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堅持不懈推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生態環境,不僅要有立竿見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續的製度安排。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2月9日)
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江西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6日),《人民日報》2015年3月7日
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製,使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幹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使環保責任難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大量存在。綜合起來,現行環保體製存在四個突出問題:一是難以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二是難以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幹預,三是難以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的新要求,四是難以規範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
建議稿提出的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縣的監測監察機構,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市(地)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製,縣級環保局不再單設而是作為市(地)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這是對我國環保管理體製的一項重大改革,有利於增強環境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這項改革要在試點基礎上全麵推開,力爭“十三五”時期完成改革任務。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2015年10月26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783-784頁
二〇一四年九月,我專門就騰格裏沙漠遭企業汙染一事作出批示,你們和內蒙古、甘肅都抓了整改。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必須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到徹底解決問題。
在寧夏考察工作時的講話(2016年7月20日)
我對生態環境保護始終高度關注,對一些破壞生態環境的事件格外警惕,近年來多次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整改查處,其中就包括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月對青海祁連山自然保護區和木裏礦區破壞性開采作出的批示。你們針對問題進行了綜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今後,對這類問題要敢於擔當、主動作為,不要等到我們中央的同誌批示了才行動。發現問題就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徹底解決絕不鬆手;同時,要舉一反三,從根上解決問題,避免同樣的問題在其他地方重複發生。
《在青海省考察工作結束時的講話(節選)》(2016年8月24日)
要深化生態文明體製改革,盡快把生態文明製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製度化、法治化軌道。
《關於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批示》(2016年11月28日)
要加大環境督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著力解決生態環境方麵突出問題,讓人民群眾不斷感受到生態環境的改善。
《關於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批示》(2016年11月28日)
完善生態文明製度體係。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生態文明,重在建章立製,用最嚴格的製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要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完善資源有償使用製度。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製,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推進環境保護督察,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完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製度。要完善法律體係,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7年5月26日)
實踐證明,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幹部。一些重大生態環境事件背後,都有領導幹部不負責任、不作為的問題,都有一些地方環保意識不強、履職不到位、執行不嚴格的問題,都有環保有關部門執法監督作用發揮不到位、強製力不夠的問題。要落實領導幹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製,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認真貫徹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科學認定、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要針對決策、執行、監管中的責任,明確各級領導幹部責任追究情形。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重視、加強領導,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政府有關監管部門要各盡其責、形成合力。一旦發現需要追責的情形,必須追責到底,決不能讓製度規定成為沒有牙齒的老虎。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7年5月26日)