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社會特有的文化傳統滲透於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強烈地製約著教育過程的進行和人們養育子女的方式。文化是教育的基礎,而價值觀是文化的核心。因此,四川客家文化核心和特色是我們理解四川客家教育的文化基礎。王東認為客家文化的基本特質有三點:即質樸無華的風格、務實避虛的精神和反本追遠的氣質。反本追遠的氣質使客家地區的各種文化事象,無不帶有古風和古意。總之,強烈的祖宗觀念、傳統守舊而以保存固有的文化傳統見長和質樸無華、崇尚名節是四川客家文化的核心所在。
(一)四川客家強烈的宗族觀念
林濟對四川客家人與湖廣人的祖宗觀念作了比較,表明四川客家有強烈的宗族觀念。這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譜係意識方麵,客家移民有深遠譜係意識,有強烈的追溯祖先文化傳統,始終視原籍地宗族為同宗,而湖廣人對原籍宗族及譜係則茫然無知,湖廣人多以始遷祖或創業祖為始祖,並不追溯原籍地的祖先譜係。二是在聯宗的習慣上,客家聯宗的發達及與原籍地宗族的聯係較密切,而湖廣人沒有跨縣跨府聯宗的文化習慣。三是在祖產提留方麵,四川湖廣移民中,家庭分家多不提留贍養田和祭田嚐業,祖先的產業大多被全部均分,父母由諸子輪流供養,因而湖廣移民族群缺乏公共產業的基礎,以至祭祀活動缺乏資金來源,甚至幹脆不去祭祀祖先;而客家人在分家析產時,往往提留部分養膳或嚐業作為公有財產,從而形成族群的凝聚中心。四是在祖先神靈觀念方麵,湖廣人祖先崇拜中沒有祖先神靈禍害子孫的恐懼,而客家移民的祖先崇拜文化心理中,死去的祖先神靈有巨大的賜福和作祟功能,客家移民的祖先崇拜甚至壓倒了其對俗世功名的追求,祖先被擺在最重要的信仰對象的位置。五是在對祖先骨骸的理解方麵,客家人與湖廣人的觀念大不相同。湖廣人強調入土為安,而客家人認為祖先的神靈與骨骸應與子孫相伴,時時受後人的照顧,在遷徙中遺棄祖先骨骸是大逆不道的行為,必然要受到祖先的懲罰,所以客家移民對遷葬祖先骨骸有著宗教般的虔誠。客家移民入川,常背著祖先的骨骸前行,或到四川定居後再返回家鄉把祖先骨骸遷來新居地安葬,從而形成四川客家獨特的“二次葬”民俗。
總體上看,客家人祖宗觀念比湖廣人要強。事實上,福建、廣東是我國傳統社會家族製度最為興盛和完善的地區,兩省客家區的家族組織的形態則更為典型。正如劉正剛指出,客家移民四川,家族關係不但沒有淡化,反而顯得更加牢固。身在四川的客家人對此深有感觸。如劉光第認為,“宗祠族正之法,閩、廣、豫章之人,行者最多”。李宗吾也回憶,“廣東人的祖宗觀念是很強的,在四川更是設有宗祠”。
清代六對山人的竹枝詞更是反映客家人的祖宗觀念強的事實。“多半祠堂是粵東,周鍾邱葉白劉馮;楊曾廖賴家家有,冬至齊來拜祖公。”六對山人的詩至少提供以下四川客家文化的信息:其一,表明客家移民與其他移民的區別是客家人特別重視宗族關係的禮俗特色。四川客家宗族觀念強,客家宗祠占據四川宗族祠堂的大部分。如鍾永毅先生對江津客家祠堂作統計,客家祠堂約占江津祠堂的50%,而江津的客家隻占25%。其二,四川客家以廣東移民為主,主要客家大姓有周、鍾、邱、葉、白、劉、馮、楊、曾、廖、賴等11姓。其三,在稱呼上,“祖公”是廣東客家對自己祖先的特有稱謂,說明四川客家有自己獨特的鄉談土語。其四,客家特有的習俗。如在祭祀方麵,客家多有春秋兩祭的習俗,而湖廣人則隻在春分祭祀,冬祭則極少。客家人的冬祭習俗在方誌中也有記載。如彭山縣“十月送寒衣,秦籍人有行者,冬至拜墓,粵桂籍人行之”;丹棱縣“十一月冬至不掃墓,惟江西客民及詩禮家有送寒衣者”。這些記載反映了客家冬至祭祀的特有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