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2 / 3)

從詢問筆錄看,兩人最大的不同點是關於童岩的。

警方給沈崇文看了童岩的證件照,沈崇文稱自己不認識她,也從沒在任何地方看到過她,而且他還說:“即使她就在附近,我也不會注意她,因為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她太老了。”他知道童岩的名字後,宣稱自己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可韓齊卻說,他見過這個女人,隻是不記得在哪裏見過。警方問他,會不會是在他的美發店,他說不可能,原因是她的發型太土,不可能是他們做的。警方給了他一點時間回憶,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說他想起來了,他記得他是在洛神路上看見童岩的,那是個一個多星期前。

“當時,她跟一個男人在洛神路上的靜心咖啡館門口打的,我正好也要打的,有輛車停在他們麵前,我就衝過去搶先上了車。那個女人氣不過,在車窗外朝我破口大罵。”

警方讓他回憶那個男人的長相,他說:“有點像昨晚那個想訛我的混蛋,也穿著一件西裝。”警方不知道他這麼說,是否隻是出於報複。

警方問沈崇文是否認識韓齊。他堅決否認在昨晚之前曾經見過韓齊。他還說,他從沒去過靜心咖啡館,也沒跟任何人在靜心咖啡館門口打過的。而且,他再次強調他看不上童岩,“即使我要瞞著女朋友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也不會選擇她,她太老了。”

嶽程比較了兩人的詢問筆錄,一時難以辨別兩人中誰在說謊,於是,他決定先從兩人的工作單位開始查起。

調查在兩天之後有了結果。

沈崇文的上司向警察證實,沈崇文在公司的確承擔著相當繁重的工作。“他是設計小組的組長,他必須負責所有組員的工作進度和設計質量,如果哪個組員的工作進度落下了,或者設計的程序不合格,他還必須協助完成,有時候還得重做。最近,我們剛接到一家大公司的訂單,全公司都在趕工,所以,工作到淩晨是非常平常的事。”

這位上司也知道沈崇文有外出散步的習慣。

“他總是下午三點出門,大約半小時後回來。回來的時候,總會帶些吃的分給同事。我們這兒工作壓力大,大家平時都繃得很緊,所以適當的放鬆也是需要的。”

談到沈崇文的私生活,這位上司顯得頗為謹慎。

“他有個女朋友,已經談了兩年了,我們都見過,長得挺秀氣的,聽說他們明年春節就要結婚了。我沒聽說過他有其他的女朋友。在我的印象中,他是個老實穩重的人。”

然而,一位同事的說法卻跟這位上司有出入。

“他呀,外表正經,其實骨子裏跟別人差不多。他會盯著辣妹的豔照流口水,也會在網上找陌生女人聊天。他跟我一樣,我們都覺得還是上網找女人更好。大家隻要你情我願就行了,不用付錢。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真的試過。”那位同事的口吻分明帶著懷疑。

嶽程也覺得,沈崇文可能真的做過。但這一點,除非抓到證據,否則他是肯定不會承認的,於是警方扣留了他的電腦。很快警方發現,他在案發當天大概淩晨五點左右的時候,刪除了家用電腦上的部分信息,而在早晨九點左右,他又刪除了公司電腦上的一些東西。嶽程立即請電腦專家協助恢複數據。

另一方麵,對韓齊的調查也有了初步結果。

美發店的老板和員工證實,韓齊的確每晚都會工作到十點左右才回家,但有一天例外,那就是星期四。這一天是他的休息日,他不用去上班。很湊巧,案發當天正是周四,那天他也的確沒來上班。這顯然跟他的筆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