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名利如浮雲,洗盡鉛華方為真

那些已經過去的名利,轉眼間就會消失在人們的記憶中。真正的名譽,應該如浮雲,與虛榮無關,與麵子無關。真正的名譽,是需要不斷用高尚的情操、優雅的行為、謙遜的態度來維護的。真正的名譽,是人格、美德、品性所形成的生命質量的外化,是追求不到、爭取不來、包裝不出、掩蓋不住、毀損不了的。

麵對人生,我們要選擇一種閑看雲卷雲舒、花開花落的心境,選擇一種從容自在的人生態度,既要正確看待生活中的名利,做到寵辱不驚,也要正確定位自己的人生坐標,做到自在隨意。

名譽——[德國]叔本華

由於人性奇特的弱點,我們經常過分地看重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其實,隻要稍加反省就可知道,別人的看法並不能影響我們可以獲得的幸福。

所以我很了解為什麼人人都對別人的讚美和誇獎感到十分快樂。如果你打一隻貓,它會豎毛發;要是你所讚美的正是他引以為傲的,即使這種讚美是明顯的謊言,他仍會歡迎之至。隻要別人讚賞他,即使厄運當頭,幸福的希望渺茫,他仍可以安之若素;反過來,當一個人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自然、地位或環境的傷害,當他被冷淡、輕視和忽略時,每個人都難免會感覺苦惱,甚至極為痛苦。

假使榮譽感便是基於此種“喜褒惡貶”的本性而產生的話,那麼榮譽感就可以取代道德律,而有益於大眾福利了。可惜榮譽感在心靈安寧和獨立等幸福要素上所產生的影響非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害,所以就幸福的觀點著眼,我們應該製止弱點的蔓延。

要自己恰當而正確地考慮及衡量某些利益的相對價值,從而減輕對他人意見的高度感受性,不管這種意見諂媚與否,還是會導致痛苦,因它們都是付諸情緒的。如果不照以上的做法,人便會成為別人高興怎麼想就怎麼想的奴才——對於一個貪於讚美的人來說,傷害他和安撫他都很容易。

因此,將人在自己心目中的價值和他人眼裏的價值加以適當地比較,是有助於我們幸福的。造成他人眼中的價值的,是他人意識,是我們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和連帶對此形象的想法。這種價值對我們存在的本身沒有直接的影響,可是由於他人對我們的行為是依賴於這種價值的,所以它對我們的存在會有間接而和緩的影響。然而當這種他人眼中的價值促使我們修改“自己心目中的自我”時,它的影響便直接化了。除此之外,他人的意識是與我們毫不相關的,尤其當我們認清了大眾的思想是何等無知淺薄,他們的觀念是多麼的狹隘,情操如何低賤,意見是怎樣偏頗,錯誤是何其多時,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就更不重要了。

在生活經驗中我們知道有這麼一種人,他總會在他人麵前詆毀,隻要他無須怕對方,也相信對方不會聽到詆毀的話,他就會盡量詆毀。這樣,我們便會真正不在乎他人的意見了。隻要我們有機會來認清古今多少偉人曾受過蠢蟲的蔑視,也就曉得,在乎別人便是太尊重別人了。

【心痕筆記】

對名譽的欲望,是人的本能。許多人一生都在不同的名譽中打轉,為不同的名譽爭奪,甚至在爭奪中改變自己生命的方位。其實,名譽隻不過是生命之流中的泡沫而已,有些人卻終其一生被它牢牢控製。

奢華與幸福——[英國]大衛?休謨

奢華是一個含義不確定的詞,既可作為褒義詞用,也可作為貶義詞用。一般說來,它指的是在滿足感官需要方麵的大量修飾和鋪張。各種程度的奢華既可以是無害的,也可以是受人指責的,這要看時代、國家和個人的種種環境條件;這一方麵,美德與惡行的界限無法嚴格劃定,甚於其他的種種道德問題。

