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要教育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幹部敢於擔當、敢於監督、敢於負責,牢固樹立忠誠於黨、忠誠於紀檢監察事業的政治信念,努力成為一支忠誠、幹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我常常提及毛澤東同誌和黃炎培先生在延安的“窯洞對”。當年“窯洞對”的問題已經徹底解決了嗎?恐怕還沒有。一些領導幹部怕監督、不願意被監督,覺得老是有人監督不自在、幹事不方便。古人說:“距諫者塞,專己者孤。”如果把監督當成挑刺兒,或者當成擺設,就聽不到真話、看不到真相,有了失誤、犯了錯誤也渾然不知,那是十分危險的。
《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實踐證明,巡視製度可以有效、管用,關鍵是要用好。巡視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台,是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麵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麵從嚴治黨的要求,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誅,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抓好法規製度落實,必須落實監督製度,加強日常督察和專項檢查。要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製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能不能正確對待、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監督,是衡量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水平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們的領導幹部隊伍中,有的同誌虛懷若穀、從諫如流,熱忱歡迎監督;有的同誌能夠接受監督,但隻是就事論事地改正缺點錯誤,而不會舉一反三完善自己;有的同誌則不願接受監督,甚至千方百計回避監督、抵觸監督。我們黨有嚴密的組織性和紀律性,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那麼,接受組織和人民監督就天經地義。
《黨員、幹部都要按照“三嚴三實”要求鞭策自己》(2015年9月11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678-679頁
各方麵監督要嚴起來、實起來。無論黨內監督,還是群眾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加強和改進的空間都還很大,有大量工作要做。要總結經驗,健全體製機製,使各種監督更加規範、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黨員、幹部都要按照“三嚴三實”要求鞭策自己》(2015年9月11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679頁
大量案例表明,權力越大,越容易出現“燈下黑”。強化黨內監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國家機關管好。派駐機構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係的重要內容,我們實行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相結合,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麵派駐。各派駐機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明顯增強。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5頁
對我們黨來說,外部監督是必要的,但從根本上講,還在於強化自身監督。我們要總結經驗教訓,創新管理製度,切實強化黨內監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1-22頁
堅持民主集中製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當前,黨內集中不夠和民主不夠的問題同時存在。有的軟弱渙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不到位;有的獨斷專行,搞家長製、“一言堂”,個人淩駕於組織之上,黨內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受不到有效製約。不能“你有你的關門計,我有我的跳牆法”。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製,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確保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2頁
完善監督製度,做好監督體係頂層設計。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管”和“治”都包含監督。黨委監督是全方位的監督,包括對黨員的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工作,黨委要任命幹部,更要監督幹部。紀委監督重點是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第一位的是黨委監督,不能一談到監督就隻想到紀委或推給紀委。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2頁
我們黨的執政是全麵執政,從立法、執法到司法,從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層,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之下。我國公務員隊伍中黨員比例超過百分之八十,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黨員比例超過百分之九十五。因此,監督國家公務員正確用權、廉潔用權是黨內監督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做好監督體係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