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犯罪主觀方麵概述(1 / 2)

綜上所述,犯罪主觀方麵就是指犯罪主體對實施的危害行為的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其包括罪過(犯罪故意或者犯罪過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這幾個因素。其中,罪過為每一犯罪成立的必備要素,犯罪目的則是一些犯罪成立的必備要素。而犯罪動機則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但是由於其反映了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因此該要素會影響量刑。

二、犯罪主觀要件的意義

犯罪的主觀方麵無論對於定罪還是量刑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犯罪主觀方麵對定罪的意義

犯罪的主觀方麵作為犯罪構成的一個必備要件,對於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均具有重大作用。

1.犯罪的主觀方麵是確定罪與非罪的重要根據

我國《刑法》在第14條和第15條分別規定了犯罪故意和犯罪過失這兩種犯罪主觀心態之後,緊接著在第16條規定了非犯罪心態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據此,行為構成我國刑法中的犯罪不僅要求該行為是否在客觀上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而且還要求該行為人是在故意或者過失的心態下實施的。相反,如果一個人所實施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社會的結果,但行為不是由於其故意或者過失的心理活動所支配的,而是由於其意識以外或者意誌以外的原因所致,那麼行為人就不能構成刑法意義上的犯罪。

2.犯罪的主觀方麵是確定此罪與彼罪的重要根據

有的犯罪隻能出於故意,而有的犯罪隻能出於過失。即使同時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犯罪,此罪與彼罪之間的故意或者過失內容也有所不同。因此,盡管有些危害行為客觀表現相同,但是因為行為人的主觀方麵不同而構成了不同的犯罪。例如,同樣造成了他人死亡,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出於故意,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如果主觀上出於過失,則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不僅如此,某些犯罪的構成還要求行為人具有某種特定的目的,如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求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所以查明這些特定目的具備與否將直接影響犯罪是否成立,並且有助於區分此罪與彼罪。

(二)犯罪主觀方麵對於量刑的意義

我國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懲罰過失犯罪為例外。主要原因在於犯罪故意和犯罪過失反映了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的程度。因此,刑法對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規定了輕重不同的刑罰。

此外,屬於犯罪主觀方麵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對量刑也有較大影響。我國刑法中有些犯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出於一定的目的,否則不能構成此罪,如搶劫罪的行為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由於定罪正確是量刑正確的前提,因而犯罪目的影響定罪,也可以說它對正確適用刑罰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犯罪動機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反映出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因此它也可以影響到行為人的量刑。因為同一種犯罪出於不同的犯罪動機能夠說明行為人主觀惡性的不同,反映出行為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人身危險性的不同,而根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這需要在刑罰中體現出來。因此,出於義憤的殺人和出於卑劣動機的殺人在量刑上往往不同。

綜上所述,犯罪主觀方麵就是指犯罪主體對實施的危害行為的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其包括罪過(犯罪故意或者犯罪過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這幾個因素。其中,罪過為每一犯罪成立的必備要素,犯罪目的則是一些犯罪成立的必備要素。而犯罪動機則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但是由於其反映了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因此該要素會影響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