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1)(1 / 1)

警察M說:“我裏麵可沒背心。”

小秋說真麻煩透了,又從口袋裏拿出錢來,塞給警察M:“你到商店買一個背心吧。”警察M接過了紙包和錢,嘟噥一句:“怎麼好像犯罪一樣。”小秋沒聽清,問他說什麼,他說沒什麼,就走了。

姚大夫住在四樓,警察M進了房間就有幾分後悔,憑他的經驗,怎麼看姚大夫也不像是什麼名醫。小秋卻相反,極盡恭維之能事,想方設法討好姚大夫,感謝的話一點都不吝嗇。姚大夫看了看警察M的化驗單,又簡單問了問病情,然後說:“你找到我可算找對了人,你放心吧,一個療程下去,保證藥到病除。”小秋立刻激動起來,那個當口,讓她給姚大夫下跪她都可能做到。警察M有些感動,不是姚大夫的話,而是小秋的表現。也就在這時,警察M的心口像給什麼東西堵了一下,他突然想起了孫剛的電話,如果自己真出了什麼事,最對不起的該是小秋吧。

那天晚上,警察M在狹小的飯廳兼客廳裏吸煙,一棵接一棵地吸。煙霧靜靜地在台燈的光線裏盤旋著。仔細想一想,警察M覺得自己還不算是個壞人,從警這些年來,基本是忠於職守兢兢業業的,比較有些人,自己還算是幹淨的。別的不說,就說感染乙肝病毒吧,很可能就是去年追捕帶來的後果。去年春天,他配合分局刑警隊的弟兄去追捕一個網上逃犯,那個逃犯藏匿在郊區一個平房內,夜裏,翻越一個板杖子時,警察M的右胳膊被劃出一道半寸深、20多厘米長的大口子,事後,在小鎮醫院裏縫了八針。傷疤好了之後不到一個月,單位組織體檢,一查他就成了“健康帶菌者”,乙肝表麵抗原陽性反應。而在上一年的體檢中,他什麼毛病也沒有。自己被感染是緣於那次追捕嗎?如果不是又是什麼時候呢?問題是,即便就是那次追捕造成的,又怎麼能證明呢?即便能夠證明,又有什麼用呢?沒有任何一個文件明文規定因公感染會享受相關的待遇,有的規定隻是因公致傷致殘,感染乙肝算什麼?既不算傷也不算殘,當然不會有補貼。他看病的錢也限製在醫療保險卡“活的”部分之內,大量的藥費還得自己負擔。還有,警察M認為“嚴打”是他發病的直接誘因,當時,警察M連續忙了幾天幾夜,勞累過度,免疫力下降,乙肝就不失時機地發作了。當然,這也算不上正當的理由,別人也參加了“嚴打”,別人為什麼不發病而偏偏你發病了呢?也就是說,無論你感染了乙肝病毒還是乙肝病發作了,都不能找到直接的因果聯係,相反,如果你是在追捕時被逃犯刺傷了,這就沒問題了,誰也說不出什麼,還可能立功受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