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已經看過日記本,但真的再聽王倩仔細地提一遍發生的過程,他難免有些難以接受。
傅語知道林秀的所有記憶,但是是從林秀的角度來看。的確,從林秀的角度來看,李豪傑就是一開始沒打算還錢,一直拖延,到了後麵,逼急了直接說出了真話,一開始還說和王倩沒有什麼感情,但偏偏兩個人又在一起,在她麵前秀恩愛,這讓林秀以為,這一切,都是李豪傑在欺騙她。
但是從李豪傑的角度來看……
李豪傑當時到底是怎麼想的,傅語這會自然是沒法知曉,但是現在的李豪傑,和當時的李豪傑是同一個人,那麼不同時期的李豪傑,他的思維方式,或許會有所區別,但也未必會差的太大。
比如說,還錢的事,比如說,和王倩走到一塊的事。
從他的角度來看,他一開始的確是想要還錢的話,那麼林秀的咄咄逼人,的確會惹人厭惡,而傅語也是第一次知曉,原來李豪傑給林秀送過很多東西,這一些,傅語是沒有看到的記憶。如果不是李豪傑此刻提起,她也不會知曉。
這麼一來,從李豪傑的角度想想,也挺憋屈。
談了一段戀愛,花了不少錢,女方的確給了他一些錢買房,但是如果真要把錢分的那麼清楚,林秀給他的錢就要還,那麼他送東西發的紅包是不是也要還?林秀給的錢的確是多,可他的攢在一起,難道少嗎?這麼想,李豪傑也的確挺憋屈的。尤其是他如果一開始抱著還錢的念頭。
要真是這樣的話,傅語有些無奈,這倒更像是一個誤會引起的。
事已至此,說什麼都是白搭。
“你為什麼告訴我?”李豪傑忽然開口:“如果真的要報仇,那大概她最想殺的人就是我了,你現在對我動手,我根本不會防備,你可以安全離開這裏。”
王倩聳了聳肩:“我為什麼要殺你?”
“為什麼不?我不相信你不想活著。”李豪傑說。
王倩點頭:“我的確想活著,但是人嘛,總是有點底線,我雖然有些地方的確不好,但是我從小接受的教育,殺人那是犯法的事,是在我的認知中非常嚴重,是完全不能幹的一件事。如果說,你現在想要殺我,我為了自衛,殺掉你,那麼我能接受,但在你對我毫無威脅的時候,我對你下手,那我做不到,也做不來。死嘛,也沒有那麼可怕,在這之前,我不都已經做好隨波逐流的準備了嗎?”
李豪傑搖了搖頭:“你難道就不怕死?”
“怕啊,但是再怕,我也不敢殺人啊。你要讓我去把人打一頓,或者惡作劇,再嚴重點的,你讓我去把人家砸了我也會幹,但是殺人,我還真幹不來。這不是我想不想活下去的關係,而是我根本就不可能也不敢去做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