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通常所說的外彙,一般都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外彙現彙主要指由境外彙入,或由境外攜入、寄入的外國貨幣。各種外彙一般隻有轉化為本國銀行存款賬戶中的存款貨幣,即現彙後,才能進行實際上的對外國際結算。外國貨幣不一定都是外彙。外國貨幣是否稱為外彙,首先要看它能否自由兌換,或者說這種貨幣能否重新回流到它的國家,而且可以不受限製地存入該國的一間商業銀行的普通賬戶上去——在需要時可以任意轉賬,才能稱之為外彙。
為避免國際投機資本對外彙市場進行猛烈衝擊,減少或清除彙率風險,各國中央銀行都會對本國的外彙市場進行幹預,即當外彙過多時大量收進,當外彙短缺時大量拋售,從而達到一定的彙率目標。這表明中央銀行不僅是外彙市場參與者,而且是外彙市場的實際操縱者。
1.結彙簡述,通曉過程利事業
外彙結算簡稱結彙,指外彙收款人將外彙賣給銀行,銀行按照外幣的彙率支付給等值的人民幣。結彙有強製結彙、意願結彙和限額結彙等多種形式。強製結彙是指所有外彙收入必須賣給外彙指定銀行,不允許保留外彙。意願結彙是指外彙收入可以賣給外彙指定銀行,也可以開立外彙賬戶保留,結彙與否由外彙收入所有者自己決定。限額結彙是指外彙收入在國家核定的數額內可不結彙,超過限額的必須賣給外彙指定銀行。過去實行強製結彙製,在2008年8月1日新《外彙管理條例》出台之後,目前,國內實行的是實行意願結彙製。
貨物發出之後,外貿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製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彙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彙手續。除采用信用證結彙外,其他付款的彙款方式一般有彙付和托收,其中彙付包括電彙、票彙、信彙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彙款主要使用電彙方式。
2.結彙流程,亦步亦趨無風險
信用證要求的單據經銀行審核無誤後,銀行接信用證規定的付彙條件,將外彙結付給企業。國內的外貿業務,大多使用議付信用證,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
(1)結彙方式,靈活選擇。
[1]議付信用證。
議付信用證收取單據作為質押。按彙票或發票麵值,扣除從議付日起到收到開證行或償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將貨款先行墊付給受益人。議付是可以追索的。如開證行拒付,議付行可向受益人追還已墊付的貨款。
議付信用證中規定,開證行對議付行承擔到期承兌和付款的責任,銀行如僅僅審核單據而不支付價款不構成議付。
國內銀行對於議付信用證的結彙,除上述方式外,還采用另外兩種:一是收妥結彙,即收到單據後不預作議付,將單據寄交開證行,待開證行將貨款劃給議付行後再向受益人結彙;另一種是定期結彙,即收到單據後,在一定期限內向受益人結彙,此期限為估計的索彙時間。因此上述兩種方式,對議付銀行來說,都是先收後付,銀行不能取得議付行資格,隻能算是代收行。
[2]付款信用證。
付款信用證通常不用彙票,在業務中使用即期付款信用證,國外開證行指定出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為付款行,受益人徑直向付款行交單。付款行付款時不扣除利息。付款是不可追索的。顯然在信用證方式中,這是對出口方最為有利的一種。
[3]承兌信用證。
付款信用證是受益人開出遠期彙票,通過國內代收行向開證行或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提示,經其承兌後交單。已得到銀行承兌的彙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貼現。
(2)結彙程序,遵守流程無意外。
[1]開戶。
出口收彙核銷單。它是由外彙管理部門提供的單證,辦妥通關手續後,海關在其上蓋章,出口單位憑以向外彙管理部門結彙核銷。初次申領出口收彙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彙局辦理登記:單位介紹信、申請書;外經貿部門批準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複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複印件;出口合同複印件。
外彙管理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辦理登記手續。
[2]通關領單。
在開展出口業務前,要憑單位介紹信、開戶單位印鑒卡去外彙局領取核銷單。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要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彙局注銷。 報關時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3]送交存根。
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彙局辦理送交存根手續。
[4]收彙。
把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彙核銷單給銀行,銀行會在收到款後通知前往查收。此時往銀行領取水單(既是銀行的結彙憑證,上麵有結彙金額、牌價、和核銷單號),填寫完後,即可把外彙轉換成人民幣入賬。銀行會退回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彙核銷單,發給出口收彙核銷專用聯。之後就可以做企業核銷報告表,去外彙局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