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要我給他作出保證,那就是他在勞改場裏所受到的虐待,不要告訴他的媽媽,不要告訴他的哥哥,不要告訴任何的人。小林問我能不能做到這些?我說我能做到。但我還是忍不住要追問他為什麼不能告訴?三媽年齡大了,恐怕承受不住這樣的打擊,不告訴情有可原;可他的哥哥大林,對他關愛有加,不告訴他又是為何呢?
小林說他還是怕傷害哥哥。因為他的不懂事,給哥哥大林帶來了很多很多麻煩。大林現在已經成為李甜甜的性奴隸了。李甜甜掏了十萬塊錢,還請那些捏著小林脖子的各式人物喝茶洗腳甚至嫖娼,才把他從勞改場裏贖了回來。但李甜甜不是傻子,她憑什麼要從自己的腰包裏掏出十幾萬塊錢呢?她腦子裏自然在撥打著自己的算盤。她逼迫大林和她簽署了一份協議,協議的核心內容是,大林必須在半年之內和淘氣離婚,然後和她結婚;如果這些能做到,十幾萬元就一風吹散;如果大林不遵守諾言,十幾萬元則逐年加倍償還——也就是說,第二年得還她二十萬,依此類推,第三年則還她四十萬,第四年則還她八十萬……大林對這樣的協議當然難以接受,但他救弟弟心切,也就在這個協議上簽了字。
對小林的講述,我做了簡單的記錄。作為一個記者,我打算調查這件事情。我有義務給小林討回公道,我也有責任讓我們置身的世界更加潔淨和清明。記者嘛,就是要棄惡揚善,就是要有點“路見不平一聲吼”的氣概。再說了,小林所受的傷害,不僅僅是屬於他一個人的,而是屬於整個社會法律體係和法律尊嚴的。
小林嘲笑我,突然一副老成的語調,說我在社會上浪蕩了這麼多年,竟然還相信這個社會有法律?法律有沒有都是個疑問,卻還談什麼法律體係和尊嚴?我說小林你太偏激了,不能戴著有色眼鏡看待一切事物。小林說他也不想戴有色眼鏡,可派出所的韓所長和勞改場的禿頭硬是把有色眼鏡捂在他的眼睛上,他有什麼辦法?從勞改場出來後,他看到的一切都變了顏色,就連天上的太陽,也暗淡無光,甚至在隱隱地發黑。
小林勸我不要去調查,調查也不會有什麼結果,他要靠自己的能力解決問題。我問你有什麼能力來解決自己的問題?小林說他在我家裏好幾天都沒有睡著,他就是在考慮有什麼辦法去複仇。他設想了兩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在黑市上買兩包炸藥,一包用來炸派出所,一包用來炸勞改場,他將模仿巴勒斯坦人對付以色列的辦法,搞自殺性爆炸;第二套方案就是殺了禿頭的全家,在殺禿頭前,先把他的生殖器割下來,拿去喂狗;當然實施這套方案,有幾個必要的條件,那就是必須買一把鋒利的刀子;他當兵時曾買過西藏產的藏刀送人,他若實施這套方案,他就從西藏再郵購一把藏刀;藏刀要那種彎月形又帶鋸齒的,那樣的話,一刀就可致命;還有,他得弄清楚禿頭的家住在哪裏,他所居住的小區有沒有保安,有沒有看門的狗;保安也好,狼狗也罷,都難不倒他;他在部隊裏練習過擒拿格鬥,對付兩三個保安,就像對付兩三個麥樁子,玩兒一般;狗也不在話下,給狗扔一塊塗毒的肉,幾分鍾狗就會翻白眼;禿頭和家裏人並沒有在一塊兒住,禿頭經常住在看守所的宿舍裏,這給殺他造成了障礙;不過不要緊,他想好了,那就是先潛入看守所解決掉禿頭,再回頭去讓他的家庭灰飛煙滅。
我聽著小林的話感到周身的寒冷。我看著小林,有點不認識他了。一個單純而又可愛的小夥子,怎麼會在不長的時間裏變成了一個魔鬼?他說起殺人來頭頭是道,神情是那麼地冷漠,沒有恐懼,也沒有良心的懺悔。
我說小林你能不能理智地思考問題?你的腦子現在鑽了牛角尖,如果不趕快從中退出來,是要犯大錯的!我說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先作為一個記者去調查采訪,如果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你再說殺人也不遲,這樣好不好?能和平解決問題,你為什麼一定要動用武力呢?殺人難道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殺人的後果你想過沒有?你可以走了,眼睛一閉什麼也不知道了,可你的媽媽會怎樣?是不是痛不欲生呢?你的哥哥又會怎樣?他會不會受到你的株連,一輩子抬不起頭呢?你到世界上來這麼一遭的價值,就是殺了幾個人,然後就離開?悲哀不悲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