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令各省行政長官,定期召集省議會議員,其文雲:

各省省議會議員選舉法,業經本大總統於民國元年九月公布施行,嗣複製定省議會議員第一屆選舉日期令,迭飭各該選舉總監督,依限辦理在案。現在各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份外,餘均遵令舉行,自應飭由各省行政長官,分別召集,為此通令各該省行政長官,自令到之日起,即先行發布省議會議員召集令,凡複選未經據報延期各省份,限於民國二年二月十日以前召集。其已經據報延期各省份,限於該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行後,由該省行政長官,酌定日期召集,各該省議會議員,均一律依令齊集省城,俟該省議會到有總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時,即行開會。開會之翌日,即先舉行參議員選舉,以重要政。此令!

這兩令公布後,各省辦理選舉事宜,有幾區已了手續,有幾區尚在未了,惟因黨派不同,競爭甚烈,或用強力脅迫,或用金錢買囑,或用情麵懇托,選舉人受這三種運動,不管他是甚麼黨派,隻好依著投票,有時強力相等,金錢相等,情麵相等,反使選舉人左右為難,往往因投了甲票,未投乙票,投了丙票,未投丁票,甲丙果然被選,乙丁竟致向隅,於是乙丁不肯罷休,當場嘩擾,甚且強奪投票匭,或搗毀投票所,攪得他秩序紊亂,票紙散失,令他再行選舉,非運動到手,總不甘心。當議決選舉法時,亦曾料到此著,將選舉訴訟事件,及選舉犯罪條例,盡行規定,預為防範;偏中國是個章程國,形式上很覺嚴密,實際上絕少遵行,以致選舉風潮,屢見疊出。中國人之無公德心,於此可見。說將起來,令人可歎。

看官試想!選舉法為什麼設立?原是國成民主,應歸人民立法,但人民很多,不是個個能立法的,又不是個個好去立法的,由是令選舉代表,揀出幾個熟習政治、曉得利弊的人物,使他當選,作為全國或全省的立法員,凡是眾望所歸,定然有些才識,這是外洋立憲國的良法,偏被我中國仿行,第一屆選舉,便生出無數情弊。袁政府得此報告,因嚴命遵守法律,且令初複選監督,摘錄刑律第八章,關於妨害選舉之罪各條,揭示投票所,又就投票所周圍,臨時增派警兵,保持秩序,後來選舉正式總統,便用軍警強迫,雖是老袁專製手段,也是各議員自己所致。各選舉區,才得稍稍平靜,隻暗地裏仍然運動,各立黨幟,各爭黨權。

其時國民黨最占多數,次為共和黨,另外又有兩黨出現,一叫做民主黨,一叫做統一黨。俗語說得好:“寡不敵眾”,民主、統一兩黨,新近組織,人數尚少,敵不過國民黨,就是共和黨人,也不及國民黨的多數,因此國會議員,至總選舉後,多半是國民黨當選。袁總統最忌國民黨,探得參眾兩院中,國民黨議員,占得十分的六七,逆料將來必受牽製,遂想出密謀,將國民黨中的翹楚,賞他一顆衛生丸,免得他來作怪,這真古人所謂釜底抽薪的計策。痛乎言之!

又令各省行政長官,定期召集省議會議員,其文雲:

各省省議會議員選舉法,業經本大總統於民國元年九月公布施行,嗣複製定省議會議員第一屆選舉日期令,迭飭各該選舉總監督,依限辦理在案。現在各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份外,餘均遵令舉行,自應飭由各省行政長官,分別召集,為此通令各該省行政長官,自令到之日起,即先行發布省議會議員召集令,凡複選未經據報延期各省份,限於民國二年二月十日以前召集。其已經據報延期各省份,限於該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行後,由該省行政長官,酌定日期召集,各該省議會議員,均一律依令齊集省城,俟該省議會到有總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時,即行開會。開會之翌日,即先舉行參議員選舉,以重要政。此令!

這兩令公布後,各省辦理選舉事宜,有幾區已了手續,有幾區尚在未了,惟因黨派不同,競爭甚烈,或用強力脅迫,或用金錢買囑,或用情麵懇托,選舉人受這三種運動,不管他是甚麼黨派,隻好依著投票,有時強力相等,金錢相等,情麵相等,反使選舉人左右為難,往往因投了甲票,未投乙票,投了丙票,未投丁票,甲丙果然被選,乙丁竟致向隅,於是乙丁不肯罷休,當場嘩擾,甚且強奪投票匭,或搗毀投票所,攪得他秩序紊亂,票紙散失,令他再行選舉,非運動到手,總不甘心。當議決選舉法時,亦曾料到此著,將選舉訴訟事件,及選舉犯罪條例,盡行規定,預為防範;偏中國是個章程國,形式上很覺嚴密,實際上絕少遵行,以致選舉風潮,屢見疊出。中國人之無公德心,於此可見。說將起來,令人可歎。

看官試想!選舉法為什麼設立?原是國成民主,應歸人民立法,但人民很多,不是個個能立法的,又不是個個好去立法的,由是令選舉代表,揀出幾個熟習政治、曉得利弊的人物,使他當選,作為全國或全省的立法員,凡是眾望所歸,定然有些才識,這是外洋立憲國的良法,偏被我中國仿行,第一屆選舉,便生出無數情弊。袁政府得此報告,因嚴命遵守法律,且令初複選監督,摘錄刑律第八章,關於妨害選舉之罪各條,揭示投票所,又就投票所周圍,臨時增派警兵,保持秩序,後來選舉正式總統,便用軍警強迫,雖是老袁專製手段,也是各議員自己所致。各選舉區,才得稍稍平靜,隻暗地裏仍然運動,各立黨幟,各爭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