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分析(1)(2 / 2)

語言能夠表達我們心裏想的“意思”,當聽到一句話,我們能夠知道這句話說的是什麼,也就是知道這句話的內容。通常人們所說的語言的意義指的就是說出來的內容。分析哲學家發現,“內容”隻是作為含義的意義,真正的意義是語言的“邏輯意義”,它隱藏在“內容”之中,這種邏輯意義才是語言真正有所謂的意義。有時候一句話從內容上看好像沒毛病,但如果深入到它的邏輯意義中去,則可以看出是一句不合理或者不真實的話。“邏輯改寫”就是把語句的表麵意義改寫成它的邏輯意義,這樣就容易看出人們經常在胡說八道。邏輯改寫就是檢查語言是否胡說。

我們在做事情時,總要講講條件。比如說,你打算買一輛白色的、時速達180公裏、價格不超過30萬元的小汽車,“白色、時速180公裏、不超過30萬元”這些規定就是你的“條件”,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你就不想買。同樣,我們在思想時說到某個東西,也是有條件的,如果說不清楚條件,就等於沒有確定所說的東西,或者,如果說的東西與這個東西所需要的條件不符,就是胡編了某種東西。為了容易看清楚一個句子的邏輯意義,可以把日常句子寫成邏輯句子,例如把“一輛白色的雙座跑車正以180公裏時速奔馳著”這個句子改寫成“有某個東西,它要滿足這樣的條件:它是白色的;是輛雙座跑車;它正以180公裏時速奔馳著。”顯然,一個事物是否存在,並且在什麼樣的可能世界中存在,完全要看我們為這個事物開列的存在條件。假如開列的條件隻能支持這個事物在神話中存在,那麼,這個事物就僅僅存在於神話中而不能混在真實世界中;假如所羅列的條件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是不可能的,那麼,所說的“某個東西”就根本不存在。任何試圖混淆不同可能世界中的東西的話語就是胡說。

在日常句子中我們總是理所當然地說到某種東西,就好像隻要說出某個東西就有了這個東西一樣。嚴格的語言反對這種過於隨便就承認了太多事物的形而上學惡習。在邏輯句子中,如果還沒有說出某個東西的可信存在條件,就不能承認它的存在。假如有人說到“一個內角和為360度的三角形”,我們會馬上指出這是荒謬的,因為“360度”這個條件不能滿足。羅素舉過一個例子“現任法國國王是個禿子”,按照平常的習慣,有人可能會反駁說“他不是禿子”,可是這樣說就已經上了形而上學的當,因為問題不在於是不是禿子,而是現在根本就沒有法國國王。如果按邏輯句式寫成“有某個東西,它要滿足這樣的條件:它是個人,並且他是現任法國國王,並且他還是個禿子”,情況就清楚了。羅素的意思是說,古典哲學中使用了太多類似“現任法國國王是禿子”那樣壞的語言,結果人們糊裏糊塗地默認了許多並不存在的東西,還為那些不存在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樣的爭論不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