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夫妻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對另一方有沒有效力?

《民法典》第1060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製,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夫妻雙方相互具有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代理權,因此,夫妻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對另一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雙方相互享有的代理權即家事代理權,在家庭日常生活方麵,夫妻互為代理人,互有代理權。當然,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可以協議約定兩人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承擔,但是該約定僅對夫妻雙方和知情的第三人有效力,對善意相對人沒有效力。

34.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民法典》第1061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家庭中地位平等的重要體現,即丈夫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妻子同樣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

夫妻間的繼承權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為前提,如男女雙方為婚外姘居,或者婚姻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的,則男女雙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或者二人間的婚姻關係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男女雙方之間不享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當然,如果夫妻之前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則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時就不含夫妻共同財產。

35.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063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歸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收益等。具體而言,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工資、獎金,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薪酬,不僅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各種形式的補貼、福利、股權期權等也屬於工資性收入。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勞務所得,一般個人與被服務單位沒有穩定、連續的勞動人事關係。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資本性投入。例如,工業、服務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股票、債權投資取得的收益等。

33.夫妻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對另一方有沒有效力?

《民法典》第1060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製,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夫妻雙方相互具有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代理權,因此,夫妻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對另一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雙方相互享有的代理權即家事代理權,在家庭日常生活方麵,夫妻互為代理人,互有代理權。當然,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可以協議約定兩人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承擔,但是該約定僅對夫妻雙方和知情的第三人有效力,對善意相對人沒有效力。

34.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民法典》第1061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家庭中地位平等的重要體現,即丈夫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妻子同樣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

夫妻間的繼承權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為前提,如男女雙方為婚外姘居,或者婚姻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的,則男女雙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或者二人間的婚姻關係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男女雙方之間不享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當然,如果夫妻之前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則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時就不含夫妻共同財產。

35.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063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歸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收益等。具體而言,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工資、獎金,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薪酬,不僅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各種形式的補貼、福利、股權期權等也屬於工資性收入。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勞務所得,一般個人與被服務單位沒有穩定、連續的勞動人事關係。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資本性投入。例如,工業、服務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股票、債權投資取得的收益等。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具備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具備人身屬性的權利如署名權、發表權等歸權利人個人所有,但是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收益,如發表作品的稿酬、專利費等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