個地頭蛇。

不過“手不沾血”的原則他還記得,隻好低頭捂臉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讓給你……”

他起身東倒西歪地往門口晃,幾個姑娘還追上來拉扯,意思是她們錢都收了,生意還沒做。

常樂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後我再來找你,你叫艾米,我記住了。”

紅發姑娘在遠處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見!”

等到獨自走入暮色中,常樂臉上的笑容才漸漸消逝,酒醉帶來的快樂異常短暫,酒還沒醒,悲傷與煩惱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發抑鬱焦躁。

這時候偏偏有人不解風情,常樂很快就發覺,剛才那個拔劍的大漢悄悄跟著後麵,另有幾人也提著棍棒匕首。

為了爭風吃醋不至於殺人,他們多半是圖謀常樂那撒不完的金幣。

常樂長歎一聲,轉入一條暗巷,等那幾人跟進來,才回身望著他們:

“你們怎麼都這樣?我明明不想殺人。”

毒狼氣得笑了出來:

“有金幣沒鬥氣的家夥,胡吹什麼牛?你不想殺人,我想!”

1級修士雙手持劍,帶著強勁風聲斜劈下來。

“突”地一聲輕響,常樂左臂已然浮現黑色小盾,將闊劍攔在空中,繼而一股神秘力量如電流般從他脊骨竄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緊,全身化作黑電,隻一瞬間就重重撞入對方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