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本會設職員如左:(一)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由會員中公舉之。(二)理事若幹人,由會員公推之。但各團體請願領銜者,當然為本會理事。(三)參議若幹人,由會長及全體職員會公推之。(四)幹事分為文牘會計庶務交際四科,各科主任幹事一人,餘幹事若幹人,由會長副會長合議推任之。
第四條會長代表本會,主持辦理本會一切事務。
第五條副會長輔助會長,辦理本會一切事務。會長有事故,副會長得代理之。
第六條理事隨時會商會長,辦理本會特別要務。
第七條參議隨時建議本會,讚理一切會務。
第八條幹事商承會長,分科執行本會一切事務,其各科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九條本會開會,分為兩種:(一)職員會得由會長隨時召集之,(二)全體大會,遇有特別事故時,由會長召集之。
第十條本會設事務所於安福胡同。
第十一條本會章程,如有認為不適當時,得開大會,以過半數之議決修改之。
段芝貴等閱畢,便道:“正副會長,可曾舉定麼?”梁士詒即申述沈雲霈為會長,張鎮芳、那彥圖為副會長,餘如文牘會計庶務交際等員,亦一一說明。段芝貴道:“甚好,就照此進行罷。我即擬返鄂,凡事應由諸公偏勞。”梁士詒道:“這也不必過謙,但參議幹事等員,尚須推選若幹人。”段芝貴道:“章程中應由會長等主持,但請沈會長與在會諸公推選便是。”沈雲霈時亦在座,忙接口道:“這也須大家斟酌。但會名既稱為全國聯合,應該將各省官民,招集攏來,愈多愈妙。此事頗要費時日呢。”段芝貴笑道:“沈先生你真太拘泥了。各省官吏,哪一個不想上達?但用一個密電,管教他個個讚成。若是公民請願,也很是容易,隻叫各省官吏,用他本籍公民的名義,湊合幾個有聲望的紳士,聯名請願,便好算作民意代表了。老先生,你道真要令四萬萬人,悉數請願麼?”好簡捷法子。梁士詒道:“這話還是費事。依愚見想來,在京官僚,多是各省的闊老,若教他列名請願,並把自己的親戚朋友,添上幾十百個名兒,便可算數。
難道他們的親友,因未曾通知,定要來上書摘釋麼?”說畢,哈哈大笑。梁財神的妙法,又進一層。段芝貴道:“話雖如此,但各省長官的推戴書,卻也萬不可少。還有各處報紙,乃是鼓吹輿情的機關,先須打通方好哩。”梁士詒道:“香岩兄,段芝貴字香岩。你是個長官巨擘,何妨作各省的領袖。”段芝貴忙回答道:“兄弟已密電各省將軍,聯銜請願,惟複電尚未到齊,一俟組合,自當恭達上峰,隻辦事須有次序,先請改行君憲,後乃上書推戴,方是有條不紊呢。”梁士詒道:“這個自然。若講到報紙一節,京報數家,已多半說通,隻有上海一方麵,略費手續,現極峰已派人往滬,買囑各報,並擬向上海設一亞細亞分館,專力提倡。天下無難事,總教現銀子,還怕什麼?”大家統鼓掌讚成。會議已畢,又由正副會長,推選參議幹事數人。經彼此認定,方才散去。段芝貴入覲老袁,已不止一次,所有秘密商議,也不消細述,等到大致就緒,方出京還鄂去了。
嗣是以後,請願書即聯翩出現,都遞入參政院。參政院中已由沈雲霈運動成熟,自然陸續接收。參政院長黎元洪,本心是反對帝製,但自己已被軟禁,不便挺身出抗,隻好假癡假聾,隨他胡亂。那時梁士詒、楊度等,已先後到總統府中,報告若幹請願書。老袁很是欣慰,意欲令黎院長彙書進呈,好做民意相同的話柄。當下囑托梁士詒等,往說黎元洪。黎元洪不肯照允,且上書辭參政院長,及參謀總長兼職。經政事堂批示,不準告辭。是時武昌督軍段芝貴已與各省將軍聯銜,電請變易國體,速改君主。這邊方竭力請願,那邊忽現出一篇大文章,冷諷熱刺,硬來作對。看官道是何人所作?乃是當代大文豪,即前任司法總長梁啟超。梁自司法總長卸任,又由老袁任他為幣製總裁,繼複令入參政院參政。他見老袁熱心帝製,不願附和,即辭職出京,到了上海,即撰成一篇煌煌的大文,題目叫作《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綜計不下萬言。小子錄不勝錄,曾記有一段緊要文字,膾炙人口,特斷章節錄如下:
蓋君主之為物,原賴曆史習俗上一種似魔非魔的觀念,以保其尊嚴。此種尊嚴,自能於無形中發生一種效力,直接間接以鎮福此國。君主之可貴,其必在此。雖然,尊嚴者,不可褻者也。一度褻焉,而遂將不複能維持。譬諸範雕土木偶,名之曰神,舁諸閎殿,供諸華龕,群相禮拜,靈應如響,忽有狂生,拽倒而踐踏之,投諸溷牏,經旬無朕,雖複舁取以重入殿龕,而其靈則已渺矣。譬喻新穎。自古君主國體之國,其人民之對於君主,恒視為一種神聖,於其地位,不敢妄生言思擬議,若經一度共和之後,此種觀念,遂如斷者之不可複續。試觀並世之共和國,其不患共和者有幾?而遂無一國焉能有術以脫共和之軛,就中惟法國共和以後,帝政兩見,王政一見,然皆不轉瞬而覆也,則由共和複返於君主,其難可想也。我國共和之日,雖曰尚淺乎,然醞釀之則既十餘年,實行之亦既四年。當其醞釀也,革命家醜詆君主,比諸惡魔,務以減殺人民之信仰,其尊嚴漸褻,然後革命之功,乃克集也。而當國體驟變之際,與既變之後,官府之文告,政黨之宣言,報章之言論,街巷之談說,道及君主,恒必以惡語冠之隨之,蓋尊嚴而入溷牏之日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