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是我國古代英雄傳奇體小說的典範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係列超倫絕群而性格各異的英雄形象。《水滸傳》的作者,明代有四種說法:錢塘施耐庵“的本”(即真本),羅貫中編次;羅貫中作;施耐庵作;施作羅續。一般從第一說。也有學者認為施、羅兩人均係托名而實無其人。而關於施耐庵的生平、事跡,明人的記載除了較為一致地說他是杭州人外,幾乎沒有其他可以確信的資料,其生活年代也有南宋人、南宋遺民、元人等多種說法。
楊誌賣刀[1]
【導讀】
在《水滸傳》眾多英雄好漢中,楊誌是被“逼上梁山”的典型之一。他做官的熱情很高,有著強烈的“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的願望。這裏節選的“賣刀”一段發生的背景是:楊誌因失陷花石綱而流落關西,回東京的途中遇林衝剪徑,得以與梁山好漢結識。眾人久慕楊誌之名,勸他共舉大義,但他難舍功名,沒有應允。
節錄部分即寫楊誌回到東京以後,不料高俅將其革職。他盤纏用盡,被迫賣刀,卻遭到潑皮牛二的挑釁、糾纏,於是一時性起,殺了牛二。楊誌曾自述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對這種家世,他是頗引以為豪的。而在窮困潦倒之下,他不得不出賣一直跟著他的“祖上留下”的寶刀。以楊誌對自己家世的看重,賣刀是他最迫不得已的選擇,這關係到他的尊嚴,也是他的底線。但楊誌的運氣很差,不但沒有遇到識貨之人,反而碰上個市井無賴。“三代將門之後”的楊誌不得不像江湖藝人那樣剁銅錢、吹毛發,與之周旋。而牛二顯然“醉”眼不識泰山,一再挑釁楊誌的尊嚴,終於引來了他的爆發。揮刀殺牛二時,我們才看到,隱忍的楊誌還是有血性的,他揮刀的那一刻,才流露出“三代將門之後”的本色。
但血性突現的時刻一過去,他馬上又恢複了“常態”,請街坊作證、主動自首、刺配充軍,楊誌還是那個願做“良民”的楊誌。
……
楊誌取路投東京來,路上免不得饑餐渴飲,夜住曉行。不
數日,來到東京。入得城來,尋個客店安歇下,莊客交還擔
兒,與了此銀兩,自回去了。楊誌到店中放下行李,解了腰
刀、樸刀[2],叫店小二將些碎銀子買些酒肉吃了。過數日,
央人來樞密院打點理會本等的勾當。將出那擔兒內金銀財物,
買上告下,再要補殿司府製使職役。把許多東西都使盡了,方
才得申文書,引去見殿帥高太尉。來到廳前,那高俅把從前曆
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製使去運花石綱,九
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
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
名,難以委用。”把文書一筆都批倒了,將楊誌趕出殿司府來。
楊誌悶悶不已,隻到客店中,思量:“王倫勸俺,也見得
是。隻是灑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點汙了。指望把一
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不想又吃這一閃!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克剝!”心中煩惱
了一回,在客店裏又住幾日,盤纏都使盡了。楊誌尋思道:“卻是怎地好!隻有祖上留下這口寶刀,從來跟著灑家,如今
事急無措,隻得拿去街上貨賣得千百貫錢鈔,好做盤纏,投往他處安身。”當日將了寶刀,插了草標兒,上市去賣。走到馬行街內,立了兩個時辰,並無一個人問。將立到晌午時分,轉來到天漢州橋熱鬧處去賣。楊誌立未久,隻見兩邊的人都跑入河下巷內去躲。楊誌看時,隻見都亂攛,口裏說道:“快躲了,大蟲來也。”楊誌道:“好作怪!這等一片錦城池,卻那得大蟲來?”當下立住腳看時,隻見遠遠地黑凜凜一大漢,吃得半醉,一步一撞將來。楊誌看那人時……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凶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卻說牛二搶到楊誌麵前,就手裏把那口寶刀扯將出來,問道:“漢子,你這刀要賣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