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倡導海外貿易立國富民(1 / 3)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個新的王朝的建立,必定有新的政策要實施。在王朝建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一般都會輕徭薄賦。

明朝剛剛建立,中華大地經過近二十年戰亂的破壞,一片破敗凋敝。在這種情況下,朱元璋實行了發展生產,與民休息的政策。他曾這樣對外地州縣官說:“天下初定,老百姓財力困乏,像剛會飛的鳥,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樹,不可動搖它的根。現在重要的是休養生息”。

此外,朱元璋還采取一係列措施鼓勵開墾荒地,比如,他下令:北方郡縣荒蕪田地,不限畝數,全部免三年租稅。為了恢複和發展生產,朱元璋十分重視興修水利和賑濟災荒。總的來看,朱元璋的休養生息政策鞏固了新王朝的統治,穩定了農民生活,促進了生產的發展。

這幾把火點得無可挑剔,甚至值得我們豎起大拇指。但他的一項對外政策卻把明朝置於到艱難的境地。這就是被後人議論紛紛的海禁政策。

在古代,中國政府為了整頓沿海治安,清理走私,保障社會安定起見,采取的一種禁阻民間人士非經過官方許可,私自出洋從事海外貿易的政策叫海禁,又稱洋禁,清又稱“閉關鎖國”。明清兩代都有過這種禁令,不過,曆史事實證明中國海禁的開端是元代。

海禁作為一項官方政策,一是不許外國海商通過海洋來華進行貿易活動;二是禁止本國百姓出海經商。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便把海禁作為一項既定國策。在整個洪武年間,每過兩三年就有他重申海禁的記載。比如,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撤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明政府又下令撤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寧波)、廣東廣州三市舶司,這些可都是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官方機構;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以倭寇仍然沒有收斂足跡為由,下令嚴禁近海居民私通海外各國;洪武十七年(1384年)二月,命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諸城,禁止百姓入海捕魚,以防止倭寇侵害……

為了徹底消除海禁的隱患,朱元璋還強製實行移民政策。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他逼迫浙江舟山島城區和鎮外兩裏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座山(島)的居民徙遷內陸。還硬性規定遷移以三日為期,島上居民在規定時限內難以籌集到那麼多船隻,隻好“編門戶、床簀為筏”,結果淹死了很多人。明初在沿海負責軍事的是信國公湯和,他對移民這樣規定:“午前遷者為民,午後遷者為軍!”

不僅如此,為了防止沿海居民悄悄地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比如《大明律》就這樣規定:“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已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可見,在明朝不但不許沿海居民出海通商,就連造船也有嚴格的規定,隻要建造稍大一些的船,就是違法,就會受到嚴厲的責罰。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個新的王朝的建立,必定有新的政策要實施。在王朝建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一般都會輕徭薄賦。

明朝剛剛建立,中華大地經過近二十年戰亂的破壞,一片破敗凋敝。在這種情況下,朱元璋實行了發展生產,與民休息的政策。他曾這樣對外地州縣官說:“天下初定,老百姓財力困乏,像剛會飛的鳥,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樹,不可動搖它的根。現在重要的是休養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