要說各種感官上的滿足,各種精美的飲食、衣飾給予我們的快樂本身就是醜惡的,這種想法是絕不可能被人接受的,隻要他的頭腦還沒有被狂熱弄得顛倒錯亂。

我確實聽說有一位外國僧侶,他因為房間的窗戶是朝一個神聖的方向開的,就給自己的眼睛立下誓約:決不朝別處看,決不要見到任何使肉體感到歡樂的東西。

喝香檳酒或勃艮第葡萄酒也是罪過,不如喝點淡啤酒、黑啤酒好。如果我們追求的享樂要以損害美德如自由或仁愛為代價,那就確實是惡行;同樣,如果為了享樂,一個人毀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弄到一貧如洗甚至四處求乞的地步,那就是愚蠢的行為。如果這些享樂並不損害美德,而是給朋友和家庭以寬容豁達的關懷,是各種各樣適當的慷慨和同情,它們就是完全無害的;在一切時代,幾乎所有的道德家都承認這是正當的。在奢侈豪華的餐桌上,如果人們品嚐不到彼此交談誌向、學問和各種事情的愉快,這種奢華不過是無聊沒趣的標誌,同生機勃勃或天才毫無關係。一個人如果不關心、不尊重朋友和家人,說明他的心是冷酷無情的。但是如果一個人勻出足夠的時間來從事有益的研究討論,拿出富裕的金錢來做仗義疏財的事,他就不會受到任何的指責。

由於奢華既能看做是無害的,又可視為不好的事,所以人們會碰到一些令人驚訝的荒謬意見。例如一些持自由原則的人甚至對罪惡的奢華也加以讚美,認為它對社會有很大的好處;另一方麵,有些嚴厲的道德君子甚至對最無害的奢華也加以譴責,認為它是一切腐化、墮落、混亂,以及公民政治中很容易產生的派別紛爭的根源。我們想努力糾正這兩種極端的意見。首先,我要證明講究鋪張修飾的時代是最使人幸福的,也是最有美德的;其次,我要證明,隻要奢華不是無害的,它也就不再是有益的,如果搞得過分,就是一種有害的行為,雖說它對政治社會的害處也許算不上是最大的。

為了證明第一點,我們隻需考慮私人的和公共的生活這兩方麵鋪張修飾的效果就行。照最能為人接受的觀念來看,人類的幸福是由三種成分組成的,這就是:有所作為,得到快樂,休息懶散。雖然這些成分的安排組合應當看每個人的具體情況有不同的比例,可是絕不能完全少了其中任何一種,否則,在一定程度上,這整個的幸福的趣味就會給毀掉。待在那裏休息,確實從它本身來看似乎對我們的歡樂說不上有什麼貢獻,可是一個最勤勉的人也需要睡眠,軟弱的人類本性支持不住不間斷的忙碌辛勞,也支持不住無休止的歡樂享受。精力的急速行進,能使人得到種種滿足,但畢竟耗費了心力,這時就需要一些間隙來休息:不過這種休息隻能是一時的才適當,如果時間拖得過長就會使人厭煩乏味,興趣索然。在心靈的休息變換和心力的恢複上,教育、習俗和榜樣有巨大的影響力,應當承認,隻要它們能增進我們行動和快樂的興趣,對人的幸福就是非常有益的。在產業和藝術昌盛的時代,人們都有穩定的職業,對他們的工作和報酬感到滿意,也有種種愉快的享受作為他們勞動的果實。心靈得到了新的活力,擴展了它的力量與能力。由於勤懇地從事受人尊重的工作,心的自然需要就得到滿足,同時也預防了不自然的欲望,那通常是由安逸怠惰所引起和滋長起來的。如果把這些生活的藝術從社會裏驅逐掉,就剝奪了人們的快樂,剩下來的就隻是無精打采而已,不僅如此,甚至連人們對休息的趣味也給毀掉了,它不再是使人欣慰的休息,因為隻有在勞動之後,在花費了氣力、感到相當疲勞之後,使精力得到恢複的休息才是使人感到舒適的。

