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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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十二月於達縣

第一章 淒風苦雨度童年 (1)

一九三九年年九月十九日(陰曆八月初七),我出生在川北山區的一個農民家庭裏。據老人們說,我們的祖先是清朝初年從湖北省麻城縣高崗堰移民過來的。來這裏的第一個老祖宗叫王文蛟。王氏家族的祠堂在育市廟,周圍有幾千人都是王文蛟的子孫。祖父王國勳是第九代孫,他有三個兒子:長子祝土,次子慶土,幼子名雲祥。祖父精明能幹。家有三十多畝田地,十多間房屋,還有兩個釀酒的作坊,算是一個有餘錢剩米的小康之家。應該說,我父親的幼年是幸福的。但是,在他還不諳世事的時候,災難便一個接一個地降臨到這個家庭。一九二八年他剛滿六歲時,祖母病故。年僅兩歲的小叔雲祥被送給他大舅當兒子,更名李子餘;一九三O年伯父暴病而亡。一九三五年,我父親十三歲的時候,更大的災難降臨了。祖父在山上砍柴的時候,突然被一條瘋狗襲擊。以他平時的精明強悍,憑著手上長柄的柴刀,他完全可以把瘋狗砍傷或砍死。但是,當瘋狗向他衝來時,他慌手慌腳地把柴刀甩過去,不但未砍著瘋狗,反被瘋狗撲倒在地,咬得遍體鱗傷。他得了狂犬病,瘋瘋癲癲地四處流浪,嘴裏哼著自己胡編的歌謠:

你害我,我害你,沒有一個好東西。

天荒荒,地荒荒,到處都是吃人狼。

這樣折騰了三年多,在一九三八年九月去世了。

按照當時川北的習俗,我父親和母親在孝堂成親,即在辦喪事的同時也辦喜事。算是先人在入土前盡完了對後人的義務。當時我父親才十六歲。祖父一死,家自然也破了,在同族人的主持下,父親與他寡居的嫂嫂分了家。

母親劉自貞是典型的農家女,娘家家境十分貧寒,全家七口人僅有兩畝田地。她排行老二,兄劉自澤、弟劉自碧、妹劉自玉、小弟劉自恒。其父劉庭仕和兄劉自澤都是木匠,弟劉自碧是裁縫。她和妹劉自玉跟著母親紡紗織布、打草鞋。靠著全家人的勤儉,在正常年景下可以掙個溫飽。丙子、丁醜年(一九三六年、一九三七年)大旱,連續兩年顆粒無收、赤地千裏,餓殍遍野,災民們吃樹皮草根、觀音土,甚至發生人吃人的現象,人們四處逃荒要飯。她父親帶著哥哥劉自澤逃荒到湖北兩河口做木工,不久遭遇土匪搶劫殺人,隻有哥哥逃跑回來了,父親從此杳無音訊,全家的擔子就落在她母親的肩上。一個婦道人家拖著五個兒女,其生活之窘迫是可想而知的。我父親能在孝堂結婚,可能與外婆為了少一張嘴吃飯有關係吧。我母親結婚時幾乎沒有什麼嫁妝,簡單草率得令人心酸。就當時來看,外婆家的家境肯定比王家差些。我母親以為出嫁後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日子可以過得比娘家好一些。但事實恰恰相反,不但生活依然貧困,而且還伴隨著痛苦和恐怖。

我父親幼年喪母後,災難不斷。嫂嫂又十分凶惡。缺少家庭溫暖和管教,他未上過一天學,不識一個字,成日和社會上的遊民賭棍廝混在一起。十幾歲就開始賭錢,日不歸家,夜不落屋。原以為結婚成家,有了妻子兒女可以拴住他的心,可以改變他放蕩不羈的性格,但他惡習依舊,天天遊蕩在外,對家庭沒有責任心。父親嗜賭成性,加上江湖習氣很重,秉性憨直,不擅弄奸耍滑,所以十賭九輸,輸了錢就借債,無法還債就賣田地。

賣田地,敗祖業,不但是自己的恥辱,也使家族的人丟臉。父親的外祖父(我叫祖家公)是富甲一方的財主,對我父親而言是唯一有威信的長輩。開始的時候祖家公對他是規勸、教育,繼而是生氣、辱罵,當麵罵他是“敗家子”、“窮骨頭”,再後來,對他失去了信心,轉而放高利貸給這不爭氣的外孫。祖家公的主要財源一是田地,大約有兩百多畝;二是高利貸;三是布匹生意。祖家公以勤儉著稱,他的勤儉到了刻薄和殘忍的地步:七十多歲的高齡還趕場做生意,不管是酷暑嚴寒或是刮風下雨,從來沒有間斷過。

他一年四季都穿草鞋,下雪或下雨天,他將油鞋背在背上,到了街口上才洗腳換上油鞋和襪子。他從來未進過餐館,午餐吃早晨從家裏帶去的飯團子,冷了就放在胸口焐一下。在寒冷的冬天,他的鼻孔下總是懸掛著一顆亮晶晶的清鼻涕。威嚴而布滿皺紋的臉上從來沒有一絲笑容,他對自己和別人都很刻薄。他腰纏萬貫,可從來沒有享受過財富帶來的幸福和樂趣。他的最大樂事就是買田買地,擴展家業。父親欠他的錢越來越多,錢滾錢,利生利,最終債台高築,無力償還,一九四五年將剩下的全部田地抵債給他。土地賣光了,接下來是賣房子,到後來,除了幾間住的房子和一點菜地外,老祖宗的遺產幾乎敗光了,父親成了遊民無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