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準備借助於好友劉某的路子做筆大生意,在他將一筆巨款交給劉某的第二天,劉某暴病身亡。李某立刻陷入了兩難境地:若開口追款,太刺激劉某的親人;若不提此事,自己的局麵又難以支撐。
幫忙料理完後事,李某對劉的妻子說:“真沒想到劉哥就這麼突然地走了,我們的合作才開始啊。這樣吧,嫂子,劉哥的那些關係戶你也認識,你就出麵把這筆生意繼續做下去吧!需要我跑腿的時候盡管說,吃苦花力氣的事情我不怕。”
看他絲毫沒有追款的意思,還豪氣衝天,義氣感人,劉的妻子很是感動。其實他明知劉妻沒有能力也沒有心思幹下去。話中又加上巧妙的提醒:我隻能跑腿花力氣,卻不熟悉這些門路;困難不小。
結果呢?劉妻反過來安慰他道:“這次出事讓你生意上受損失了,我也沒法幹下去了,你還是把錢拿回去再找機會吧。”
(4)用商量的口氣。
用商量的口氣把要求辦的事兒說出來不失為一種高明的辦法,如:“能快點把這事兒給辦一下嗎?”
假裝自己沒把握,把請求、建議等表達出來,給對方和自己留下充分的退路。例如:“你可能不願意去,不過我還是想麻煩你去一趟。”
在別人或者向別人提出建議時,如果在話語中表示人家可能不具備有關條件或意願,那就不要強人所難,自己也顯得很有分寸。
(5)采用婉求、誘導法。
美國《紐約日報》總編輯雷特想找一位精明幹練的助理,他把目光瞄準了年輕的約翰?海。當時約翰剛從西班牙首都馬德裏卸任外交官職,正準備回到家鄉利諾伊州從事律師事業。
雷特請他到聯盟俱樂部吃飯。飯後,他提議請約翰?海到報社去玩玩。在這期間,雷特從許多電訊中,找到了一條重要消息。那時恰巧國外新聞的編輯不在,於是他對約翰說:“請坐下來,幫我為明天的報紙寫一段關於這條消息的社論吧。”約翰自然無法拒絕,於是提起筆來就寫。社論寫得很棒,於是雷特請他再幫忙頂缺一星期、一個月,漸漸地幹脆讓他擔任這一職務。約翰就這樣在不知不覺中放棄了回家鄉做律師的計劃,而留在紐約做新聞記者了。
由此,人們總結出一條求人辦事的規律:央求不如婉求,勸導不如誘導。
(6)變相“要挾”。
一位老師是個非常熱心的教育家。有一天,她到附近的圖書館去,想借一些有關教育的書籍。她詢問圖書館內的管理員:“一個禮拜能否借25冊書?”
圖書館的管理員告訴她:“一個人一次隻能借走兩冊,這是無法通融的。因為要借書的人太多了。”
這個老師聽了這些話後,很激動地說:“我知道,那麼,以後我每周都帶學生來,讓他們每人都借一本。”
原來很頑固的圖書館管理員聽了她的話後,突然改變了態度,取消了原來的規定。
在這件事中,最令人痛快的莫過於,當這位老師提出要讓每一個同學來借書時,圖書館管理員就打破了要遵守規定的規則。圖書館管理員雖然知道應該遵守規定,但他又厭惡繁雜的工作,對工作不熱心,所以才做出上麵的決定。
找同事辦事,該張嘴時就張嘴
人與人之間的誤會常常是在工作中產生的,雙方的誤解涉及許多因素。個人解決可能會受到限製,以致不能明白透徹。所以在有些時候,請領導和同事幫忙,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每一個人在單位都有表現自己的欲望,求同事辦事就等於為他提供了一次表現個人能力的機會,即便遇到困難也得辦,即便有時擔心領導不滿也得辦,以此在同事中維護自己急公好義的形象。同事的事和單位的事一樣,每個人都會感到自己有一份責任和義務。因此,找同事辦事不用存在任何顧慮,該張嘴時就張嘴。
李某在家具工廠工作,他話雖少卻極富想象力和獨創性,是一位很了不起的藝術家。他設計的款式非常有創意,因此,在工廠裏他是一個引人注目的人物。但是,可能是因他不善交際,多少有點討人嫌,總是受到前輩們的排擠,特別是在職員們發起的每年幾次的學習會上。
他參加學習會的感受是這樣的:“無論我提出什麼樣的方案都會遭到幾位前輩的反對,無法得到采納,前幾次是這樣,這次也是如此。本來學習會是提出新想法的場所,但現在卻成了前輩們耀武揚威的地方,即使勉強去參加,自己的方案也得不到采納,所以我已經不想再參加了,但總無法明確說出口。我每次都是很勉強地去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