現在我們來談談打算說明的第二點,因為無害的奢華,或一種技藝上的精美,生活上的便利,是有益於社會公眾的,所以隻要奢華不再是無害的,也就不再有益。如果超出一定限度,就會成為對政治社會有害的東西,即使它還算不上是最有害的。

讓我們想想我們稱之為罪惡的奢華是什麼。能滿足人們需要的東西,即使是滿足肉欲的,它們本身也不能被看做是罪惡的。隻有這樣一種滿足需要的行為才能看做是罪惡的:它耗盡一個人的金錢,使他再也沒有能力盡到按他的地位應盡的職責,無力實現照他財產狀況本來應當有的對他人的關懷幫助。假如他改正了這個毛病,把部分錢用來教育孩子,幫助朋友,救濟窮人,這對社會有什麼不好呢?反之,如果沒有奢華,這些花銷也還是要的。如果這時使用的勞動隻能生產少量滿足個人需要的東西,它也能濟窮,滿足許許多多的需要。在聖誕節的餐桌上隻能擺出一碟豆子的窮苦人,他們的操心和辛勞也能養活全家六個月。有人說,沒有罪惡的奢華,勞動就不會全部運用起來,這隻不過是說人性中有另一些缺點,如懶惰、自私、不關心他人。對於這些,奢華在某種意義上也提供了一種救治,就像以毒攻毒那樣。但是美德同使人健康的食物一樣,總比有毒的東西要好。

現在我提出一個問題,假如大不列顛現在的人口數目不變,土壤氣候也不變,由於在生活方式上達到了可以想象的最完美的地步,由於偉大的改革以其萬能的作用改變了人們的氣質習性,這些人是否會更幸福呢?要斷言並非如此,似乎顯得荒謬可笑。隻要這片土地能養活比現在還多的居民,他們在這樣一個烏托邦裏除了身體疾病(這在人類的災難裏還占不到一半)外就不會感到有什麼別的壞事。所有別的弊端都來自我們自己或他人的罪惡,甚至我們的許多疾病災禍也來自這種源泉。去掉道德上的罪惡,壞事也就沒有了。但是,人們必須仔細地克服一切罪惡,如果隻克服其中一部分,情況恐怕更糟糕。驅逐了壞的奢華而沒有克服懶惰和對別人的漠不關心,那就隻不過是消滅了這個國家裏的勤勞,對人們的仁愛和慷慨大度一點也沒有增益。因此還不如滿足於這樣的觀點:在一個國家裏,兩個對立的惡可能比單單隻有其中之一要好些,但是這絕不是說惡本身是好的。一個作家如果在一頁上說道德品質是政治家為了公共利益而提出來的,在另外一頁又說惡對社會有利,這並不能算前後非常矛盾。真正說來,這似乎隻是在道德體係論說裏用詞上的矛盾,把一個一般說來有益於社會的事情說成是惡而已。

為了說明一個哲學上的問題,我想講這些道理是必要的。這個問題在英國有許多爭議,我把它叫做哲學的問題,而不叫做政治的問題。因為無論人類會獲得怎樣奇跡般的改造,比如他們能得到一切美德,摒棄一切罪惡,這總不是政治長官的事情。他隻能做可能做到的事情,他不能靠美德來取代和治療罪惡。他能做到的時常隻是以毒攻毒,用一種惡來克服另一種惡,在這種場合他應做的隻是選擇對社會危害較輕的那一種惡。奢華如果過分就成為許多弊病之源,不過一般說來,它總還是比懶惰怠慢要好一點,而懶惰怠慢通常是比較頑固的,對個人和社會都有害。如果怠惰占了統治地位,一種毫無教養的生活方式在個人生活領域裏普遍流行,社會就難以生存,也沒有任何歡樂享受可言。在這種情況下,統治者想從臣民那裏得到的貢獻就寥寥無幾,由於該國的生產隻能滿足勞動者生活的必需,也就不能給從事公務的人提供任何東西。

【心痕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