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左傳》所載女性諡號筆法(2 / 3)

二、女性諡號入傳特點

(一)繼嗣之爭

春秋時期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即繼承宗嗣的必須是嫡夫人所生的長子。若“王後無適(嫡),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古之製也”。(昭二十六年)或者“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鈞擇賢,義鈞則卜,古之道也”。(襄三十一年)夫人有嫡子則立嫡,無則立長,年鈞選賢(德),賢(德)鈞則占卜定之,這是春秋時期選擇繼嗣的基本原則。但是,母以子貴,國君的繼嗣既關係到國家的興亡,也決定了貴族女性今後的命運,為此本來默默無聞的國君妻妾便卷入了種種繼嗣之爭的政治漩渦。

1.被迫參與繼嗣之爭

穆嬴是晉襄公夫人,晉靈公母親。襄公去世前嫡子夷皋托付給趙盾,希望能夠繼承君位並盡力輔佐之。當襄公去世後,趙盾和其他大臣在討論繼嗣人選時,考慮到夷皋雖貴為太子,卻隻是袱中的一個嬰兒。由於當時晉國多難,為了國家的穩定,趙盾等人欲廢嫡立長,派人到秦國迎接公子雍。穆嬴得知此消息後,采取了公開和私下兩種爭嗣手段:

穆嬴日抱大子以啼於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嫡)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置此?”出朝,則抱以適趙氏,頓首於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賜;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雖終,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文七年)

朝廷上,穆嬴天天抱著嫡子當著眾大臣的麵哭,並質問大臣為何廢嫡另立他人,是襄公有罪而廢其嫡子,還是繈褓中的嫡子有罪。她想通過這種方式使大臣有強烈的負罪感,以此來博得眾大臣的同情。下朝後,穆嬴抱著兒子私下拜見執政卿趙盾,回顧先君臨終托孤之言,使趙盾產生強烈的內疚。於是,穆嬴之子夷皋晉靈公最終登上君位,是為晉靈公。

2.主動參與繼嗣之爭

衛宣公夫人宣薑本來是急子之妻,被其父強娶為夫人,並生兩子,為了能使自己的兒子繼位,掃清君位繼嗣的障礙,“宣薑與公子朔構急子”。(桓十五年)於是衛宣公和宣薑等密謀了一場“盜殺”急子的陰謀,“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桓十五年)結果導致衛宣公二子被殺,宣薑子朔立為君。

鄭莊公和共叔段都是鄭武公的夫人武薑之子,因為生莊公時難產,武薑便厭惡莊公而愛共叔段,之後又屢次向武公請求廢長立幼。莊公即位後,為了廢鄭莊公而立幼子共叔段,她先為共叔段請求重要封邑,後又同共叔段謀劃叛亂,企圖做內應打開城門,廢鄭武公而自立為君,是為“鄭伯克段於鄢”。

此外還有魯國的敬姒也是依靠東門襄仲發動政變,弑嫡子而奪位,見前一節,此不贅述。

有些得諡女性在正常情況下,可能不為《左傳》所載。但是她們被迫卷入繼嗣之爭中,起到梳理世係傳承,交代政變或內亂之因。如莊薑、厲媯、戴媯出現在衛州籲弑嗣君自立的政變中: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薑,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薑以為己子。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隱三年)

四年春,衛州籲弑桓公而立。……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籲於濮。(隱四年)

先追溯衛莊公家庭情況,交代清楚衛州籲弑桓公自立的家庭背景。夫人莊薑無子,續弦厲媯有子卻早卒,厲媯娣戴媯生桓公,莊薑以為己子,並立為大子。但是,寵妾所生的公子州籲,“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這是產生嫡庶之爭的根本原因。之後,衛州籲弑桓公自立,在莊薑及大臣的策劃下,最後平定州籲之亂。

又如顏懿姬和鬷聲姬出現在齊國崔杼政變中:

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無子。其侄鬷聲姬,生光,以為大子。諸子仲子、戎子,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戎子請以為大子,許之。……遂東大子光。使高厚傅牙,以為大子,夙沙衛為少傅。(襄十九年)

崔杼政變之因是齊靈公廢嫡立庶,因此必須交代其嫡庶世係,顏懿姬和鬷聲姬便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齊靈公本來已經立光為太子,受到寵姬的蠱惑而另立牙,引起大子光和權臣崔杼的不滿,等到齊侯疾,崔杼偷偷把廢大子光接回國都,發動繼嗣政變,殺掉始作俑者戎子和公子牙師傅高厚,並拘捕公子牙,最終立光為國君,即齊莊公。她們被迫卷入嫡庶之爭的政變中,她們的出現是為了梳理清楚世係傳承,交代崔杼政變的原因。

(二)違禮失信

《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鄭玄《六藝論》雲:“《左氏》善於禮。”對於那些失禮或違背信譽之事不但加以譴責,而且還加以詳載。在道明事件原委的同時,附載相關得諡女性。

周景王王後穆後,《左傳》專門記載周王後卒者僅此一例,是因周景王在喪禮中“違禮”而附載:

六月乙醜,王大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後崩。……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後,籍談為介。……籍談歸,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之:‘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宴,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且非禮也。彝器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王雖弗遂,宴樂以早,亦非禮也。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典,典以誌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焉用之?”(昭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