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小溫柔 大線索(5)(1 / 2)

接下來,是水滸的另一個感人至深的情節。關鍵時刻,雷橫的前同事現上司朱仝以自己的權利,私下裏放了雷橫,將這道梁子自己杠了。而插翅虎雷橫,也隻能上梁山發展了。

6.5林衝休妻與楊雄娶二婚女

林衝休妻的時代背景

水滸書中寫男女家事的地方,集中在五個人身上,林衝與張娘子,武大郎與潘金蓮,楊雄與潘巧雲,宋江與閻婆惜,盧俊義與賈夫人,別的都一筆帶過或者沒怎麼寫男女之事。張青與孫二娘,孫新與顧大娘,算是施耐庵心中難得的模範夫妻,但基本沒交代他們兩家的夫婦生活,兩個女人一個比一個像母老虎,連是否有孩子都沒交代。秦明、李應、花榮、徐寧、孫立倒是都有家室,但基本也沒寫具體。王英與扈三娘,是在梁山結為夫妻的,本來可以也應該好好寫一筆,但施耐庵心中自有塊磊,愣是不寫這對世上最不般配的夫妻的生活。

其實,就是寫的五對夫妻,也基本上沒有好著落。林衝與張娘子是恩愛的,但在錯誤的時間撞到了高衙內,又在錯誤的地點闖了白虎堂,結果演繹了一段夫發配妻鬱死的悲慘劇,是悲得不能再悲的悲劇,多少人讀水滸都難禁淚水。武大郎與潘金蓮,是一種錯誤得不能再錯誤的婚姻版本,天下外相醜陋的地方,武大基本都有了,而女人外相上最美的地方,潘金蓮基本上也都有了。這樁錯誤婚姻版本,更重要的是為武鬆做的英雄鋪墊。楊雄與潘巧雲(為什麼兩個不好的女人都姓潘呢,估計施耐庵與姓潘的有些過節。)則是女因為寂寞而舊情複燃出軌,最後情致被殺的版本。潘巧雲真正的是否出軌其實並不重要,其襯托的是石秀與楊雄的手足情誼。宋江與閻婆惜呢,則是夫忙妻紅杏出牆的版本,是宋江脫離國家小公務員的前夜,梁山日後的山大王要有這樣一刼。盧俊義的版本與宋江類似,區別在於賈氏沒出牆而在家裏找個男人,但與人私通這點是共同的。

雖然因為各種原因,五個女人做出了各種選擇,但她們的命運幾乎一樣,都死了,一鬱鬱而死,三被殺,一人被剮,無一不是悲慘結局。

如果僅此,本文也就沒必要寫下去了。這五個家庭中,至少有兩個女主人,其婚姻是很有些說頭的。林衝的夫人張娘子,是被林衝以休書而休了;楊雄的太太潘巧雲在嫁給楊雄前,是結過一次婚的。按照常規的理解,張娘子被休,那是奇恥大辱,林衝嶽父張教頭既不會答應也不該接休書的。不要說林衝隻是發配,就是判死刑,也斷無接休書的道理。但是,張教頭接了林衝的休書?被休的張娘子隻是因為一時激動而昏死過去,並沒有尋死上吊,為什麼?

在說理由前,請允許我引用一下林衝的休書,那確實是水滸傳中少見的性情文字,也是水滸傳一書少數的真情文字,說明林衝對其娘子抱有萬分的歉意。這也是林衝在梁山立足穩定後,想去接娘子到梁山的原因。隻是其時斯人已化為花泥,此情可待成追憶了。

“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林衝,為因身犯重罪,斷配滄州,去後存亡不保。有妻張氏年少,情願立此休書,任從改嫁,永無爭執。委是自行自願,即非相逼。恐後無憑,立此文約為照。”(第八回)

除了偏愛這段文字,我還想借這段文字,談談休妻的條件,即男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休妻。按照宋時(其實不止宋時,宋以前大體也是這樣)法律規定,七種情況下男人是可以休妻的:

一,無子;二,淫;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嫉忌;七、惡疾。

這七條,也是中國古代著名的“七出”。按照這七個標準,林衝如果主觀上想休掉張教頭的女兒,是有過硬理由的:無子。其它的理由,基本上不適用;如果一定要找,第七條沾邊,林衝的娘子既沒生男也沒生女,可能有惡疾。但是,林張二人是恩愛的,書中也沒有林衝的娘跳出來因張氏沒有生育要林衝休妻,所以,在林衝這裏,根本沒有主觀休妻的前提。

再嫁在宋朝是很平常問題

楊雄雖不是達官貴人,但怎麼說也是當地檢察院的刑警隊長兼首席行刑師,算是地方名人。以這等顯要之身,為何肯接受一個二婚女人作老婆?

原來宋朝時婚姻觀念,與後來的明清時代不同,並沒有那麼多的貞節約束,男死女嫁人,或者回娘家待價而沽,都不是什麼稀奇事。否則,一旦林衝休書到了,張娘子要麼當場上吊自殺,要麼出家為尼。而以林衝之善,如果休書致愛妻有殞命之虞,他是斷不會輕言休妻的。同樣,就算楊雄不介意娶二婚女,但世俗力量如家族、朋友是否容他娶,也是個難題。

時光到了宋朝,婚姻關係上取得了較大突破。唐五代時期的非常嚴格的門當戶對觀念,此時已經因為經濟日益發達而發生了改變。在繼續講究權貴互為婚姻之外,權貴階層與富裕階層開始互相攀援,成為宋代聯姻的一大特點。前者如王安石,雖其為人執政相當嚴苛,但在兒女婚姻上,王安石遠不像他的政見那麼堅定,而是非常務實地選擇,女兒嫁給了權傾一時的蔡京(水滸傳中有此人啊—博主提醒)的弟弟蔡卞,而另一個女兒則嫁給了宰相吳充的一個兒子。同樣,吳充的一個女兒,則嫁入名相文彥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