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女兒在追隨著我的腳步,還是我在追隨著她的。反正我是在她的前麵去了美國,而她走過的美國很多地方,又是我不曾去過的。
記得1994年冬天我剛剛從美國回來,那時候她還隻有12歲。她翻看著我從美國帶回的各種圖片,並跟在我身後不停地問著,媽媽,美國是什麼樣的?你都去了哪兒?馬丁·路德·金是誰?“貓王”又是誰?記得我不停地回答著她的各種問題,為她詳細地描述著。以至於剛剛回來的那些天,我幾乎什麼也不做,隻負責為女兒講述我在美國的經曆。不知道是不是從那時起女兒就懷了美國的夢想,但是她肯定沒想過,4年後當她16歲的時候,她也會踏上美利堅的國土。
記得在紐約長島我曾給女兒寄去一張長島書店的明信片,我在那張明信片中寫道:若若你看,這是長島的一個書店,很多住在長島的作家會來這裏聚會並閱讀他們的作品:詩,還有小說和散文。長島是個非常美麗的地方,四麵環海,路兩旁秋林的色彩豐富極了,有很多很紅的秋葉。我為你摘了幾片。我一直想我是帶上了你的眼睛來看這美麗的景色。美國的秋天真是太美了。
後來女兒去了美國,這便成為我們之間的一種默契。那就是不論到哪兒,我們都將帶上對方的眼睛。這就是為什麼女兒不管走到哪兒,都會詳細地為我描述她所經曆的一切。
華盛頓是所有去美國的人都應當去的地方。因為那裏是美國的首都,也是美國最具象征性的城市。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沒去過華盛頓就等於沒去過美國。特別是,華盛頓是我最喜歡的美國城市。
女兒不知道她會去華盛頓。華盛頓是隨著她越來越深入的美國生活而進入她的視野和旅程的。
3月,女兒在電話中告訴我,說學校將組織他們去華盛頓。聽得出她為她的華盛頓之旅而異常激動,她問我,你對我的華盛頓旅行有什麼建議嗎?我說沒有,既然是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那就一定會非常好。
但是我還是說了我對華盛頓的感覺。我說華盛頓是一個真正大氣磅礴的城市,有無數的博物館和紀念堂,那是我最最喜歡的地方。記得1994年10月赴美,華盛頓是我第一個到達的城市,也是我停留得最久的城市。自從那個夜晚走進華盛頓,我就真的愛上了那裏,並始終懷念它。
是因為女兒要去華盛頓,我才會重新回憶起在華盛頓的那些美麗的遊覽。記得除了“國際訪問者項目”提前為我安排好的那些訪談,我還利用周末和其他的時間,和我的翻譯儀方幾乎走遍了華盛頓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地方。記得第一天我們第一個參觀的地方,就是華盛頓的國家大教堂。那是在雨中,雨中華盛頓的壯麗和美好,像詩一般的。然後我們去了阿靈頓國家公墓,那也是至今令人難忘的地方。接下來是華盛頓碑、林肯紀念堂,然後進入史密斯·索尼亞博物館街,去參觀路兩旁那林立的各類博物館。我們途經了“大屠殺紀念館”,但是我知道那是個不能匆匆瀏覽的地方。後來在離開華盛頓到長島去之前的那個上午,項目官員根據我的要求,特意為我安排了“大屠殺紀念館”的參觀。整整一個上午我被震撼著。後來我寫了那篇《丹尼爾的小屋》,為了所有在“二戰”中死去的猶太人。穿過史密斯·索尼亞的美麗街道,我們又去了國會山。那已經是黃昏了,在國會山前的反思池中,到處是飛舞著的白色水鳥……
是的,這就是華盛頓。是華盛頓讓我第一次認識了美國。
寫信或電話或E-mail告訴了女兒我對華盛頓的感覺。相信說一些我的感覺對女兒的旅行一定會有所幫助。因為她懂得我的感覺。她知道我是怎樣去感知一個城市的,而那些城市所留給我的深刻印象,女兒在她參觀遊覽的時候,也一定會留意的。特別是女兒告訴我他們的這次華盛頓之旅,是學校專門為“世界曆史”課組織的,所以他們的旅行便有了主題,相信這一定會幫助他們更深刻地了解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