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催眠的基本原理(2 / 2)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類似現象諸如全神貫注於一本內容跌宕起伏的書籍或全神貫注於感人肺腑的電影、戲劇時,人們往往會失去正常的時間感覺和空間定向,忘卻周圍的一切而投入個人的大部分情感。

還有人將條件反射原理和心理暗示的觀點相結合用來解釋催眠現象。認為催眠師所扮演的角色與受術者接受暗示所扮演的角色結合在一起,受術者在催眠指令的暗示刺激下就會按照角色要求自覺進入催眠狀態。這與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積累的經驗十分相似,如計算機專家就一定會修計算機,汽車修理師傅就一定會修理汽車,外科醫生就一定會手術。基於這種思維定勢,人們自然會認為催眠師一定會催眠,那麼,他就會接受描述睡眠的暗示性刺激,從而進入催眠狀態。

但是用生理學理論解釋催眠狀態的發生過程,還缺乏令人信服的客觀生理指標和有針對性的實驗依據。也有人認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思維定勢也不必然會成為接受催眠時的心理定勢而被催眠,有些時候環境中的單調聲音還會讓人心煩意亂而產生情緒波動。

3.1.3 神經生理學原理

隨著醫學科學的不斷發展,神經生理學研究獲得了長足進步,對大腦神經結構的微觀研究獲得了迅速的發展,經過不斷的臨床實踐,人們發現催眠對中樞神經係統的影響是通過改變大腦皮層和皮層下的聯通關係,尤其是大腦的中心位置,腦幹上方僅靠下丘腦的丘腦下方網狀結構和邊緣部位的係統聯係發生改變時就會產生催眠現象。

1960年,羅伯特從腦電研究中提出,催眠是由一種電阻塞引起的。在催眠狀態下進行腦外科手術,當醫生碰到病人腦部的海馬區域時(丘腦下方),病人會突然覺醒,再次實施催眠進入催眠狀態後,又一次刺激海馬區域時,病人也會再一次醒來。

羅伯特的這一發現有力地支持了純神經生理學的解釋,但是這一觀點拋棄了催眠過程的心理學作用,忽視了催眠發生時特定心理因素的影響,並且人們不可能在健康人的催眠中證明丘腦下方網狀結構和邊緣部位的係統聯係是否發生改變,如聯係中斷,所以也不能使人完全信服。

3.1.4 精神病理學原理

這是從精神病學的觀點出發的理論觀點,代表人物是19世紀法國巴黎精神病院的沙科特醫生,他是一位精神病學家,在臨床治療中曾多次運用催眠術治療精神疾病。因此他認為:催眠是精神病理現象的結果,即接受催眠是精神病性的反應,催眠現象和癔症一樣都是中樞神經係統具有某些疾病的結果。由於癔症病人具有很強的易受暗示性,所以催眠成功的關鍵就在於受術者同樣具有很強的易受暗示性,而不在於催眠師的技巧有多高。這與癔症病人具有很高的易受暗示性的基本神經素質是完全相似的。

但是很多人不同意沙科特的這一觀點,因為現實中有許多的正常人也能被催眠,但是他們並沒有癔症性疾病。可見,催眠狀態與癔症並不具有完全相同的心理活動基礎,催眠也不是癔症性反應。這種將正常的心理活動與精神病理現象的心理活動混為一談的觀點,目前已不被人們所接受。

3.1.5 心理生理神經病理綜合觀

從目前的情形看,人們對催眠術的研究仍處於探索階段,對催眠原理的解釋仍是眾說紛紜、各持己見,難以達成共識。與此同時,催眠過程和催眠現象又是一個心理、生理、神經、生物活動的複雜過程,難以用一種單一的原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所以現在人們更趨向於采用綜合性解釋的觀點來說明催眠術的原理及現象:角色誘導與心理暗示相結合可以導致神經活動和生物學改變及產生生理等方麵的變化而被催眠;單調重複的弱刺激可以改變人腦的生理變化使肢體變得僵硬並進入睡眠狀態;神經生理解剖發現了大腦丘腦下方部位的抑製作用;精神病理現象說明了易受暗示會導致進入催眠狀態。但是這些變化的機理和過程是怎麼發生的?催眠使人具有的特殊功能是如何產生的?催眠狀態下進行外科手術的止痛功效其機理又是什麼?人為什麼會通過暗示性刺激而被催眠?催眠狀態出現的潛能為什麼在意識狀態不會發生?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人們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來加以解決,但從目前的情形來看,任何一種單一的解釋都難以對催眠現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