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上司

本來開成四年(公元839年),李商隱再次參加授官考試,順利通過,得到了秘書省校書郎的職位。這是一個低級的官職,但有一定的發展機會。沒過多久,一個月後被調任弘農(今河南靈寶)縣尉。雖然縣尉與校書郎的品級差不多,但遠離權力的中心,顯然會使以後發展受到影響。李商隱在弘農任職期間很不順利。他關心民生疾苦,顯示出他的男兒熱腸的一麵。因為替蒙冤的死囚減刑(“活獄”)而忤觸上司陝虢觀察使孫簡,因此受到孫簡的責難。孫簡很可能以某種不留情麵的態度對待李商隱,使他感到非常屈辱,難以忍受,最終以請長假的方式辭職(《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歸京》)。湊巧的是,在此前後孫簡正好被調走,接任的姚合設法緩和了緊張的局麵,在他的勸慰下,李商隱勉強留了下來。但他此刻顯然已經沒有心情繼續工作,不久,開成五年(840年),他就再次辭職,並得到了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